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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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曹魏建立后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为标准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曹魏时对人才的提升和使用有重要作用,但到了到西晋时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实现,此制终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