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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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民事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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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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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1996) |
荷兰(1998) |
德国(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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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4年为止,美国没有州份在法律上认可同性婚姻。但是,一个试图改变这个事实的运动在1970年代开始成形。
最新进展包括佛蒙特州为同性恋提供类似婚姻的公民结合。在2003年,马萨诸塞州的最高司法法庭判决要求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承认同性婚姻。2004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比较突出的是旧金山,开始讨论给以同性伴侣婚姻许可的议题,虽然这与该州的法律相冲突,后来被该州最高法院否定。
目录 |
[编辑] 民意
支持同性婚姻的人通常認爲,法定的婚姻及其權利不應該對同性伴侶關閉,這種拒絕同性婚姻的做法損害了其作爲美國公民的權利。
凡對同性婚姻的人則反對這個觀點。他們通常認爲法定的婚姻應該只定義成爲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結合,也就是所謂的“傳統婚姻”。而且不應該強迫一個州承認不是這種形式的婚姻。
根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在2004年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只有22%的美國公民贊同把同性婚姻合法化,而73%的公民反對認可這種婚姻。很多人嚴格區分同性婚姻和公民結合——一種可以提供給同性伴侶一定權力的結合。雖然只有不到1/4的美國人認爲同志應該被允許結婚,但是支持公民結合的人數卻不少。超過一般的美國人支持那些希望長期相伴的同性之間一定形式的法定結合。40%的人則認爲不應當在法律上認可同性伴侶這種權利。[1]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通常參加宗教儀式、年級長、與共和黨有聯係或住在美國南部。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則集中在年輕人、不參加宗教儀式的人、與民主黨有關係的人以及居住在美國北部以及新英格蘭的美國人。
一些州,特別是新英格蘭以及西部,很大部分人都支持同性婚姻。根據一個于2003年10月進行的來自马萨诸塞州的民意調查,大約有59%的註冊選民認爲同志伴侶應該有權利進行世俗婚禮。[2]。而之前在夏威夷、加利福尼亞和新澤西州的調查則顯示大部分人支持同性婚姻。
美國主流民意反對認可同性婚姻的態度擴展到支持對美國憲法進行修正,並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2004年由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進行的民意調查發現,77%的共和黨人支持從憲法上禁止同性婚姻,而民主黨在這個問題上則態度分裂:52%支持,44%反對。大多數的共和黨人認爲不應該給以同志婚姻法律認可的地位,而民主黨人則更偏向于認爲不論是婚姻還是公民結合都應該被允許。此外,非裔美國人反對同性婚姻,並且有67%的人贊同進行憲法修正。
此外,在美国,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同性恋者不能结婚使得他们不能享受超过1,049项权利和权益以及大量的各州法律和私有权益(例如家庭成员关系,折扣等等)。他们说,一个从法律上否定为公民提供联邦权利或权益的行为直接与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相违背,这个修正案规定为公民提供平等的保护和大量的法定程序。这就意味着为一个群体提供的权利不能否认另一个团体享用。
在2003年最高法院命名的案件劳伦斯訴得克萨斯州案件中,法院认为自愿的亲密性关系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并由第14修正案作保护。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这个判决为以后废除各州中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铺平了道路。同时在第14修正案的基础上为婚姻保护法案提出了质疑的可能。
在2003年,一女同性恋喜剧演员Rosie O'Donnell的案件也引起了另一个话题。O'Donnell的终身伴侣Kelli被迫在法庭上作出不利于O'Donnell的作证。在美国法律制度中,不能强迫伴侣在法院中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证词;但是因为同性伴侣不能结婚,他们的这项权利被否决。请参看美国婚姻权利列表。她们是在2004年2月26日在旧金山结婚的。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在全國範圍内對不同的宗教、政黨和年齡層次對這個問題的態度進行了調查:
人群 | 婚姻 | 公民結合 | 不認可 |
---|---|---|---|
全國 | 28% | 29% | 40% |
共和黨 | 13% | 33% | 53% |
民主黨 | 32% | 28% | 36% |
無黨派人士 | 37% | 27% | 33% |
18-29年齡段 | 43% | 32% | 25% |
30-44年齡段 | 29% | 25% | 44% |
45-64年齡段 | 26% | 29% | 41% |
65及以上 | 12% | 32% | 51% |
北部 | 35% | 31% | 33% |
中西部 | 26% | 23% | 47% |
南部 | 23% | 26% | 48% |
西部 | 31% | 36% | 28% |
[编辑] 對同性結合的立法投票
對任何形式的通行結合的立法投票,按照日期排列:
州 | 日期 | 同性結合形式 | 參議院 | 衆議院 | 最終結果 | ||
