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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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仪式是指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举行的仪式,又称作“开国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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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缘起
中国的国共内战进行到1949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占领了中国大陆的大部分领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一个不同于中华民国的新中国,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新国家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定于1949年10月1日举行建国仪式。
[编辑] 前期准备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毛泽东就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就职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周恩来就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朱德就职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下午3时,建国仪式正式开始。
[编辑] 仪式时间与地点
仪式于公元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
[编辑] 列席人员
主持仪式的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等人。当时绝大多数欧美国家均与中华民国有外交关系,这些国家并没有派代表出席这次仪式,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仪式。 参加仪式的还有中国共产党部分中高级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分官兵、北京及近郊的民众约30万人。
[编辑] 仪式过程
[编辑] 仪式开始
[编辑] 仪式高潮
仪式高潮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 -- 公元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于北京天安门
此外,毛泽东还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编辑] 升旗仪式
在建国仪式中,此前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升起。升旗者(按动电钮者)为毛泽东。
[编辑] 阅兵式与游行
[编辑] 阅兵式
仪式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举行了阅兵式。
[编辑] 游行
仪式之后,在场人员举行了游行。
[编辑] 相关文藝作品
以开国大典为题材的文藝作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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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国大典(电影)
- 油画《开国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