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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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日報創立於1950年,為台灣的綜合性日報,與《台灣時報》並稱「南台灣兩大報」。社址位於高雄市。
《民眾日報》於1950年由李瑞峰創立於基隆市,但是《民眾日報》由於資金不穩,屢傳易主。1953年,《民眾日報》曾經受到基隆市政府控告,發生過經營權和發行權的爭奪事件。之後由李哲朗出任董事長,並於1978年將報社總部遷往高雄市,並成立“民眾日報股份有限公司”。
《民眾日報》報導的立場是擔任民眾與政府的橋樑,但是在台灣戒嚴時期,《民眾日報》也常因報導有關黨外、中共與鄉土等當時被認為是敏感性的新聞,因此,三不五時就會受到國民黨文工會、警備總部等機關的新聞檢查壓力。1957年,《民眾日報》記者林振霆就因報導「五二四事件」被判處無期徒刑;1985年6月8日,《民眾日報》由於報導「中共將繼續走開放路線」、「省議員集體辭職」等新聞,被以《出版法》的「標題及內容顯然違反國策,有為匪張目之嫌」,遭新聞局處以停刊七天的處份。1997年,《民眾日報》總編輯李旺台也因為處理宋楚瑜請辭省長一事的新聞不當,而被李哲朗解聘。
《民眾日報》進入1990年代後面臨報業不景氣的問題,2001年經營權便轉售給立法委員蔡豪,後來成為東森媒體集團完全投資的報社。
《民眾日報》被認為是台灣少數「敢批泛藍,也敢打泛綠」的報紙,這一點可以從長期觀察該報的〈民眾社論〉、〈鹿鼎集〉、〈台灣極弱音〉、〈麻辣評論〉、〈名家專論〉等專欄的言論而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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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 邱國禎《台灣白色恐怖檔案》:〈《民眾日報》也遭停刊迫害〉
- 《新新聞》514期:〈《民眾日報》總編輯李旺台突然被免職的內幕〉
[编辑] 其他
- 〈民視新聞可向民眾日報看齊〉(原載1997年5月17日《民眾日報》〈輿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