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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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十六大”)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这次会议也修改了党章并将“三个代表”写入党章,产生新的中共领导班子。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历届中央委员会
- 全国党员人数:六千六百万人;
- 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
- 会议地点:北京;
- 代表大会时间:2002年11月8日至14日
本届代表大会产生中央委员会委员198人,候补委员158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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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于200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中心内容是产生新的中央领导班子。通过的内容有:产生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产生了下列机构:
- 中央政治局组成(委员、候补委员)
- 政治局常委会(委员,9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
- 中央书记处书记(组成,7人):曾庆红、刘云山、周永康、贺国强、王剛、徐才厚、何勇
- 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编辑] 二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2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1人,候补中央委员151人。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 本次会议无人事变动。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拟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个意见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编辑] 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5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 本次会议无人事变动。
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这次会议强调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强调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会议认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 强调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 会议认为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
- 强调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 强调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 全会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
[编辑] 四中全会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舉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4人,中央候补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本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有:
- 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 同意江澤民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決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主席。
- 決定徐才厚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增補陳炳德、喬清晨、張定發、靖志遠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 決定遞候補中央委員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王正偉為中央委員。
- 撤銷田鳳山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编辑] 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于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没有人事变动。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即“十一五规划”。
[编辑] 六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1]
[编辑] 參考資料
-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一中全會公報新華社,200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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