李師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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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科(1927年—1982年5月26日),男,山東昌樂縣人,國小肄業,識字不多,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抗戰勝利後編入國軍王耀武部隊。濟南陷共後輾轉至青島,隨軍由海南島來臺。台灣治安史上“持槍搶劫銀行”第一人。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根據媒體報導,李師科平日開計程車所賺的錢幾乎都花在女人和賭博上,但也不致沉迷其中而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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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案件經過
[编辑] 動機
在被捕後,李師科告訴記者,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是「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
[编辑] 策劃
為了實施搶案,李師科花了兩年時間策劃,並製造一把土製手槍。
[编辑] 案發
- 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先在台北市金華街以土製手槍射殺教廷大使館駐衛警李勝源,並搶走佩槍。下午3時20分,李師科戴鴨舌帽、口罩,持槍蒙面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大喊「錢是國家的,命是你們自己的,我祇要一千萬元,你們不要過來」,槍傷一名銀行副理林延湖,然後跳上櫃台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40萬餘元後逃逸。
- 這是台灣治安史上首件「殺警奪槍,再搶銀行」案。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古亭分局廈門街派出所管區警員 張維禎先生於警鈴響後五分鐘內趕至現場,李師科已逃逸,經熱心的居民指引,由旁邊的防火巷(當地居民已命名為李師科巷)繼續追緝.....
[编辑] 王迎先事件
23天後,一名外型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熟識者(一說是家人)檢舉,遭到調查小組詹俊榮、陳奕煌等員警逮捕。王迎先被逮捕後,遭受刑求,被迫「坦承」搶劫土地銀行。5月7日凌晨3時,王迎先在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的過程中,趁機跳下秀朗橋墜入新店溪中,自殺明志。在王迎先跳水後不久,真正的搶匪李師科在和平西路的住宅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逮捕。
[编辑] 被捕
李師科被捕後,根據《懲治盜匪條例》,承辦檢察官羅明通將案件移送警備總司令部,由軍事檢察官承辦。由於罪證確鑿,李師科於1982年5月21日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
[编辑] 事後
當初逮捕王迎先的警察從此開始逃亡,其中陳奕煌逃到梨山,詹俊榮逃到奧地利,等到1988年和1991年兩次減刑,才出面投案。2002年,陳奕煌當上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的處長。
[编辑] 贓款流向
李師科大概花了5萬元在女人身上,以及不到15萬元購買電視機、電鍋和電鬍刀。剩下400萬元,包在牛皮紙袋中,寄放在三重前房東家;也因為這包錢讓前房東起疑,而報案偵破。之所以要把錢寄放在房東家裡,李師科告訴記者,是因為「房東有個小孩唸小學,很可愛。我想,我一定會被捕,乾脆把錢送給房東的女兒,讓她安心唸到大學畢業」。
[编辑] 影響
[编辑] 相關作品與事蹟
- 《老科的最後一個秋天》(電影),孫越主演
- 《大盜李師科》(電影),午馬主演
- 台北縣新店市無天禪寺供奉李師科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