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香港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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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警察級別
何謂“受委任的官員”和“不受委任的官員”?--水水 02:47 2006年4月13日 (UTC)
- 在「警隊」中,受委任的官員為「警司」級或以上,他們的任命要經過「行政長官」或總督的批准,不受委任的官員就是一般警員或「警長」。--Mungs 23:48 2006年5月29日 (UTC)
- ??受委任的官員好像是Commissioned officers,即督察以上所有警官。警員至警署警長為“不受委任的官員”,即NCO (Non commissioned Officers),中文好像是“員佐級”。「警司」級或以上是“憲委級官員”Gazetted Offices ,所有委任與開除要由總督批准,並且需要刊登在政府憲報之上。Peterpan 00:08 2006年5月30日 (UTC)
[编辑] 條目過於為香港偽警隊歌功頌德
條目完全沒有批評香港偽警隊,有欠維基百科的中立精神。--Mungs 12:30 2006年7月3日 (UTC)
- Do it yourself.--218.102.91.124 07:33 2006年9月17日 (UTC)
[编辑] 歷任處長資料並未齊全或欠準確性
我發現歷任處長資料根本並未齊全或欠準確性,但經常有人抄襲維基百科中警務處處長的資料在雅虎香港智識回答別人的問題,大量散佈錯誤智識,我已經補充了一些,希望有專家可以提供及補充這方面的資料。Shuntoku 13:41 2007年2月2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