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香港軍團 (義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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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The Royal Hong Kong Regiment(The Volunteers),RHKR(V)),亦稱皇家香港軍團(The Royal Hong Kong Regiment,RHKR)或義勇軍(The Hong Kong Volunteers)。總部位於香港跑馬地,軍團為一支快速動員並配備先進輕型武器的地面軍事部隊,由香港市民志願兼職組成。不同於駐港英軍及皇家香港輔助空軍,雖然同樣服從駐港三軍司令指揮,但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是一支獨立部隊,並多由華人組成。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在不同年代,曾被稱為香港義勇軍、皇家香港防衛軍及皇家香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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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職責
- 協助駐港英軍及華藉英軍防衛香港
- 於非常時期(如暴動)協助駐港英軍維護香港治安
- 協助各因緊急事故的救災工作
- 加強港人歸屬感
- 提供軍事訓練機會
[编辑] 訓練
團員每月接受兩個晚上及一個周末的中隊集訓。每年4月及11月舉行入營集訓,每次為期八天。每年都會舉行其他訓練課程,如信號、使用武器和領導能力訓練。當值或受訓的團員,皆可獲發薪酬。徜團員的出勤記錄良好,而又能通過每年舉行的使用個人武器測驗、作戰體能測驗及急救測驗,更可得到獎金。軍團每年更調派見習軍官前住英國桑爾赫斯特軍官學校與英國本土防衛隊的見習軍官一同接受兩周的訓練課程。
此外,軍團亦經常協助駐港英軍舉行的演習。
[编辑] 編制
有四個配備吉普車及無線電機的偵察連,一個負責團中行政和包括若干特別小隊在內的總部連,一個由39歲至60歲團員組成的本土警連,一個組織新團員受訓的訓練連,一個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少年領袖團及一隊軍樂隊。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解散前,軍團約有團員950名,另有50多名文職人員。軍團司令、行動事務官 、訓練官、士官長和5名全職教官,是向英軍借調的。
[编辑] 裝備
- FN FAL半自動步槍(Self-Loading Rifle(SLR))
- M16 A2自動步槍
- 雷明登M870型散彈槍
- 白朗靈點3毫米口徑機槍
- Bren LMG重型機槍(俗稱牛角機)
- 白朗靈9毫米口徑MK1半自動手槍
- 史坦英9毫米口徑輕突擊衝鋒槍
- 李英霏爾MK4型步槍(二戰英軍步槍之一)
[编辑] 沿革
1854年5月,香港唯一的本地軍團成立,為義勇軍(The Hong Kong Volunteers,HKV)。由於克里米亞戰爭,駐港皇家海軍需要短暫離港,前往歐洲的戰場服役,無暇兼顧活躍於大鵬灣、伶仃洋,以至南中國海一帶的海盜。導致駐港英軍人數大減。故政府徵召本地志願人士組織義勇軍,當時有99名歐籍港人自願應徵入伍協助防衛香港,以鞏固防務。
1868年,香港回復安定,義勇軍解散。
1878年,義勇軍以炮兵義勇軍(The Hong Kong Artillery and Rifle Volunteer Corps ,HKARVC)名義成立。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炮兵義勇軍大多前赴歐洲參戰,加上部分駐港英軍被調離香港,炮兵義勇軍人數銳減。
1917年,政府通過《兵役法》,硬性規定英籍成年男子必須服役。
1920年,炮兵義勇軍改稱為香港防衛隊(The Hong Kong Defence Force,HKDF)。新的《志願軍法例》,除了包括一般抵禦外敵的條文外,還加入了協助警察和正規軍部隊應付內亂的一項。
1933年,香港防衛隊購置第一部裝甲車。
1941年12月,動員2200名各級團員參加香港保衛戰,合計有289名團員陣亡或失蹤。香港守軍於1941年12月25日中奉命投降,在赤柱駐防的香港防衛隊初時拒絕投降,亦於12月26日奉命投降。投降後,一批團員前往緬甸,組成香港義勇軍連(The Hong Kong Volunteer Company,HKVC)參加緬甸遠征軍特種部隊(Chindits),繼續作戰。更有一些團員前往中國組成,英軍服務團(The British Army Aid Group,BAAG)協助中國政府與日軍作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16日舉行受降典禮。
1948年,香港防衛隊重組。
1949年,香港防衛隊改組為香港軍團(The Hong Kong Regiment,HKR),成為香港義勇防衛軍(The Hong Kong Volunteer Defence Corps ,HKVDC)的一部份,香港義勇防衛軍轄下亦另有空軍及海軍單位。。
1950年代,政府為應付防衛及保安上的需要,引入了《兵役條例》,規定適齡的英籍人士加入志願軍服役。
1950年,跑馬地總部成立。
1951年,香港義勇防衛軍獲頒「皇家」名銜和新軍旗,稱皇家香港義勇防衛軍(The Royal Hong Kong Volunteer Defence Corps ,RHKVDC)。
1957年,香港義勇防衛軍與正規部隊一樣,獲頒「香港」這一戰役榮銜,繡於軍旗之上。
1961年,撤銷《兵役條例》。
1963年,香港軍團改組為一輕偵察團,協助駐港英軍進行偵察。
1967年,香港六七暴動發生,香港軍團奉召執行內部保安工作。
1970年,皇家香港義勇軍防衛軍解散。香港軍團與香港空軍輔助隊,則分別成為獨立單位。香港軍團獲頒賜「皇家」名銜,義勇軍(The Volunteers)之名亦併入香港軍團的名稱內,稱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1971年,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獲頒一面偵察部隊的燕尾式軍旗。
1979年6月16日,動員130名團員前往邊境地區駐防最少3天,協助港英政府應付中國非法入境者問題。
1980年10月24日,港督宣布取消抵壘政策並命令軍團總動員阻截非法入境者。
1983年,成立一支由女團員組成的隊伍,支援第四十八喀步兵旅。這些支援工作包括提供傳譯員、電訊員、救護人員並擔任搜索工作。
1991年6月,進行「接生婦行動」,維持石鼓洲的越南船民營保安。
[编辑] 解散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香港進入後過渡期。政府在1992年宣布三年後解散義勇軍,但申請加入的人數卻有增無減。
1993年6月6日,最後一批175名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的新兵完成受訓,是最後一次舉行新兵結業禮。
1995年9月2日下午,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列隊操過灣仔北部,向全港巿民道別。晚上,在粉嶺新圍軍營舉行會操。
1995年9月3日,在港督府(今禮賓府)站崗,並在午夜時分最後一次卸下軍旗,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正式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