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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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版权方针,该在世人物图像可以合理的预期,可能创建自由的版权照片,而且这个图像只是用作展示人物的长相而已,缺少进一步合理使用的依据--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30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 除非提交刪除者(或其他中文維基百科的使用者)有能力跑去日本並找到該人物拍攝他的照片,或能成功找到在日本的人幫忙拍照,否則「可以合理的预期,可能创建自由的版权照片」這句話並不成立。--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9:00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同意樓上,「合理的预期」應該考慮大部中文維基百科的使用者的能力。--Iflwlou [ M { 09:10 2007年3月29日 (UTC)
- (!)意見: 印象中, 最近中文維基沒有改變過版權方針。 書生兄是指哪個方針呢? --Kevin wong 10:37 2007年3月29日 (UTC)
- 请仔细参看m:Translation_requests/Licensing_policy。wikipedia是世界性的网站,对于在世人物,完全有可能得到自由版权的照片(这里只是具有合理的可能性,删除的条件就已经具备,而不是拍到照片以后,再删除)。这是当前的合理使用政策要求的。如果要保留,必须给出进一步的合理使用依据,否则的话,还是违背了方针的。况且,这幅照片只是显示了这个人的长相,并不足以符合我们的合理使用要求。因此,请给出更有说服力的合理使用依据(例如照片是否对该人一生有深远影响,对社会是否有深远影响,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40 2007年3月29日 (UTC)
- (:)回應 就如我上面所說的,能獲得此人物的自由版權的圖片的可能性極低,因此此「可能性」並不合理(也因此有理由使用合理使用的圖片——當然,一旦出現自由版權的版本的時候,這個圖當然可以被取代)。此外,閣下所提供的連結,並沒有說明「只是顯示了這個人的長相」不能作為合理使用的理由(況且一個圖片是否「只是顯示了這個人的長相」是見仁見智的)。還有,與此同類型的圖片,在這裡應該為數不少,為何只拿這張圖出來提交刪除呢?是想 如果 圖片獲通過刪除的話,以後的圖就以此作為「案例」呢?還是... ?--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12:26 2007年3月29日 (UTC)
- 请参看wikipedia:合理使用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基金会的方针:“An EDP may not allow material where we can reasonably expect someone to upload a freely licensed file for the same purpose, such as is the case for almost all portraits of living notable individuals.”此外,合理使用的要求是“沒有、也不可能創造任何版權自由的作品以提供同样重要的信息。”对于该图像,还是具有可能性的,至少日文版的参与者由拍摄照片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并不只是用作识别这个人物的长相,那么请在图像描述页提供足够充分的合理使用依据(例如照片是否对该人一生有深远影响,对社会是否有深远影响,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没有这些依据,或者依据不够充分,也应该删除。最后,提交删除他的原因,很简单,只是正好看到他了,又正好基金会有了一个相关的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16:35 2007年3月29日 (UTC)
- (:)回應這樣說,太空圖片我們也不能合理使用了,理論上某維基人是太空人,可以上太空照相然後GFDL,因為這不能抹殺某維基人是太空人的可能性。理論上逝世的人照片也不符合合理使用,因為不排除某維基人是盜墓者,拍了先人的照片然後GFDL。--Iflwlou [ M { 16:56 2007年3月29日 (UTC)
- 首先,大部分的太空图片由于都出自NASA,因此属于公有领域,即时不是PD,也可以因为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等原因合理使用(这些需要个案讨论了)。而且这是不能合理预期的(因为可能性太小),在世知名人物的话,因为经常在公众场合出现,其可能性大得多。逝世的人照片其可能性也非常小。我们并不讨论理论上的可能性,而是就实际的可能性。此外,更重要的是,人物的长相对于百科全书来说并不重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17:36 2007年3月29日 (UTC)
