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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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 (1715年?-1763年?),名霑,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祖籍遼陽。祖先原為漢人,后入旗籍,為正白旗「包衣」人。中國清代人,一般認為他是中國長篇名著《紅樓夢》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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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家族及生平
《紅樓夢》是中國長篇小說的一座高峰,紅學者多認為曹雪芹为《紅樓夢》的作者,而且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帶有自傳性的小說,因此書中賈家与曹雪芹真實家族的事跡有很大的關係,但對曹雪芹的生平,迄今知之不多,且大都来自红学家的考证。
[编辑] 家族
明朝启元年(1618年),清太祖努爾哈赤统兵伐明,攻占沈陽、遼陽,曹家先祖被滿軍所虜,歸依旗人正白旗「包衣」,曹雪芹的太高祖曹世选、高祖曹振彦淪為多爾袞的家奴。曹振彦頗受多爾袞赏识,封為佐領,曾参与平定姜襄叛乱。入关後,改任文官,历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两浙都转运盐使等三品官職。
順治八年(1651年),顺治将多尔衮的正白旗收為己管,曹家成為御前內務府包衣,負責打理宮廷雜務。这时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也由王府护卫升任為内廷二等侍卫。
根据胡适与周汝昌的考察,曹雪芹的家族和滿清皇室淵源很大。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之妻孫氏是康熙帝的奶媽,祖父曹寅做過康熙的儿時伴讀和御前侍衛,因此受到康熙的特殊照顧与寵信。康熙二年(1663年),曹璽任命為江宁織造,負責主管采辦皇室江南地區的絲綢,并監視南方各級官吏。康熙對曹璽極為重視,曾賞蟒袍,一品尚書銜,并親手寫“敬慎”的匾額賜給他,曹璽死後﹐還大肆祭奠。
曹璽過世后,祖父曹寅也歷任蘇州織造、后又繼任江宁織造和兩淮巡鹽御史。曹寅是當代著名的藏書家、刻書家﹐精通詩詞、戲曲和書法。此時,曹氏家族极為顯赫,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負責接駕,曹寅二女均被选为王妃。但就因這個關係﹐曹寅晚年負債纍纍﹐虧空公家白銀數余万兩,但幾次彈劾都不被康熙批准。
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病故,康熙命其儿子曹顒接替江宁織造職務,曹顒只任三年即去世,康熙特准曹寅之妻過繼一個儿子曹頫(曹寅的胞弟曹荃(宣)之子)繼承江宁織造職務,康熙仍然對待曹家虧欠抱寬容態度。
康熙1722年去世后,雍正即位,內部政治鬥爭的牽連,曹家開始失寵沒落,几次江宁織造貢入的織物不合格受到雍正訓斥,后來御史匯報曹頫任由管家監工,自己不理政事,再加上虧空銀兩。最終因其解送織物上京,勒索錢物,被山東巡撫參奏,雍正批示「本來就不是個東西!」,下令雍正六年元宵之前抄家,曹頫以「行為不端」、「騷扰驛站」和「虧空」罪名革職,下獄治罪,「枷號」一年有餘,催交虧欠,所有家產奴仆都賞給新任江宁織造隋赫德,新織造將北京房產17間和三對家仆給了曹寅之妻度日,是崇文門外蒜市口曹雪芹故居。曹雪芹隨著全家遷回北京居住。曹家從此一蹶不振,日漸衰微。乾隆帝即位后寬免其欠銀,但家族已經沒落。
[编辑] 生平
在被抄家以后,曹雪芹隨家一起遷居北京,曹雪芹曾在“虎門數晨夕”,“虎門”即北京西單牌樓北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學。結識了張宜泉、敦敏、敦誠兄弟等人。
關于《紅樓夢》的創作過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由于文獻資料极少,很多問題無法确知,只能存疑。從曹雪芹晚年的好友張宜泉、敦敏、敦誠等人的零星記載,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藝、工詩善畫、嗜酒狷狂,對黑暗社會抱傲岸的態度。張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曹雪芹的詩,有创新独特之处,風格接近唐代詩人李賀。他的友人敦誠曾贊道:“愛君詩筆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說“知君詩膽識如鐵,堪与刀穎交寒光。”
曹雪芹又是一位畫家,喜繪突兀奇峭的石頭。敦敏《題芹圃畫石》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見此支离。醉余奮掃如橡筆。寫出胸中塊磊時。”
