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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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Mainland Affairs Council),簡稱陸委會,为中華民國行政院辖属的政府机构,是對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的官方對口機關。
在香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分別以中華旅行社、遠東貿易服務中心以及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的名義運作。
在澳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以臺北經濟文化中心的名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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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成立緣起
隨著兩岸民間往來益趨密切,雙方書信、電信往來及轉口貿易額都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其所衍生的問題亦日益複雜。行政院於1988年8月,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經一年多的運作,由於大陸事務繁雜及急劇增加的工作量,已非會報形式及少數兼職工作人員所能負荷,兼以政府為了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乃於1990年4月間邀集學者專家、民意代表及輿論界人士共同研商籌設專責機關,擬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在1991年1月18日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同月二十八日公告實施,本會乃正式成為行政院所屬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關。
[编辑] 組織體系
[编辑] 分工及職掌
大陸工作組織之分工與職掌
- 大陸政策有許多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依憲法規定,此一部分係屬總統的職權,其餘則悉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負責推動。因此,政府大陸工作體系包括總統、行政院及各相關部會。
- 除總統、國安會依法對重大之政策行使決策權外,另總統亦依職權,設置必要的政策諮詢機構。目前在兩岸有關問題上,設有國統會和跨黨派小組。
- 由朝野各界代表所組成,向總統提供大陸政策相關之諮詢及研究意見,為諮詢性質的任務編組。
- 跨黨派小組
- 以凝聚全民共識、促進族群和諧、維護臺海和平及發展兩岸關係為目的之諮詢機構。由總統延聘社會各界具代表性人士參加,係總統依職權設置的諮詢機制。
一般政策之決策與執行體系
- 行政院負責一般性大陸政策之決定與執行,在決策過程中,由各機關依其職權承擔幕僚業務,由陸委會綜合協調、審議;經作成決策後,仍交由各部會執行。
- 負責全盤性大陸政策及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審議、協調及部分跨部會事項之執行工作,並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 各部會
- 從事主管業務有關之大陸政策與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與執行事項。
- 接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民間交流涉及公權力之相關服務事宜,並向政府提供實務上之建議,作為決策之參考。
[编辑] 歷屆主任委員
- 施啟揚(1991年2月7日—1991年5月31日)
- 黃昆輝(1991年6月1日—1994年12月14日)
- 蕭萬長(1994年12月15日—1995年12月3日)
- 張京育(1996年2月28日—1999年1月31日)
- 蘇起(1999年2月1日—2000年5月19日)
- 蔡英文(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19日)
- 吳釗燮(2004年5月20日—2007年4月1日)
- 陳明通(2007年4月9日—現任)
[编辑] 參見
- Category: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
[编辑]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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