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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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便利》是香港的繁體中文週刊雜誌,於1991年9月13日創刊,是壹傳媒旗下的刊物,並由大股東黎智英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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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簡介
《壹本便利》最初是《壹週刊》的免費別冊,其後於1992年獨立發售。壹本便利的讀者對象主要是年青人和學生。
《壹本便利》每期主要分十二部份:
- 激Zone
- Easy Girl
- 漫話作
- 青雲路
- 頭文字
- 娛樂天
- 潮流屋村
- Digi Finder
- 心理測驗
- 占Me Life
- 便利波經
- 便利諸噏廣場
《壹本便利》亦經常報導明星緋聞。
《壹本便利》隨書附送的附屬刊物,《交易通/搵車快線》,都提供潮流信息給讀者,內容主要是時裝、星座、飲食、健美等,然而,《交易通/搵車快線》的內容路線卻跟《壹本便利》南轅北轍,遠比《壹本便利》「正經」。根據香港出版銷售公證會的統計數字顯示,由2003年4月1日至6月3日,《壹本便利》每期的平均銷售量達118,720本。
《壹本便利》和壹蘋果網絡旗下的多份刊物也可在互聯網上付費閱讀,但並未設限禁止18歲以下人士閱讀或瀏覽(使用信用卡簽約人士須為18歲以上)。
為了吸引更多讀者,《壹本便利》標題和內文不單只使用廣東話俗語和口語,更加「自創」不少極盡淫褻及不雅的文字組合。例如“Bra解”及“G奶”。因為內容低俗,所以壹本便利又被人俗稱為「一本大便」。
[编辑] 過去跟現在
過去,壹本便利是一本以年輕上班族為目標讀者群的一本沒有不良意識、集娛樂與消閑於一身的雜誌,比現在的形象要健康。幾年後,因傳媒界出現了多本與壹本便利相類似的雜誌,而其他的雜誌亦加入了八卦新聞,在如此傳媒風氣下,壹本便利便開始了這樣的習慣了。
[编辑] 壹本便利簡史
[编辑] 92年至93年:創刊期(銷量10萬本)
創刊初期以年輕打工族為對象,內容清新。封面故事全無明星秘聞,自製「最乞人憎的9種波士」、「熱門兼職邊份最搵銀」、「售貨萬元戶現身說法」等年輕打工仔有興趣話題。 約100頁的內容包括「博紮派」介紹進修途徑;「執二攤」介紹二手貨;「毛遂自薦」讓人求職;還有「上班下班樂」的行業信息和「使錢要醒目」消費生活信息。 論產品比拼經典作,要數用探熱針比較快餐連鎖店漢堡包熱度,又用間尺量度牛肉厚度。
[编辑] 93年至97年:冒升期(銷量約13萬至17萬本)
讀者群開始穩定,雜誌銷量日增,改用叫座力佳明星擔封面主角,又增加明星秘聞娛樂消息。 自製的專題由打工仔興趣,開始轉向比拼地勤靚女、彭督幼女走光等趣味話題,其時內容尚算點到即止。 後來市場競爭加劇,雜誌增加有關「黃、毒」的大專生話題故事,如「大學生情婦現身講」、「15歲沉淪毒海」;並日漸倚重介紹潮流新知為主的消費世界,增加欄目如「吃喝玩樂」、「家居廣場」、「趣味消遣」等。
[编辑] 97年至02年:萎縮期(銷量最低7萬至8萬本)
同類型雜誌愈來愈多,銷量一度急跌,為救銷路,雜誌大增女性泳裝或低胸性感照作封面,封面女郎大多擺出誘人姿勢,以刺激讀者視覺。 內容開始變得低俗,專題大多以「黃、毒」為主。除了介紹潮流產品的《壹本通》,增加附送《EasyGirl》,以相片多文字少的女性照片作招徠。
[编辑] 02年至現在:救亡期(銷量約9萬至10萬本)
雜誌風格低俗,引起廣告商反感,管理層一度改變策略,減少性感少女封面,改以年輕人新聞時事作主打,銷量微升。不過,一些出位之作,例如虐殺動物報道,則遭報業評議會強烈譴責。香港公共圖書館亦於2003年停止訂閱。 去年尾再轉型集中以娛樂新聞為主打,大增娛樂組人手,年初開始刊出多則受爭議封面故事,包括到歌手側田家執垃圾,刊登樂隊Cream的14歲女成員李蘊性感照,及至最近刊登女藝人鍾欣桐換衫偷拍照。期間雜誌雖然大送公仔麵,又減價至五元促銷,但收效不大。[1] [1]
