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雅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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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台灣,知識搜尋網甚至搶佔60%以上市佔率,打敗了大量以維基條目為主要貢獻來源的google。[1]」我看到註解裡的文章並沒有這麼說,60%的是指韓國的Naver網,據我查alexa的資料估計,知識+不大可能超過google。--ffaarr (talk) 07:46 2006年7月9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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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不應把未經証實資料登出來
如在作弊現象一欄:
Kit Choi Doris 1012 沒有知識 自問自答,自我評價(流傳)
Kat Choi 不斷發問和自我評價(流傳)
以上資料有誹謗之嫌,應予以刪除.
(感謝維基管理員的努力,以上資料已不復存在)
220.232.138.230 04:01 2006年10月6日 (UTC) 修改日期: 02:25 2006年10月13日 (UTC)
[编辑] 為何要刪去負評大戰的資料
負評大戰也算是香港雅虎知識+的重要事件 可能會導致更激烈的情況
[编辑] 關於知識內容侵權的實例部分
找了一堆資料,寫上去之後被硬生生地rvt了,而且還被rvt兩次....理由是不符維基版本?而原來版本上面一些毫無證據針對某些使用者ID的指控的敘述卻被大方地保留下來。 Jbfc 06:40 2007年2月21日 (UTC)
[编辑] 知識系統和單純問答系統
我把一些和知識系統本質無關的部分修掉,例如首段第二行:使用單純的問答系統的好處是可以不必在不同且以分類為主的論壇花費時間尋找答案,和在關鍵字搜索中的結果花費時間尋找答案。這段敘述本身談的是單純問答系統,但是知識系統是否為單純問答系統本身就是一個不明確的東西。結果我的修改卻又被rvt了。 Jbfc 06:40 2007年2月21日 (UTC)
[编辑] 關於「香港和台灣的知識+現況」
這一段落中關於台灣的部分提到了在台灣,奇摩知識+團隊傑出的表現不僅讓美國總公司派人來台學習,還獲得2005年網路「金手指網路廣告獎」。另外,台灣知識團隊成員中,不願具名的Yahoo!奇摩知識+製作人,更榮膺雅虎全球企業員工獎「Yahoo!Superstar」(雅虎之星)。這一部分是屬於雅虎公司內部政策及獎勵的問題,這些得獎的判定基準本身也是沒有透明性的東西,但是卻被刻意寫在條目中。維基並不是商業網站的宣傳機器。而我將這一部分的敘述刪除後,卻又被rvt了。 Jbfc 06:40 2007年2月21日 (UTC)
[编辑] rvt的使用問題
如果使用的敘述方式或是格式有不妥當的地方,任何人都有權進行修正。然而我寫了一些實例連修正都沒修正就直接被rvt,而原來的條目內容中的一堆有問題的敘述方式X卻被大方地保留,對這個條目使用rvt的人到底是基於什麼基準? Jbfc 06:40 2007年2月21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