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潦倒,常“舉家食粥酒常賒”(敦誠《贈曹芹圃》),靠着賣畫和親友的接濟過日子。据一些红学家考证,曹雪芹就是在这样极端困苦的條件下進行了“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红楼梦》创作。這部巨著耗盡了他畢生的心血,但全書尚未完稿,曹雪芹因貧病無醫而“淚盡而逝”,留下新婚不久的遗孀,終年還不到五十歲。
[编辑] 生卒年与生父论
曹雪芹的生卒年,他活了多少歲,一直是紅學界爭議性很大的問題。曹雪芹的生父是誰,也無定論。
對于卒年,紅學界有三种普遍的看法,即是「壬午說」(1763年)、「癸未說」(1764年)及「甲申說」(1764年初春)。胡适憑甲戌本「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的脂批,認為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
1947年,周汝昌提出「癸未說」,建議把卒年改為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也有人說曹雪芹卒于甲申歲首(1764年初春)。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年)春末,曹雪芹已病故,有敦誠挽詩「曉風昨日拂銘旌」、「四十華年太瘦生」為證。周汝昌從挽詩「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一句中推測雪芹是因愛子患疹疾夭折而悲傷過度,一病不起,享年四十歲。敦誠在挽詩中曾兩次提到了「四十」這個數字,一是「四十蕭然太瘦生」,一是「四十年華付杳冥」。張宜泉也在《傷芹溪居士》詩題下注明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因此曹雪芹享年應在四十到五十歲左右。
曹雪芹的生父是誰,大致有兩种意見。一是認為是曹顒,曹雪芹是他的遺腹子,譜名曹天祐(佑),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年(1715年)──曹頫實是其堂叔。由王利器提出。二則說是曹顒;周汝昌、馮其庸、蔡江義持等說法。周汝昌由卒年反推四十年,主張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年(1724年),馮其庸則主張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年(1715年)。
据吳新雷推測,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報得孫喜訊,友人張云章贈《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一詩,此孫也可能為曹雪芹。
[编辑] 曹雪芹与《紅樓夢》的關系
《紅樓夢》早期抄本流傳以來,作者并未署名。因程偉元在程高刻本的序文中說道:「《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
自1921年胡适發表《紅樓夢考證》以來,一般認為《紅樓夢》原作者為曹雪芹。
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的證据,主要來自脂批与書中第一回,書曰:「曹雪芹于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脂批也多處明确指明作者与「雪芹」為同人,如甲戌本第一回批語:「若云雪芹披閱 增刪,然則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后來發現的脂批与曹家的線索相符,因此廣泛被主流紅學所接受。
清代詩人明義在其詩《題紅樓夢》序中說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宁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鈔本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 (姓曹)」。
然而一些研究者根据「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認定曹雪芹僅是《紅樓夢》的增刪、編修者,而非原作者。
亦有學者根据脂硯齋的批語,認為紅樓夢在作者去世前已經基本完成,只是后半部分由于涉及朝政而被當局腰斬,未能存世而已。
[编辑] 红楼梦
《紅樓夢》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原名《石頭記》,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曾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数十年。乾隆五十六年(西元一七九一年)程偉元和高鶚第一次以活字排印出版,這已是一二O回本,書名也改為《紅樓夢》了。後四十回一般認為是高鶚寫的。从文学水平上说,後四十回雖不如前八十回,但续写者大体保留了原作的悲刻結尾,其中黛玉之死,襲人改嫁等,也寫得形象生動,精彩感人。后四十回续作客观上促进了红楼梦的文学传播,功勞不可忽視,但其中寫寶玉應試中舉,家道復興等等,顯然不符合作者的創作意圖,破壞了原書的主題,是應該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