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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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 (Fanny Law) GBS, JP(1953年— );現任香港廉政專員。她在嘉諾撒聖瑪利書院畢業、香港大學理學士(主修化學)、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碩士、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公共行政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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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家庭
羅與丈夫羅延康育有兩子。其胞兄是行政會議成員范鴻齡。
[编辑] 職位
- 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務員事務司
- 1994年4月至11月:副規劃環境地政司
- 1994年11月至1996年6月:香港房屋署高級助理署長及副署長
- 1997年1月至7月: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香港運輸署署長
- 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香港教育署署長
- 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香港教育統籌局局長
-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香港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
- 2006年1月,因為教育改革而導致的教師自殺墮樓事件中失言導致教師發生了「倒羅潮」。
- 2006年10月31日起,擔任廉政專員至今,成為了第二位執掌廉政公署的女性。
[编辑] 爭議
- 2007年2月5日, 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他的公開信中[1]表示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曾經對他本人和莫校長作出直接或間接的威嚇。[2]2004年 6月26-27日李國章對他說:「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會記着,慢慢跟你算帳﹗)」,為的是李國章要求教育學院發聲明譴責超額教師和教協,遭陸教授拒絕。陸鴻基在信中說﹕「現在是算帳的時候了。」
陸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 李國章曾致電莫校長, 要求教育學院主動提出與中大合併,不然,「會放手讓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太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3] - 2007年 2月15日,特首曾蔭權突然宣布成立一個由法官胡國興主持的調查委員會,調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提出,有政府官員干預教院學術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屬實,期望委員會在4個月內提交報告。曾蔭權形容陸鴻基的指控十分嚴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一旦調查證實教統局長李國章、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干預教院的指控屬實,便應「落台」。
[编辑] 不寒而慄言論
- 2007年 2月7日, 跟據有線電視新聞台15:00新聞報導, 羅范椒芬被記者問及有否說過教育界壓力不及商界時, 表示記不起。[4][5] 她表示希望對方(陸鴻基)現時小心說話 。[6]至晚上,羅太下班,向在場記者表示部份傳媒誤解了她的意思,希望再次澄清。她只是說,任何說話的人要為自己的說話負責,別無其他意思。[7][8]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參考
- ↑ 陸鴻基教授的公開信
- ↑ 陸鴻基教授明報新聞條目
- ↑ 香港電台第1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節目錄音
- ↑ 有線電視新聞
- ↑ 明報新聞條目
- ↑ 香港電台新聞條目
- ↑ 有線電視21:30 新聞
- ↑ 明報新聞條目
[编辑] 外部連接
- 簡歷
- 羅范椒芬失言事件簿
- 個人演辭
- 羅范椒芬失言,道歉教師猛轟,香港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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