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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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和(1939年12月21日—),生于臺灣南投,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德州農工大學(Texas A&M University)博士,於1974年歸化為美國公民。他是美籍華裔科學家,曾在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爲加州大學工作。他于1999年被指控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竊取了關於美國核武庫的機密。在調查員收回這些最初的指控之後,政府進行了一輪新的調查並以不正當處理內部資料的罪名控告李文和。2000年,李與美國聯邦政府達成訴訟協議:他對一項罪名認罪,政府收回其他58項指控並將其釋放。人們將李文和案與德雷福斯事件相比較。一些人認爲李案是個教科書式的樣例,反映了當政府和媒體聯合起來對付一個個人時能造成的巨大傷害。
2006年6月3日,美國聯邦政府和五家媒體組織(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ABC新聞和美聯社)宣佈他們會一起向李文和支付一百六十萬美元,以解決李對政府侵犯其隱私的指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