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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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1月1日
[编辑] 港女/temp
不適合百科收錄,且疑似侵權 -- Kevinhksouth (Talk) 09:26 2007年1月1日 (UTC)
- (×)删除 香港有「港女」這個現象嗎?我對這比較有興趣。--嗡嗡 16:46 2007年1月1日 (UTC)
- (×)删除 沒有時間考究是否全篇文章都是侵權,但至少有段落是來自[1][2][3]等等(不同的段落來自不同的來源)。--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2:24 2007年1月2日 (UTC)
- (=)中立,假以時日,可能成為一種社會現象。如果有人重寫一次或許可保留。--Paparazzi(追訪) 09:38 2007年1月2日 (UTC)
- 我已嘗試將之維基化及刪除疑似侵權的內容。--聰 10:04 2007年1月2日 (UTC)
- 至少部分侵权:[5]
(×)删除 但港女絕對不可能是一個民族 維基不是垃圾箱 15:17 2007年1月3日 (UTC)
(○)保留港女除文化外亦是香港現時的問題,建議先除去侵權部份,其餘保留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除非該用戶為原作者或上傳者,或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港女是香港的文化.所以應保留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除非該用戶為原作者或上傳者,或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删除 - 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宣傳某些觀點,「港女」條目內容明顯有非客觀地批評香港女性的意味。--Mewaqua 12:36 2007年1月4日 (UTC),後有修改
- (×)删除或(→)移动到偽基百科--沙田友 15:37 2007年1月4日 (UTC)]
- 原本港女的條目是從GFDL授權的香港網絡大典抄過來的。同意Mewaqua果說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宣傳某些觀點,「港女」條目內容明顯有非客觀地批評香港女性的意味。是否把這個條目刪除我保持(=)中立--Hello World! 02:58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Jasonzhuocn....台灣社群07:42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minghong 08:46 2007年1月6日 (UTC)
- (×)删除--Droxiang 07:27 2007年1月7日 (UTC)
[编辑] 傅奇國度‧論壇
[编辑] Image:Jay Kay.jpg
[编辑] Image:Jonathanlee.jpg
[编辑] 蔷薇骑士联
[编辑] 高琳琳
看不出重要性--Wing 19:45 2007年1月1日 (UTC)
快速(×)删除--2006年時代雜誌風雲人物華德禹(來這裡噴口水) 04:55 2007年1月2日 (UTC)
-
- 轉為(○)保留:既然惡龍兄肯落筆,就給他一個機會--2006年時代雜誌風雲人物華德禹(來這裡噴口水) 15:08 2007年1月4日 (UTC)
- (×)删除:上次已經投票刪除,在共識之下,該快速(×)删除。--Iflwlou 09:34 2007年1月2日 (UTC)
- 決定還是不變,擴充只有幾筆,難以說是有保留價值。--Iflwlou 09:41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缺乏重要性。--鬼姬 09:55 2007年1月2日 (UTC)
- (○)保留:為小小作品,若無擴充再依小小作品規定刪除。--笨笨的小B | 20巷 13:00 2007年1月2日 (UTC)
