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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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台北市 – 統一「台灣」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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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我是提名人。--minghong 10:49 2006年5月1日 (UTC)
- 反對,因為臺北市府使用臺北市,沒有移動必要。方舟 11:03 2006年5月1日 (UTC)
- 反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哪個先用,就用那個。-winertai 11:24 2006年5月1日 (UTC)
捷運板南線(藍線) 到永寧已經在五月三十一號通車了喔
[编辑] 台北只等於台北舊城?
關於「台北」這個稱呼的用法,個人認知的印象中,似乎並沒有像目前條目中寫的這般狹義,只能意指以前台北城牆圍住的這些老市區吧?不知道對其他台灣維基人來說,「台北」是指怎樣的範圍?在這裡做個小小的統計投票好了:
- 台北 = 台北縣市全境。--泅水大象 04:26 2004年11月24日 (UTC)
- 目前條目所定義的台北, 並不是"台北城牆圍住的老市區"(如果是這樣的話, 只有過去的"城中區"能適用), 而是1968年將幾個外圍區域(士林等)加入以前的台北市. 我想, 對於"地理"範圍的認知, 當然涉及認知人所屬世代(generation)之時代氛圍的影響. 以我個人來講, 我同意象兄的說法, 我認知的台北, 似乎都是將台北縣市全境一起算進來, 行政區劃對我們這樣的平常百姓而言, 基本上意義並不大. 我投象兄的定義一票. --wdshu|阿呆 14:06 2004年11月24日 (UTC)
[编辑] 正體字運動
臺北市政府推行正體字運動,故條目應配合以「臺北市」,而非「台北市」。Koika 16:13 2005年5月1日 (UTC)
- "臺"並非"台"的 原(繁)(正)體字,此兩種寫法皆為中華民國官方認可的正(繁)體字體。他們是所謂的通用字,就像 "裡" "裏";"什" "甚". 雖大陸當局將"什"規劃成簡體字的標準,在台灣他還是只是與"甚"互通的繁體字(而且好像比較多台灣人寫"什"勝過"甚"),此理可推雖大陸當局將"台"規劃為簡體,他還是台灣的繁體.
[编辑] 公車那一段
我認為應該要改寫,沒有必要把聯營每一家公司都列出來。畢竟這個條目是在介紹台北市,目前這個樣子不太對勁。--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9:23 2005年9月25日 (UTC)
[编辑] 人口與面積表
台北行政區面積表被刪除,理由是合併至臺北市,但各行政區右邊的排名連結仍連結至已被刪除的條目。且在臺北市條目內的面積與人口資料散見於各區介紹內,並非表格型式,是否應同英文版保留該頁? 台北行政區人口表亦同 (英文版)。 Eric Yu 12:58 2005年12月16日 (UTC)
[编辑] 徵求表格
可否請哪位將聯外橋樑製作成為表格?這樣會較為美觀,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01:59 2006年4月11日 (UTC)
[编辑] 政治段落改寫的參考資料
我根據最近的資料,對於政治段落作了一個相當大幅度的改寫,但改得很隨便,就連文獻也懶得引,還得請有心人嚴謹地重寫。以下是用到的參考資料。
歷屆公職選舉結果 http://vote.nccu.edu.tw/cec/cechead.asp
客委會的研究 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6918&CtNode=518&mp=298&ps=
陳柏瑋,「台北市、高雄市選民的政黨偏好差異:以2002年北、高兩市市長選舉為例」,2005,中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http://ethesys.lib.ccu.edu.tw/ETD-db/ETD-search-c/view_etd?URN=etd-0827105-190635
企鵝 19:45 2006年4月20日 (UTC)--
[编辑] 抗議板務人員
別人已經說得很清楚,台北不是台灣省的一部份,有些人不知道又要刪去別人加的資料。 那人自己才疏學淺不知道,又要說人家是塗鴉,其實他自己才是。 這些強行封文章的方法,跟中共封禁維百的精神完全沒有分別,都是一樣野蠻。 那個告示叫人到討論頁討論,那個野蠻人又沒有來貼出任何的討論。 板務人員簡直是低能、卑鄙、可恥、無懶、犯賤、野蠻不講理。-169.231.1.116
IP169,请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要谈话就好好谈。我也想问一下管理员,其实这位IP169的修改,部分是合理的。大家也应该知道按照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划,台北市不是台湾省的一部分。为什幺不能接受该修改呢?--涓生 08:41 2006年5月16日 (UTC)
- 1.IP169改成台北於自由地區位置,今日沒這種講法。2.台北市在台灣的位置跟台北市在台灣省的位置,兩者不同。--winertai 10:09 2006年5月16日 (UTC)
我都想好好談,但是板務人員不講道理,就算我說的是是實,而且修改時已經附上原因,他們老是要封禁的話,我拿他們沒辦法。這樣冤枉說事實的人,動不動就封禁,你可以跟他們好好談嗎?而且我不是一早就說了「如果有反對我的修改就來討論頁好好談嗎?」,他們沒有理會,我又有甚麼辦法? 如果你是我,遇到這樣不公平的對待,你都一樣會不滿意吧。- 169.231.1.116 03:25 2006年5月21日 (UTC)
- 自由地區一詞,在下看來沒必要性,自由地區似乎只是憲法名詞,並不實用,且該圖未包含東南沙,非全自由地區。但對於台北市週圍為台北縣或台灣省台北縣,個人認為台灣省台北縣要比台北縣來得完整。目前與台北市同等級的還是台灣省,實際上為台北縣,兩者都寫並無不當。--方舟 03:38 2006年5月1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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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盡然。北縣府網頁並沒有說「它不是臺灣省台北縣」,並不能證明北縣不是臺灣省。北縣稱不稱自己為台灣省台北縣,那是另一回事,不是必要條件。臺灣省被凍結,是一個事實;台灣省的存在,也是事實。內政部網頁[3]說明了台灣省的存在,[4]說明了台灣省的現況,[5]說明了台北縣的現況。台北市的週圍土地,是屬於臺灣省的一部份,這與北縣稱不稱自己為臺灣省台北縣無關。北市可以說為台灣省包圍,亦可以說為台北縣包圍,也可以說為板橋市、永和市...包圍。若臺灣省台北縣有不當,不如改用臺灣省(台北縣),或台北縣(臺灣省)吧!個人認為這就好像澎湖四週為臺灣海峽、為東海、為太平洋,以上都正確。--方舟 04:27 2006年5月1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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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年修訂的台北縣政府組織條例--winertai 04:37 2006年5月1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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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方舟說的很有道理,還有我看了看我中華民國身分證,我是台北縣出生的,我身分證出生地那欄就寫著"台灣省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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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支持--條理分明,去繁就簡。--winertai 07:46 2006年11月2日 (UTC)
- (+)支持--無墓孤魂 08:36 2006年11月2日 (UTC)
- (+)支持,如果第一段文字能加多一點就更好--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08:39 2006年11月2日 (UTC)
- (:)回應,很棒的建議,我已經將原本「範圍定義」層次的內容挪至引言,看起來帥多了。謝謝。--winertai 11:28 2006年11月2日 (UTC)
[编辑] 台北交通
交通的部份,我將之獨立成一個條目來介紹,不知大家是否有意見。--Howard61313 20:40 2007年1月2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