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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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事件,為1970年發生於台灣台東縣東河鄉泰源谷地泰源監獄的事件,參與者有參與台灣獨立運動的政治犯、駐守該監獄的警衛和當地原住民。官方定義此事件是暴動,反對運動人士則認為是台獨武裝起義。
[编辑] 簡史
1970年2月8日,泰源監獄一部分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犯聯合駐紮該地執行警衛任務的台灣籍士官兵50人,以及當地的台灣原住民知識青年等共120餘人,以「臺灣獨立」為目的,發動監獄革命,並計劃奪取輕裝師武器,占領廣播電台,奪取台東的軍艦,聯合原住民在山區打游擊,發動全島革命。6名外役政治犯鄭金河、陳良、詹天增、鄭正成(以上係蘇東啟案)、謝東榮、江炳興(以上係亞細亞同盟案),在替換碉堡衛兵時,被一名外省籍衛兵班長發現不對,質疑為何沒向上級報備,鄭等人便將衛兵班長刺昏,至彈藥庫取子彈,擬回牢房開門放人,因該衛兵班長未死,大叫“暴動”“殺人”,於是事蹟敗露,監獄大門鎖起。當時打算將大門用槍打壞,但是失敗,合作的警衛連連長也說他沒辦法,叫鄭金河等6人攜槍械逃亡。
泰源事件中,監獄安全防衛由警備總司令部直接接管,副總司令劉玉章親自坐鎮指揮,並立刻派空降部隊前來控制局面,原警衛連迅速被調往高樹基地,全連接受個別偵訊。同時成立前進指揮所,動員萬餘當地原住民、軍警、陸戰隊、蛙人部隊搜山搜海,並將懸賞獎金從5萬提高到20萬,於23日先後逮捕鄭金河等人。同年5月判決,警衛連20多人被判處死刑,餘判刑15年或無期徒刑。衛兵賴在因放年假回家,亦以內應罪被判無期徒刑。政治犯部分,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江炳興等5人判處死刑,5月30日槍決;鄭正成則因其他5人都說他是被他們所綁架而判刑15年6個月。本來還應該牽連到該監獄一半的政治犯和當地原住民,但因鄭等5人緊守口風,再怎麼刑求都說這件事是他們個人所策劃,才沒有連累其他人。不久,所有的政治犯都在海陸空嚴密監視下被移送至綠島的綠洲山莊關押。
施明德當時也在泰源監獄,但並沒有參與;施明德的角色與在事件中的作為,則有不同的評價。有一個說法是,當時的獨派認為他與統派政治犯親近,擔心他洩露風聲,而沒有對他通知,但在他知道計畫後,爭奪擔當唯一指揮官,向其他人施壓,促使起義倉卒提前。另一說法是說他當時被關禁閉,無法出外役行動。也有人說事件是他在禁閉房中幕後策動。
[编辑] 和「泰源事件」相關的史料及文獻
- 高金郎,1991,泰源風雲。台北:前衛。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2002,口述歷史第11期:泰源監獄事件專輯。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