---|---|---|---|---|---|---|---|
(+)赞成 | (-)反对 | (+)赞成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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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 國内伴侶關係 | 通過 | 失敗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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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Reciprocal benefits | 通過 | 通過 | (+)赞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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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國内伴侶關係 | 通過 | 通過 | (+)赞成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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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國内伴侶關係 | 通過 | 通過 | (+)赞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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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同性婚姻 | 失敗 | 失敗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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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 | 公民結合 | 19 | 11 | 79 | 68 |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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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國内伴侶關係 | 通過 | 通過 | (+)赞成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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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國内伴侶關係 | 通過 | 通過 | (+)赞成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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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 | 國内伴侶關係 | 23 | 9 | 41 | 28 |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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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 | 國内伴侶關係 | 18 | 14 | 84 | 58 |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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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 | Reciprocal benefits | 10 | 18 | - | - | (-)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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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 | 公民結合 | - | - | - | - | (-)反对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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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 Domestic partnerhips | - | - | - | - | (-)反对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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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 公民結合 | - | - | - | - | (-)反对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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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 公民結合 | 27 | 9 | 85 | 63 |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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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 國内伴侶關係 | 31 | 16 | 83 | 50 | (-)反对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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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 | 同性婚姻 | - | - | 37 | 3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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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 | 公民結合 | 19 | 10 | - | - | 7 |
