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核能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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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核能發電廠是一座位於中華民國臺灣省台北縣石門鄉的核能發電廠,簡稱核一廠,由臺灣電力公司所經營。是台灣第一座核能發電廠,也是大中華區(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第一座核能發電廠。是中華民國十大建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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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隨著1960年代台灣的經濟發展,台灣的電力來源已經由火力取代水力發電,然而台灣雖然產煤但幾乎不產石油,火力發電的燃料需仰賴進口,而當時的燃料進口來源地的中東地區局勢長期不穩定,為了確保能源的穩定供應以及更大的發電量以支持發展中的台灣,政府決定興建核能發電廠來因應需要。
[编辑] 過程
核一廠是於民國59年(1970年)核准興建,60年底(1971年)開始施工,一號機反應爐於64年(1975年)5月完成吊裝,66年(1977年)10月裝填鈾燃料,11月併聯發電,67年(1978年)12月10日開始商業運轉。二號機反應爐則於65年(1976年)11月完成吊裝,67年(1978年)10月裝填鈾燃料。12月併聯發電,68年(1979年)7月15日開始商業運轉。
興建期間,民國六十二年(1973年)發生第一次石油危機,火力發電成本爆增,影響能源的供應。核能發電的迫切性提高,同年政府將核能電廠列入十大建設,顯示政府對基礎能源建設的重視。
[编辑] 設備
核一廠兩部機組之設計完全相同,設備亦同時訂購。主要之蒸汽產生系統係採用美國奇異公司所承造之沸水式反應爐,每小時可產生每平方吋985磅壓力的飽和蒸汽7,620,000磅。汽輪發電機由美國西屋公司承造,採再熱生式汽力循環,熱效率可達35%。每部機預計每年可發電50億度,經由345千伏之超高壓輸電線分四路送至台北地區匯入系統。
[编辑] 爭議
核一廠營運後對台灣的用電能源供應貢獻卓越,然後隨著台灣反核意識的抬頭,核電廠的價值與地位也一再受到質疑跟挑戰。加上美國三哩島、蘇聯車諾比相繼發生意外事故後,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更是備受關注,由於北部海濱還有一座核二廠,在短短的幾十公里居然有兩座核能發電廠,自全世界也是罕見,而且兩座電廠皆離台灣行政經濟中心的台北不遠,核一廠與台北市的直線距離只有28公里,一但發生任何意外將會產生直接的衝擊,更有人士擔心一但北京可能對台用武,核一廠會成為曝曬的目標進行破壞,以重創台北的防衛能力。
[编辑] 現況
核一廠由商轉至92年9月,提供台灣地區已達約2128.9億度之電力,是台灣北部目前重要的能源供應來源之一。
[编辑] 未來
核能發電廠一般使用年限是四十年左右,核一廠投入運作至現在已約三十年,離使用年限只剩下約十年的時間,行政院曾表示會考慮將核一廠提前除役,以達到「非核家園」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