[编辑] 爭議及投訴
《壹本便利》於2002年6月25日被淫褻物品審裁處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4條檢控,原因是該刊第570期刊登一幅裸女照片而並未在封面加上警告字句。該篇報導標題為《Cover Girl - 幾大都要紋一次》,被裁定為二級刊物(不雅)。同年十一月,因刊登一系列外科手術、裸體女屍及死嬰的彩色劇照,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2]《壹本便利》因此被罰款港幣1萬元,截至2003年7月25日已累積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12次 。
由2003年3月起,香港的公共圖書館已拒絕繼續訂購《壹本便利》。直至現在為止,《壹本便利》仍多以性愛或暴力的題材作為主要內容,並採用衣着性感的年青女星及女模特兒 (即是「美女胴體」) 作為封面賣點。
2006年1月,壹本便利雜誌刊登一些照片,聲稱是偷拍到側田在家中與女歌手林苑共處一室,及側田脫下帽子的照片,照片中的人物出現禿頭現象。側田其後與其經理人黃柏高召開記者會,聲討記者的偷拍行為。
2006年6月,14歲女童星李蘊(Renee)在母親陪同下,為《壹本便利》拍攝的一批性感照片,輝皇娛樂指其內容不實、照片亦經過加工,向《壹本便利》發出律師信追究,《壹本便利》重申是該女星自願拍攝。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140多宗投訴,而警方亦接受投訴,案件由觀塘重案組調查。[2]案件會排期在2007年3月19日至21日審訊﹔控方屆時會傳召李蘊的母親出庭作供,控辯雙方會傳召專家證人以證明相片曾否被加工。[3]
2006年8月22日,《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Twins成員鍾欣桐在馬來西亞雲頂舉行演唱會期間在後台更衣的照片,懷疑被事先安裝的針孔攝影機偷拍。《壹本便利》並把照片作為雜誌封面。[4] 鍾欣桐在事件發生翌日會見記者,並不停落淚。英皇娛樂集團聲言將採取法律行動聲討。事件掀起滿城聲討,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2800多宗投訴,而該期雜誌在馬來西亞被列為違禁品。多個團體亦曾到壹傳媒辦公室外抗議。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亦直斥做法不道德,希望市民罷買《壹本便利》。而警方亦接受投訴,案件由重案組備案。報業評議會接獲當事人及公眾投訴後,兩度去信該雜誌要求回應,但至限期過後仍未獲回覆,該會認為事件違反操守,嚴重侵犯個人私隱,通過對該雜誌作出強烈譴責。報評會認為,該報道看來是為了滿足某些人偷窺女性胴體的心理,題材並沒有新聞價值,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刊登這些照片,違反操守守則,嚴重侵犯個人私隱,該會通過對該雜誌作出強烈譴責。[5]事件列二○○六年「本港中學生十大新聞選舉」的第一位,中學生狠批《壹本便利》用詞粗俗,又帶有侮辱性,且習以為常地報導偷拍新聞,嚴重影響社會道德及價值觀,對青少年及兒童的影響更尤其深遠。事件亦名列「十大最受市民關注的女性新聞」首五位。 [3] [4]
[编辑] 注释
- ↑ 註︰ 銷售數字來自該刊內登出的資料,惟01年度周刊沒公布數字,據內部人士透露當時跌至8萬本低位。 2006年8月29日,取材自經濟日報
- ↑ 香港電台:傳媒記事簿
- ↑ 明報:便利刊阿嬌偷拍照 投訴12宗 疑被裝針孔攝影機 考慮報警
- ↑ 星島日報:阿嬌痛哭叫慘 怒斥無良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