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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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匯基金設立於1935年,根據《貨幣條例》(今日的《外匯基金條例》)設立。基金持有支持香港紙幣發行的儲備。1976年,用以支持香港政府發行硬幣的硬幣發行基金資產,香港政府的財政儲備,與政府的大部分外幣資產均轉撥至外匯基金。硬幣發行基金在1978年12月31日與外匯基金合併。1998年11月1日,由政府賣地所得的土地基金資產亦併入至外匯基金。
外匯基金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管理。按外匯儲備計,香港的儲備屬全球五大之一。
直至2006年10月底,香港外匯資產儲備有11627億港元,較9月底增加185億港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