- (:)回應,「合理预期」這就是問題,事實上,只要我在五金店買個鐵剷,付幾元車錢到墓場,挖出棺木拍照,這點我通通做到,這算「合理预期」吧。正如你說的,有某維基人坐飛機到日本,又專程找到那演員,又找得到,又得到他的同意照相,這一點何嘗都是閣下的理論而已,現今有人做到嗎?還未。以後有人做到嗎?不知。日本維基人有否上傳GFDL照片嗎?還未,因為他們未做到。中文維基人有否上傳GFDL照片嗎?還未,因為他們都未做到。故我認為,「合理预期」就是兩者都未做到這一點,直到兩者找到GFDL照片,合理使用照片才失效。另對於人物长相对于百科全书的重要性,倘若閣下在特色條目中(如林則徐)選舉中,看到林則徐一張圖片也沒有,我想閣下第一個投反對票。--Iflwlou [ M { 19:16 2007年3月29日 (UTC)
- Iflwlou所說的大體上就是我的觀點,因為這個世界上,「什麼事都有可能」。如果執意因為那個極微的所謂「合理預期的可能性」而要將某合理使用圖片刪除的話,那乾脆把現存的 所有 合理使用圖片都刪除好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0:08 2007年3月30日 (UTC)
- 首先,大部分的太空图片由于都出自NASA,因此属于公有领域,即时不是PD,也可以因为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等原因合理使用(这些需要个案讨论了)。而且这是不能合理预期的(因为可能性太小),在世知名人物的话,因为经常在公众场合出现,其可能性大得多。逝世的人照片其可能性也非常小。我们并不讨论理论上的可能性,而是就实际的可能性。此外,更重要的是,人物的长相对于百科全书来说并不重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17:36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 現在版權討論已超出務實範圍, 我認為書生的意見並未能說服到大家接納。版權除了是一個尊重的問題, 更多是一個法律的問題, 如果上述圖片會讓維基陷入法律困境, 我會馬上支持刪除圖片, 但現在看來, 未免是咬文嚼字而已。 --Kevin wong 15:36 2007年3月31日 (UTC)
- (:)回應這樣說,太空圖片我們也不能合理使用了,理論上某維基人是太空人,可以上太空照相然後GFDL,因為這不能抹殺某維基人是太空人的可能性。理論上逝世的人照片也不符合合理使用,因為不排除某維基人是盜墓者,拍了先人的照片然後GFDL。--Iflwlou [ M { 16:56 2007年3月29日 (UTC)
- 请参看wikipedia:合理使用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基金会的方针:“An EDP may not allow material where we can reasonably expect someone to upload a freely licensed file for the same purpose, such as is the case for almost all portraits of living notable individuals.”此外,合理使用的要求是“沒有、也不可能創造任何版權自由的作品以提供同样重要的信息。”对于该图像,还是具有可能性的,至少日文版的参与者由拍摄照片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并不只是用作识别这个人物的长相,那么请在图像描述页提供足够充分的合理使用依据(例如照片是否对该人一生有深远影响,对社会是否有深远影响,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没有这些依据,或者依据不够充分,也应该删除。最后,提交删除他的原因,很简单,只是正好看到他了,又正好基金会有了一个相关的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16:35 2007年3月29日 (UTC)
- (:)回應 就如我上面所說的,能獲得此人物的自由版權的圖片的可能性極低,因此此「可能性」並不合理(也因此有理由使用合理使用的圖片——當然,一旦出現自由版權的版本的時候,這個圖當然可以被取代)。此外,閣下所提供的連結,並沒有說明「只是顯示了這個人的長相」不能作為合理使用的理由(況且一個圖片是否「只是顯示了這個人的長相」是見仁見智的)。還有,與此同類型的圖片,在這裡應該為數不少,為何只拿這張圖出來提交刪除呢?是想 如果 圖片獲通過刪除的話,以後的圖就以此作為「案例」呢?還是... ?--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12:26 2007年3月29日 (UTC)
