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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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来源于近代西方影响,废除了古老的衙役制度.
[编辑] 中國現代警察制度的建立
中國近代警察制度創設的構想來自清末重臣張之洞和劉坤一,他們在一份聯名的奏疏裡曰:「警察若設,則差役之害,可以永遠革除。此尤為更治之根基,除莠安良之長策。」。
然而中國正式的警察設置則遲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國聯軍攻入北京。聯軍除軍事佔領外,為維持治安而設了有警察之實的「安民公所」。八國聯軍後的第二年,北京模仿聯軍之制而設「善後協巡營」,後來改名「巡警總廳」。清光緒二十七年 (1901) 裁汰綠營,改練巡警營。三十一年 (1905) 九月,正式創設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為民政部,另於其下設立警政司,主管全國警察事宜。三十三年,又於各省增設巡警道,負責全省的警政。警察制度至此始在我國確立。近代警察始於及至預備立憲將警務列為分年應辦新政之一,勒令全國督撫定期實施,計自辛丑以至宣統遜國,十年之間,警察機關及警察學校、巡警教練所等在全國各大城市紛紛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