註解1: 給以有限的權利
註解2: 包括更多的權利
註解3: 給結婚的夫婦合法的國内伴侶關係權利
註解4: Did not come to up and down floor vote.
註解5: Maryland Governor vetoed legislation, a veto override would require two-thirds support.
註解6: Forty votes were needed to amend marriage law in the Assembly. Using a procedural move the bill is to be returned for a new vote in the Senate during August, which according to the Associated Press contains much more support than the lower house. A majority vote in the Senate would nullify the Assembly's vote and gain the bill passage. It is unclear whether the Governor of California might veto the measure. [3]
註解7: Legislation still awaiting lower house vote, may have a hard time getting a floor vote as the House Majority leader, a Republican, is refusing to bring the measure up.
[编辑] 公民结合
佛蒙特州是美国唯一一个向同性伴侣在州法的水平上提供与异性伴侣相同权利和权益的州。佛蒙特州不使用“婚姻”一词,而把这种结合称为“公民结合”。但是公民结合不提供联邦水平的权利和权益以及与世俗婚姻证明相同的保护。关于佛蒙特州公民结合的历史,请参看世俗婚姻一文。
加利佛尼亚州的国内伴侣关系法提供了类似的权益,但是仍然不是完全的同性婚姻。
纽约立法院的议会中有一份议案希望把婚姻权利广大到同性伴侣中。这份议案在2003年早期引入,但是当前仍在委员会中。
[编辑] 联邦法律
1996年,联邦的婚姻保护法案获得通过,这个法案把婚姻定义成为“一男一女间的公民结合”,反对联邦认可同性婚姻,同时也允许美国各州份可以不承认在其他州份获国家进行的同性婚姻(虽然当前没有一个美国州份提供同性婚姻)。接着,很多州份都通过立法或修改宪法来确定它们不认可同性结合,也不会从法律上认可在其他州的同性结合。这些法律后来被称为“小婚姻保护法”。
由于美国宪法中的“full faith and credit”条例有可能被用来废除这个法案,一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提出了对宪法的联邦婚姻修正案以阻止联邦政府或其他任何州份通过立法或法院来认可同性婚姻。
在最近几年的民意调查中,人们对这个议题大概是对半开的态度,但是一些调查表明民意稍微倾向于支持这样一个修正案。但是因为调查中有4%的容许误差,因此很难提出这个法案。总统乔治·W·布什在2004年2月24日宣布支持该修正案。一些人认为总统这样做是借这个议题在选举年制造政治混乱。
CBS/纽约时报在2003年11月所做的一份调查表明,55%的国民支持这一修正案。[4]但是这个调查的有效性和报告的准确性却遭到质疑。[5]
[编辑] 国家间的讨论
[编辑] 加拿大
2003年在加拿大三个省断断续续进行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可能会把同性婚姻的立法扩展到全国(请参看加拿大同性婚姻)。由于加拿大与美国的紧密联系,这一举动使得美国国内对其法律的质疑开始升温。因为加拿大的婚姻证书并不要求公民身份或居民身份(不像荷兰或比利时)。加拿大和美国历史上相互承认在加、美任一国内的婚姻。
因此一批美国伴侣立即前往或计划前往安大略省结婚。美国一个国家同性恋权力组织联盟表示希望前往加拿大结婚的伴侣在登记前与他们接触,以便他们可以把与美国的同性婚姻运动相互配合。
[编辑] 时间表
[编辑] 1975年,科罗拉多州
1975年,科罗拉多州Boulder County郡的法官秘书Clela Rorex允许六对同性伴侣结婚。只是经过检察官的顾问意见后做出的决定,检察官认为,州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同性婚姻。[6]
[编辑] 2003年,马萨诸塞州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州的最高司法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案件中以4:3的票数裁决州宪法中的关于禁止同性婚姻的行为是违宪的,并给以立法机关180天的时间更改法律。法院认为马萨诸塞州不可以“否认给以两个希望结婚的同性间以世俗婚姻相同的保护、权益和义务”因为州宪法规定禁止“形成二等公民”。2004年2月4日,法院重申两种婚姻间的平等地位和表达是必须的,这就意味着或者允许同性婚姻(而不是公民结合)以符合宪法,或所有的伴侣必须进行公民结合,而不认同任何的婚姻形式。这个判决将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离判决后6个月。一个试图推翻最高法院判决的宪法修正案则至少需要经过立法机关和公投后才可能通过,即时通过了,也必须要等到2006年才可以执行。
[编辑] 2003年
[编辑] 加利佛尼亚州
2004年2月12日到3月11日,最新当选的市长Gavin Newsom和其他官员开始在加利佛尼亚的旧金山市发布婚姻证书。女同性恋活跃分子Phyllis Lyon和Del Martin是第一个结婚的同性伴侣。这个事件是有意削弱来自一个保守团体,加州婚姻战役组织(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的法律挑战。在加利佛尼亚最高法院表示暂停派发证见前,共有4,161对同性伴侣领取了结婚证件。
虽然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第22号法案,市政官员表示这个婚姻是合法的。这个加州法案表示“只有一男一女间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并被加州承认”。市长表示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相信该法例违反了宪法中提供平等庇护的条款。但是立法者和反对同性婚姻的组织快速做出反应,上诉到法院要求停止市政府的这个行为。关于婚姻的法律正确性也将在法庭上受到检验。[7] [8] [9] 此外,加州的婚姻登记机构表示,其他任何的婚姻形式,包括任何颁发给同性伴侣的婚姻证件,都不会被注册。[10]而与此同时,创立第22条的参议员的儿子David J. Knight则与跟他相处了10年的伴侣Joseph J. Lazzaro于3月9日结婚。[11]
