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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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春(1909年10月25日-1983年3月25日)是代表中国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第一人。1932年,刘长春拒绝代表满洲国,而代表中华民国参加第十届奥运会,这届奥运会在洛杉矶举行。开始因中国国民政府不愿意出钱难以成行,后张学良资助8000银圆才成为可能。
为了给刘长春及时报上名,南开大学校长、东北大学校董会董事、全国体育协进会董事张伯苓先生,打紧急电报给奥运会組委會,好不容易才把名报上了。
1932年7月8日上午十时,刘长春从上海启程乘威尔逊总统号邮船去美国参加奥运会。经过整整25天的海上长途航行,于7月29日下午4时抵达洛杉矶。刘长春到达洛杉矶第二天,7月30日,第十届奥运会正式开幕,在隆重的开幕式上,中国代表队排在第8位入场,代表队是临时拚凑成的。
7月31日,体育比赛正式开始,刘长春参加了当天的百米预赛,被分在第二小组,有6名运动员参加,取头3名。比赛结果,刘长春在日记中写到:第一名为星卜森,胜余有4码,成绩 10秒9,余居第5,当在11秒左右。起码时头五六十米在先,约至80米后,被后来者超过,原因毕业考试一个月,航行劳顿,缺少练习所致。刘长春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参加的两个项目,都未能晋级。
8月21日,刘长春起程回国,9月16日抵达上海,受到上海市民的热烈欢迎。
刘长春曾在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任教。
1983年2月底,刘长春因身体不适而住进医院。3月25日,刘长春去世。
刘长春儿子回忆父亲说:“当1981年中国女排夺得世界冠军时,父亲泪流满面,彻夜难眠。父亲的愿望有两个:一是中国人能在奥运会上夺得金奖,让中国的国旗、国歌通过奥林匹克的运动场传向全世界;二是中国有朝一日能举办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