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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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1952年7月11日—),台灣台南縣麻豆鎮人,她是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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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恋爱史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的醫師家庭;曾就讀曾文中學,大學時就讀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國立台北大學)地政學系(現「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相識。之後,不顧父親反對,嫁給當時仍是窮小子的陳水扁[1]。
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2]。
協信傳播有限公司製作的三立台灣台八點檔連續劇《阿扁與阿珍》播出期間,由於該劇有女主角阿珍「倒追」男主角陳阿扁的片段,吳淑珍趕緊公開澄清:「我沒有倒追阿扁!」之後,《阿扁與阿珍》每一集的末尾必定註明「本劇純屬戲劇創作」。[來源請求]
[编辑] 政治生涯
1985年11月18日,外出為落選台南縣長的陳水扁謝票時,吳淑珍遭一從巷弄中衝出貨車撞擊,該貨車是由張榮財所駕駛, 自此下半身癱瘓,終身須依靠輪椅。鄉里間一般認為張榮財為陳水扁的支持者,張亦表示當時是意外。事發當時張榮財被陳水扁的助選員毆打,事後陳水扁主動撤銷告訴,並且接受道歉。[3][4]但是,肇事駕駛張榮財,仍難逃「政治車禍」罵名,甚至親友一度謊稱他已過世,隱姓埋名低調度日。[5]多年來陳水扁及其支持者經常透過明示或暗示將這個事件指為政治車禍。[6]
1986年陳水扁因蓬萊島雜誌案誹謗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入獄,吳淑珍代夫出征,參選中華民國立法委員,並以第七名(應選八名)當選。陳水扁出獄後擔任其特別助理。
立法委員卸任後,吳淑珍未再擔任公職或參選,專心擔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编辑] 爭議事件
吳淑珍比較受人爭議的是有不少事件被社會質疑。如曾經因為未誠實申報股票交易所得遭受監察院糾正、捲入股票內線交易或是sogo股權爭奪(見太百案),到給予推輪椅的“羅太太”(羅施麗雲)特勤津貼、指派國軍士官兵為“羅太太”跑腿以及刻意拔擢“羅太太”配偶當國營企業董事,以及陳哲男案件。雖然相關案件目前尚未定讞,但是比起以往曾文惠或是蔣方良,吳淑珍受人爭議,也受到立委猛烈炮轟,進而影響到台灣人民對陳水扁總統與第一家庭的觀感。[來源請求]
總統府為挽回聲譽,在2006年4月28日宣佈,將吳淑珍出售所持所有股票與基金的獲利捐給慈善機構。民進黨和反對黨立委對吳淑珍出脫基金股票都給予肯定,但反對黨表示仍將繼續追蹤第一家庭與其他弊案的相關責任。[來源請求]
此外,陳水扁在2000年6月10日第一屆台北大學畢業典禮中,自承替吳淑珍女士操刀撰寫學士論文[來源請求],並得到地政系有史以來最高分。此作弊行為在台灣並未引起廣泛討論。2004年10月2日《聯合報》B6版,黃崑巖在其書中提及「官大未必有教養」;他表示,2001年6月10日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中,公開宣稱夫人吳淑珍女士當年的畢業論文是由他捉刀的,結果當場的反應只是一陣對這墜入情網的年輕兩小的「美談」的笑聲與鼓掌,而不是一陣錯愕。
[编辑] 涉嫌貪污、起訴與審判
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書記官長張文政宣布國務機要費偵查結案,據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均涉貪瀆,而因陳水扁具總統身分而受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有刑事豁免權,要等其卸任或遭罷免之後才能另外起訴。高檢署只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四人,並認定吳淑珍以他人付款消費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共新台幣1480萬元[1]。吳淑珍成為中華民國開國 95 年來首位涉刑事罪嫌遭起訴的第一夫人。
2006年11月30日,民進黨中評會決議,將因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的吳淑珍、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四名黨員處以停權一年六個月的處分。但中評會也作出「相信四人清白」的附帶決議:如果四人一審被判決無罪,將立刻恢復黨權。
2006年12月15日上午,吳淑珍及同案被告出庭應訊,應訊過程吳等四名被告均表示不認罪。後吳淑珍因體力不支,於上午11時10分左右被送往台灣大學附設醫學院。該事件之發生引起多方注意,「病患人權」與「被告義務」之衝突成為各界討論之重點。 其至今仍多次以重病為由多次請假,導致一審開庭多次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