- (○)保留:事件得到社會持續關注。 參看此 至今google search已有約75,800個搜尋結果。 Stewart~惡龍 19:39 2007年1月2日 (UTC)
- (=)中立:既然巴士阿叔都保留了,希望投票者不要使中文維基百科有雙重標準。所以我不投刪除票。 -- Kevinhksouth (Talk) 05:28 2007年1月3日 (UTC)
- 快速(×)删除,因為我已提出刪除並接受,而搜尋結果的多寡並不具任何意義 維基不是垃圾箱 05:50 2007年1月3日 (UTC)
- (×)删除:跟上次刪掉的內容幾乎一樣,建議速刪--Alex S.H. Lin 06:45 2007年1月3日 (UTC)
- (○)保留:剛好想找高琳琳的出生日期,多謝維基有收錄。按照搜尋結果,事件又受到更多關注,反對作快速刪除:
- Google: 26,700
- Baidu: 11,700
- Yahoo HK: 21,200 --Yau 07:48 2007年1月3日 (UTC)
- (=)中立:我也再一次投下中立票,希望大家願意擴充。--Paparazzi(追訪) 11:30 2007年1月3日 (UTC)
- (×)删除:斬立決,很抱歉,他不是名人的女兒,刪除後白紙保護。--費勒姆 費話連篇 14:59 2007年1月3日 (UTC)
- (:)回應:我要各位明白,我上次刪除的原因並非「她不是名人的女兒」,而是她的重要性,我希望您們在方針內將之加以討論 維基不是垃圾箱 15:17 2007年1月3日 (UTC)
- (×)删除 - 她生前沒有甚麼重要事蹟,死後也暫時看不出她對後世有何影響。--Mewaqua 12:42 2007年1月4日 (UTC)
- (○)保留:--沙田友 15:38 2007年1月4日 (UTC)
- (○)保留:這是一個社會事件中的人物,若內容擴增成非小小作品則當然支持保留--桃子娃 & Neversay 17:41 2007年1月4日 (UTC)
- (×)删除:條目中未寫明其重要性與影響力,不是人物傳記,也保留過一次了。只好投刪除票--Jasonzhuocn....台灣社群12:48 2007年1月5日 (UTC)
- (×)删除:--minghong 08:46 2007年1月6日 (UTC)
- (!)意見:迄今仍未有實際補充。--費勒姆 費話連篇 01:39 2007年1月7日 (UTC)
- 討論截止前,如果仍未實際擴充,我支持(×)删除。-- tonync (talk) 05:37 2007年1月7日 (UTC)
- (×)删除:該疾病才值得列入百科,本條目宜論述於該疾病內容中,因此應刪除--Droxiang 07:18 2007年1月7日 (UTC)
- (○)保留:也許人物本身不重要,但受到廣泛受關注即可收錄。內容也已不只是小小作品。--ffaarr (talk) 08:32 2007年1月7日 (UTC)
- 統計:十張刪除票、保留票八票--鬼姬 20:20 2007年1月9日 (UTC)
- (!)意見:如果單說內容,我是傾向刪除,不過請先看完整段說話。我覺得該刪除的原因是時效太短 — 雖然是很觸動人心,但這類新聞都得不到持久的關注,除非會引起別的問題的廣泛討論(例如安樂死),但這一宗似乎沒有。可是這樣逕行清除別人花的時間和精神也太浪費,所以剛想到一個較好的方法,就是如 Droxiang 所說,撰寫一頁有關該種疾病,然後倒過來將高琳琳的內容併入該種疾病其中一節,表示患該種疾病的人有甚麼例子曾受到新聞關注。 AbelCheung 03:52 2007年1月12日 (UTC)
- (○)保留!内容也不是低于200字节,有一定的资讯(虽然少是少),重要性也不是很低的(起码在香港亦曾轰动一时,可能外地维基人不太了解),为什么要删除呢…?--dbslikacheung 12:20 2007年1月17日 (UTC)
- 也支持(→)移动到高琳琳事件--dbslikacheung 12:23 2007年1月17日 (UTC)
- (:)回應 轰动一时而沒有任何意見或影響的都不應加入維基 維基可不是垃圾箱 03:48 2007年1月18日 (UTC)
- (○)保留--akoo (想聊天的,這邊請) 22:16 2007年1月21日 (UTC)
- 統計:十張刪除票、十張保留票 Chanueting 03:37 2007年1月24日 (UTC)
- (!)意見有一張為重覆,加上提交者為視作支持刪除,應為11刪除9保留。此外,到現時為止,條目還沒有作出實則的更改,因為自1月3日以後,只有兩筆編輯。--費勒姆 費話連篇 10:19 2007年1月2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