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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古代官名。
在夏商周时为记录历史和历法的官员,是太史寮的长官,掌文书起草、诸候卿大夫策命、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汉书·光武纪》注:“史官之长也。”是政府中很重要的一名官员。后来职位渐低,秦朝称太史令,汉朝属太常,掌天文历法,秩六百石。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因此又称翰林为太史。
司马迁的官职即为太史,在《史记》中的作者评述多以“太史公曰”的句子起始,所以太史一词有时也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如:唐朝的柳宗元《柳河东集》:“参之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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