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名高速酒後駕駛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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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名高速酒後駕駛事故是發生在1999年11月,日本一名貨車司機酒後駕駛發生車禍,導致車上一對姊妹死亡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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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事發經過
事件發生在1999年11月28日15時半左右(UTC+9),在東京都世田谷區的東名高速道路東京交匯處附近,一名千葉市的公司職員駕駛私家車(由其夫人駕駛)在首都高速收費站通過減速帶,被來自高知往東京的大型貨車(11噸)追撞。私家車當場起火,車上兩名年約3歳和1歳的女孩子被燒死、該職員也全身因為大火而嚴重灼傷,需要做皮膚移植手術。
貨車司機在高知往大阪的渡輪內和東名高速道路的休息站內,喝掉了1瓶威士忌(約750毫升),事發當時一直像站不穩的那樣醉。據知呼氣中的酒精濃度是每1升0.63毫克。
[编辑] 裁判與判決
- 刑事訴訟
- 民事訴訟
- 死者雙親對司機任職的高知通運公司,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約3億5600萬日幣的損害賠償。法院判決被告需支付約2億5000萬日幣的賠償金給死者家屬。
[编辑] 對社會的影響
2000年6月,神奈川縣座間市一名作家無照酒後駕車發生車禍,造成一名大學一年級學生喪命。由於被告態度嚣張且判刑太輕,未能反映當時日本法律對生命的重視,因此出現要求修改法令的連署運動。受害者們衷心地贊成這個運動的宗旨,在全國各地反覆進行街頭簽名運動,總共收集了374,339名簽名,在2001年10月最後的署名單的時候上,提交了給法務大臣。
由於得到各界的支持,2001年6月道路交通法修改法案,11月刑法修改法案由於229比0在日本國會全會通過,把危險駕駛致死傷罪的最高刑罰,新設定為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