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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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手球運動是在1898年由丹麥人Holger Nielson所創,其利用室內場地首創七人制手球,比賽方式為在室內場地兩端各置一球門,雙方各派七名球員以手進行傳接球及射門。Holger Nielson並在1906年制定手球規則。
同時間,在德國也有一項類似手球的運動,稱為「門球」。是德國人Carl Schelenz所發明為適合女性的運動。1920年,Carl Schelenz參考門球規則制定了11人制手球的規則,並極力推廣,自此手球成為歐洲地區極為風行的一項運動。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歐洲成為主要戰場后,手球的推廣運動才暫告中斷。
戰後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International Handball Federation (IHF),並大力推廣七人制手球,從此11人制手球便逐漸式微。1972年德國慕尼黑奧運會首度將七人制手球列為男子組之正式競賽種類;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會則增列女子手球比賽。手球運動也正式成為國際性的運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