- 请仔细参看m:Translation_requests/Licensing_policy。wikipedia是世界性的网站,对于在世人物,完全有可能得到自由版权的照片(这里只是具有合理的可能性,删除的条件就已经具备,而不是拍到照片以后,再删除)。这是当前的合理使用政策要求的。如果要保留,必须给出进一步的合理使用依据,否则的话,还是违背了方针的。况且,这幅照片只是显示了这个人的长相,并不足以符合我们的合理使用要求。因此,请给出更有说服力的合理使用依据(例如照片是否对该人一生有深远影响,对社会是否有深远影响,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40 2007年3月29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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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方针问题请参看m:Licensing policy FAQ draft,其中有提到“Why can't projects keep them until free images exist to replace them”,“Why is this a problem? No one is likely to sue over most of them.”。此外,图像来源处[1]得最下方写着:“当ページ上で使用されている画像データは(株)ジュネス企画が管理しています。これらのデータの無断転載を固く禁じます。” 另外,请提供其他合理使用的理由。另外请参看{{Promophoto}},以及之前我提供的合理使用方针。真得很怀疑,各位仔细看过没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53 2007年3月30日 (UTC)
- 好吧,我現在就憑(也只是因為)那句「これらのデータの無断転載を固く禁じます。」不再提出反對意見了。不過我仍然對「因為新的方針而要要刪除」和「因為沒有其他合理使用的理由而要刪除」不表同意,因此希望提交刪除者日後不要再以「該圖片不得轉載」以外的理由,對同類型的圖片提交刪除,而一旦找到此人物另一個版本的圖但同樣是合理使用的圖片的話,我仍然會上傳的。另外,我掛的模板是{{Fairuse}}而非{{Promophoto}},且該等模板中的描述是在圖片的上傳日後才被修改的。 --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3:03 2007年3月30日 (UTC)
- (:)回應,我只細看過模版歷史,依乎這一兩日給書生修改過,{{Promophoto}}原先的版本是:
- 好吧,我現在就憑(也只是因為)那句「これらのデータの無断転載を固く禁じます。」不再提出反對意見了。不過我仍然對「因為新的方針而要要刪除」和「因為沒有其他合理使用的理由而要刪除」不表同意,因此希望提交刪除者日後不要再以「該圖片不得轉載」以外的理由,對同類型的圖片提交刪除,而一旦找到此人物另一個版本的圖但同樣是合理使用的圖片的話,我仍然會上傳的。另外,我掛的模板是{{Fairuse}}而非{{Promophoto}},且該等模板中的描述是在圖片的上傳日後才被修改的。 --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03:03 2007年3月30日 (UTC)
- 关于方针问题请参看m:Licensing policy FAQ draft,其中有提到“Why can't projects keep them until free images exist to replace them”,“Why is this a problem? No one is likely to sue over most of them.”。此外,图像来源处[1]得最下方写着:“当ページ上で使用されている画像データは(株)ジュネス企画が管理しています。これらのデータの無断転載を固く禁じます。” 另外,请提供其他合理使用的理由。另外请参看{{Promophoto}},以及之前我提供的合理使用方针。真得很怀疑,各位仔细看过没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53 2007年3月30日 (UTC)
本圖是公众人物、产品或事件的官方宣传照片,出自已知来源的新闻工具包或者类似来源,受到版权保護。版權持有人發放本圖目的,是給新闻媒体複製傳播。有鑑及本圖:
使用本圖的維基百科編輯者相信,使用本圖符合美國版權法或當地版權法的「合理使用」(fair use)原則。
本圖在维基百科或任何其他場合,若非用於上述原因,都可能屬於侵犯版权。 请参看Wikipedia:合理使用和Wikipedia:宣传照片。
此外,本圖的版权持有人也可能向维基百科授权使用本圖。但即使如此,這並不代表本圖版权自由。另外,如果本圖是公众人物的照片,第三方商业机构使用本圖也可能屬於侵犯当事人的人格权。
致上載者: 每次使用本圖,請根據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加上詳細的合理使用理據,並註明圖片來源及版權信息。此外,如果获得了版权持有者的授权,请详细说明要求的使用条款。
現在的版本是:
本圖是受到版权保护的,并用于宣传目的的照片。有鑑及本圖的使用:
使用本圖的維基百科編輯者相信,使用本圖符合美國版權法或當地版權法的「合理使用」(fair use)原則。