在Alameda County附近的伯克里和奥克兰的官员都表示有兴趣加入到旧金山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它们的婚姻许可是由郡来颁发的,而不是城市,所以它们现在不能执行这个权力。旧金山可以发布自己的婚姻证书是因为它同时是郡也是市。它是加州唯一一个这样的城市。
2004年3月9日,San Jose市议会以8:1的票数通过了一项决议,同意认同在其他地方为当地雇员进行的同性婚姻。
2004年3月11日,加州最高法院要求旧金山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以作进一步决定。市长Newsom表示同意遵守这个命令。法院希望在5月或6月举行关于婚姻立法的听证会,这个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的决议至少会执行到那时。旧金山市希望在见陪审团之前,它们的案件先在低一级的法院举行听证会,而不是直接到州最高法院。但是,法院建议旧金山政府可以向该州提出诉讼,而是政府则于当天下午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诉讼。
[编辑] 新泽西州
2004年3月8日,新泽西州Asbury Park市的副市长与一位由镇官员颁发的婚姻许可的同性伴侣结婚。新泽西州的婚姻登记需要72小时。第一张同性婚姻许可在3月5日颁发。当镇办公室于3月9日开门办公室,有大批的同性伴侣前来领取婚姻许可,他们希望可以在当地的州里首席检察官Peter C. Harvey终止这个行为之前拿到婚姻许可[12]。但是直到当天下午,仍没有收到停止签发同性婚姻许可的禁令,虽然首席检察官向当地办公室发了一封警告信,表示如果市办公室继续签发许可,将会面临起诉。作为回应,3月10日,市议会当天一致通过冻结所有新签发的16张许可。
[编辑] 新墨西哥州
2004年2月20日,新墨西哥州Sandoval郡官员Victoria Dunlap表示她将开始签发同性婚姻许可,因为新墨西哥州的婚姻法中没有提及性别问题[13]。第一对同性伴侣在当天迟一点的时候申请了许可。但是当前晚上,墨西哥州首席检察官Patricia Madrid表示签发的证件“在该州的法律下是无效的”,而郡官员办公室则停止了签发许可。在此之间,共发布了26个许可。
[编辑] 纽约
[编辑] 俄勒冈州
[编辑] 华盛顿
2004年3月8日,西雅图市长Greg Nickels签署了一份行政令认同在其他地区为当地职员签发的同性婚姻,他同时向市议会提出了建议,要求所有城市的市长都应该为他们的雇员这样做。
同一天,六对同性伴侣起诉King County以获得婚姻许可。华盛顿州给以该州各郡权利自主决定签发许可,但是仍然严格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之间的公民契约”。[14]
几天后的3月11日,美国家庭联合会(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在King County高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停止市长Nickels颁布的行政命令。
[编辑] 禁令
在几个州的政客已经开始提出新的禁令以反对同性婚姻。一些州已经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虽然他们仍在琢磨向宪法加入新的修正案以阻止这个法律被判为是违宪的。很多州的宪法修订案要求进行全州的公民投票,这意味着在这个建议生效前有可能会拖延几个月或一年或更长的时间。
2004年3月5日,威斯康星州议会批准了州宪法修正案(68:27)以禁止同性婚姻或公民结合,来反对其他地方对伴侣关系的合法化。这个议案仍需要经过参议院和公民投票通过。同一天,堪萨斯州议院以88:36通过了一个修正案。[15] [16]
[编辑] 请参看
- 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 联邦婚姻修正案(Federal Marriage Amendment)
- 同性恋权力时间表(Gay rights timeline)
- 2004年同性恋权力(2004 in gay rights)
- 美国婚姻权益列表(List of benefits of marri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
[编辑] 外部链接
- Equal Marriage: Freedom to Marry Coalition of Massachusetts. (Education, advocacy, and lobbying group)
- Marriage Law Project, Defense of Marriage Acts (DOMAs), "State Overviews". (A state-by-state guide to marriage issues)
资讯
- MECA教育指导:"婚姻的历史"
- Burge, Kathleen, "Supreme Judicial Court : Gay marriage legal in Massachusetts". Boston Globe.
- Foust, Michael, "Same-sex 'marriage' issue percolates in 4 state courts, 1 federal court". Baptist Press News. August 29, 2003.
- Sullum, Jacob, "文字游戏——如何保护婚姻的贞洁"。2004年2月13日
- Gordon, Rachel, "布什的态度使得市长支持同性婚姻"。2004年2月16日
- Mullane, J. D., "Backlash coming for gay marriage". Bucks County Courier Times. February 19, 2004.
- "布什支持从宪法上禁止同性婚姻". USAToday。2004年2月24日
- "布什支持反对同性婚姻的修正案"。 NPR。
- 總統要求修憲以保衛婚姻 (正體中文。Wikisource提供)
- "同性恋婚姻"。 Online News Hour,PBS。2004年2月24日
- Bruce, Tammy, "关于婚姻和平等权"。 FrontPageMagazine.com,2004年2月25日
- Bonopartis, Nik, "Analogy to civil rights fight is offensive to some blacks". Poughkeepsie Journal,200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