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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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审判是二次大战后盟军对纳粹德国中参与战争与犹太人大屠杀的官员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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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8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美、苏、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签署了关于控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据此,盟国政府在德国东南部的历史名城纽伦堡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22名被控犯有密谋罪、破坏和平罪、战争罪以及反人道罪的纳粹德国主要战犯进行审判。同时,控方还起诉了纳粹党政治领袖集团等六个组织,以达到彻底清除德国纳粹思想的目的。
[编辑] 审判结果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判历时10个月之久。1946年9月30日,这次史无前例的大审判进入最高潮。法官宣读了长达250页的判决书,公布了对被告人以及各组织的判决。
被判处绞刑者12人:
- 赫尔曼·戈林,纳粹政权第2号人物,航空总监,普鲁士总理,陆军将军,德国4年计划全权执行人,“帝国元帅”,希特勒“全权继承人”。
- 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外交部长。
- 威廉·凯特尔,德国陆军将领,国防军最高统帅部长官。
- 恩斯特·卡尔滕布龙纳,德国保安总局局长。
-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纳粹思想家”,纳粹刊物主编,德国东方占领区事务部长。
- 汉斯·弗兰克,纳粹党法律事务全国领导人,波兰占领区总督。
- 威廉·弗利克,内政部长,内阁国防委员会成员,驻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地区“保护长官”。
- 尤利马斯·施特莱歇尔,反犹刊物《前锋报》主编。
-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德国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国防处处长,作战处处长。
- 弗里茨·绍克尔,冲锋队和党卫军将军,劳工事务全权负责人。
- 赛斯·英夸特,驻奥地利总督,德国驻荷兰占领区长官。
- 马丁·鲍曼,希特勒秘书。
- 罗伯特·莱伊,德国劳动战线和纳粹党组织负责人。
其中,赫尔曼·戈林在执行绞刑前服毒自杀身亡,马丁·鲍曼因缺席审判,而“需追捕归案后处决”。
被判处无期徒刑者3人:
- 鲁道夫.赫斯,国防委员会成员,纳粹党书记处负责人,希特勒第二继承人。
- 埃里希·雷德尔,海军总司令,国防委员会成员,海军名义总监。
- 瓦尔特·冯克,政府新闻总署和宣传部负责人,德国经济部长,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德国国家银行总裁。
被判处20年徒刑者2人:
被判处15年徒刑者1人:
康斯坦丁·冯·纽赖特,外交部长,不管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长官。
被判处10年徒刑者1人:
卡尔·邓尼茨,潜艇舰队司令,海军元帅,希特勒指定的元首继承人。
被判处徒刑者均于盟国在西柏林设立的施潘道军事监狱服刑,1987年最后一名囚犯鲁道夫·赫斯在狱中自杀身亡,施潘道军事监狱随即被拆毁。
被宣判无罪者3人:
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政治领袖集团、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党卫队。
被宣判为无罪组织:
德国内阁、纳粹党冲锋队、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