本圖在维基百科或任何其他場合,若非用於上述原因,都可能屬於侵犯版权。 请参看Wikipedia:合理使用和Wikipedia:宣传照片。
此外,本圖的版权持有人也可能向维基百科授权使用本圖。但即使如此,這並不代表本圖版权自由。
请注意:我们的方针认为,对在世人物图像的合理使用通常只不过是为了展现他的长相,因此可以合理地預期,完全能够有自由版权的图像来代替它,而且这样的合理使用对于我们的这个项目也并不恰当(见基金会的版权许可方针)。如果不是前述用途,必须提供有利的证据来证明不仅仅是用来辨识他的长相,或者必须证明这个图像不可能用自由版权的图像来取代的理由。第三方商业机构使用本圖也可能屬於侵犯当事人的人格权。
致上載者: 这个标志应该只用于公众人物、产品或事件的官方宣传照片,它必须出自已知来源的新闻工具包或者类似来源。版權持有人發放本圖目的,是給新闻媒体複製傳播。请在Wikipedia:图像描述页加上詳細的合理使用理據,並註明圖片來源及版權信息。此外,如果获得了版权持有者的授权,请详细说明要求的使用条款。
請問修款的更改經過討論沒有﹖--Iflwlou [ M { 06:33 2007年3月30日 (UTC)
[编辑] Image:DeathNote.jpg
懷疑有權版問題,大家可以看右下角。--費勒姆 費話連篇 08:38 2007年3月29日 (UTC)
- 如果右下角的内容是后来加上,不是原画面的一部分的话,属于派生作品。如果未经授权,则很可能构成盗版。这样则应该(×)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57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我暫時看不出問題。Stewart~惡龍 00:32 2007年3月31日 (UTC)
- (○)保留 -- 費兄請盡量提出清浙的理據, 否則其他人就更難明白為何要刪除此圖. --Kevin wong 15:38 2007年3月31日 (UTC)
- 右下角的小圖肯定不是文化傳信,因為我家中持有這本漫畫,如果有人上載新的封面,用集英社、東立也沒問題,則可(○)保留,大家應該還記得米娅·坎贝尔這宗事件,有某維基人托人上載大量有標誌的圖片,最後的結果應該很清楚。—費勒姆 費話連篇 01:31 2007年4月2日 (UTC)
- 印象中好像在一些原裝漫畫看過那個圖,但不太記得。--Kevin wong 07:36 2007年4月2日 (UTC)
- 那麼你可以證明那東西是文化傳信嗎?—費勒姆 費話連篇 14:48 2007年4月2日 (UTC)
- 如果不太肯定提出刪除是否合理,與其盲猜,最好是諮詢一下User talk:Icemanpro,總比寧枉勿縱為上。--Kevin wong 13:52 2007年4月3日 (UTC)
- 可以從yesasia.com觀看相關圖片,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使用集英社的圖片取代,由於本人對合理使用的圖片有保留,用此圖取代,可(○)保留。—費勒姆 費話連篇 14:28 2007年4月3日 (UTC)
- 如果不太肯定提出刪除是否合理,與其盲猜,最好是諮詢一下User talk:Icemanpro,總比寧枉勿縱為上。--Kevin wong 13:52 2007年4月3日 (UTC)
- 那麼你可以證明那東西是文化傳信嗎?—費勒姆 費話連篇 14:48 2007年4月2日 (UTC)
- 印象中好像在一些原裝漫畫看過那個圖,但不太記得。--Kevin wong 07:36 2007年4月2日 (UTC)
[编辑] 政治局
- (×)删除 原因: 小小作品,悬挂模板超过一个月。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小德留言 08:58 2007年3月29日 (UTC)
- (►)重定向至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或消歧义页:中共中央政治局、苏共……—活见鬼 16:01 2007年3月30日 (UTC)
[编辑] 拉莫三嗪、单纯性疱疹
[编辑] 蓝凤凰、美味天王
[编辑] Image:Apple Daily 20061204.jpg
该报纸画面不符合合理使用的依据,并非“用於文章发表而引起的议题中”。在使用该图像的2006年梅嶺遊覽車事故中,并没有任何内容提到因为这个文章的发表,而引起了非常值得注意的议论或反响,而只是作为事件发生后被媒体报道的辅助性说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53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所謂「用於文章发表而引起的议题中」代表什麼意思,這指引並不清晰。「引起了非常值得注意的议论或反响」,報章的報導,不正正是引起了非常值得注意的议论或反响嗎﹖這豈不是自相矛盾﹖--Iflwlou [ M { 14:06 2007年3月29日 (UTC)
- 如果條目中能補充是「12月4日蘋果日報頭版報導載:二十年來嚴重車禍」,若條目中有這樣的描述,那圖片便符合到合理使用於相關的文字,目前尚未有。Stewart~惡龍 00:37 2007年3月31日 (UTC)
[编辑] User:胡德斌,及其對話頁
- (×)删除 原因: 個人宣傳。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Alex S.H. Lin 12:12 2007年3月29日 (UTC)
- (○)保留,我們沒有權力干預別人用戶頁。--Iflwlou [ M { 13:55 2007年3月29日 (UTC)
- (×)删除,干預用戶頁面,一定要你對別人的用戶頁面進行編輯吧?而他的用戶頁面是被人查證,所以才會被提出刪除的。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評定所) 16:09 2007年3月29日 (UTC)
- 我的(!)意見是,這是用戶頁,用戶頁面是反映個人的意見及介紹個人的地方,若非侵權文、商業廣告和誹謗,應不予干涉,另外,有一個例子作保留處理,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3月14日#User:黃碩雄。--Iflwlou [ M { 16:44 2007年3月29日 (UTC)
- 有另一個例子是刪除的: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1月22日#User:巴士阿叔(陳乙東)、User talk:巴士阿叔(陳乙東)。—Charlotte1125 15:09 2007年3月30日 (UTC)
- 我的(!)意見是,這是用戶頁,用戶頁面是反映個人的意見及介紹個人的地方,若非侵權文、商業廣告和誹謗,應不予干涉,另外,有一個例子作保留處理,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3月14日#User:黃碩雄。--Iflwlou [ M { 16:44 2007年3月29日 (UTC)
- (×)删除,維基百科不是發表政治評論、個人宣傳的場地,這個規則應不只用於條目,而維基百科用戶頁也不是個人網頁。—Charlotte1125 15:09 2007年3月30日 (UTC)
- 補充:請同時參考WP:NOT 1.1.6:「維基人都有其個人頁面,但都只能用來儲存和編寫百科全書相關的資料。如果您要創建和百科全書無關的頁面(例如發表個人履歷表),請利用網際網路上眾多其他免費網站。」—Charlotte1125 04:51 2007年3月31日 (UTC)
- (×)删除,同意,如果不包含用戶頁的話,那條規則等於是沒用了。MLL
TALK 18:06 2007年3月30日 (UTC)
- (×)删除,屬過度的政治評論。Stewart~惡龍 00:39 2007年3月31日 (UTC)
- (×)删除:要發表個人評論,應該在其他網路空間發表才對,且根據WP:NOT內容來看,已嚴重違反規則了。—David Jackson(talk) 02:38 2007年4月2日 (UTC)
- (○)保留 WP:NOT 並無方針禁止這種用戶頁,不知道現在的根據是在哪裡?如果我們真要干預用戶頁的政治內容,一些人在頁中讉責中共、有些則去批評百度百科殘害人民,這些是否也應該一一移走呢?只怕維基是水至清無魚了。決定是否支持刪除此頁時,我會考慮:1,它會否損害維基內容的誠信?2.它會否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風險?答案是兩者皆否。 --Kevin wong 07:46 2007年4月2日 (UTC)
- (×)删除:「維基人都有其個人頁面,但都只能用來儲存和編寫百科全書相關的資料。如果您要創建和百科全書無關的頁面(例如發表個人履歷表),請利用網際網路上眾多其他免費網站。」,該用戶頁不屬於編寫百科全書相關的資料。--Jnlin(討論) 07:57 2007年4月2日 (UTC)
[编辑] 健次含
[编辑] Image:Chien Ming Wang 40.jpg
(×)删除 原因: 共享資源有自由版權的頭像照片Image:Chien-ming_wang_headshot.jpg,英文維基上的相同照片,我也同樣提出刪除了。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評定所) 14:49 2007年3月29日 (UTC)- (:)回應,根據這裡,Arcade 在我對話頁面的回應,請求暫時保留,等較合適的圖片出來後,再刪除此張照片。
- (○)保留我覺得新的版權許可方針那都是後來才公佈的新方針,暫時很難去兼顧在此之前的舊東西,如果要把的舊的全改過來,那可是有上千上萬個圖片連結等著改,所以以後上載圖片遵照新的方針就是了--Arcade 16:06 2007年3月29日 (UTC)
- (!)意見,請求主動撤銷此刪除申請,並先以快速保留方式處理。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評定所) 16:10 2007年3月29日 (UTC)
- 提出者取消提請,
[编辑] Image:Yushamamiko.jpg、Image:Maoayako.jpg
- (×)删除 原因: 原來想放在PONY CANYON STYLE MARUNABI!?,但上傳了才看到「不適用於網上找到的圖像和文件」。--Eky-♪ 15:00 2007年3月29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