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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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為中國國民黨主導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最高軍事機關。[1]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正式成立於廣州時,軍事委員會就是該政府重要的直屬機構,且專責以軍事武力統一中國。1928年6月北伐完成,中國表面統一,國民政府遷至南京,同年11月10日軍事委員會職務權責移交國民政府軍政部、參謀部、軍事參議院等單位後正式結束。不過四年後的1932年,中日一二八事變爆發,為了與日本軍隊對抗,國民政府又恢復設立軍事委員會。隨後,該委員會歷經第一階段國共內戰及中日戰爭後,直到1946年5月才加以裁撤。
於位階上,軍事委員會雖隸屬國民政府之下,不過在中華民國軍政、訓政[2]及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不論是重要性或職責上都凌駕於其他政府組織。也就是如此,該委員會成立期間,中國於某程度上是為類似專制的軍事政權國家。另外,該委員會雖於名義上採委員合議制,但現況卻是:統馭會務的委員會主席或委員長享有極高的軍事、行政、立法、甚至司法[3]之決策權。
事實上,1932年開始,簡稱軍事委員會或軍委會的該委員會長期主官--委員長蔣中正,一般來說是以此職務統治全中國。也就是如此,不但很大一部份中國人習慣稱呼蔣中正為委員長,甚至中國之外的西方世界人民﹔特別是美國人,亦習慣稱呼蔣中正為Gimo,其一詞也為委員長(Generalissimo)的英文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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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前身(1917年-1925年)
1917年7月中華民國前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於廣州成立軍政府,並研擬以武力統一中國,而該政府轄下,設有諮詢功能的軍事委員。該委員會始設時,軍政府軍事委員名額為64名。隔年,孫中山再依其基礎,於軍政府轄下設置採合議制的軍事委員會,將軍事委員縮減為26名,並以李烈鈞爲委員長,不過此兩階段委員會,在以滇桂贛粵[4]等地方割據軍閥力量為主的軍政府組織下,委員會並無任何實權。
1924年7月,在歷經粵軍叛變及一連串軍事整合失敗後,孫中山除了將軍事力量寄望國民黨創立興起的黃埔軍校外,也正式成立國民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作爲最高軍事決策機關,負責東征北伐事宜。而由中央政治會議委派的軍事委員分別是許崇智、楊希閔、劉震寰、譚延闓、樊鍾秀、胡漢民、廖仲愷、蔣介石與伍朝樞等9人,除此還委由蘇俄軍官高和羅夫爲顧問。[5]形式上,已有以軍領政的雛形。11月,該委員會改組,再將權力擴大,並由汪精衛、許崇智、廖仲愷、胡漢民、譚延闓、蔣介石、加侖及伍朝樞擔任,採行合議制的集體領導方式。
[编辑] 北伐(1925年-1928年)
1925年孫中山應馮玉祥之請,北上商討國是,不料肝炎復發病逝於北京。為了統一全國,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決議籌組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1日在廣州正式成立,採取委員制,以汪精衛為主席;在同時,國民政府轄下並設置以武力統一中國為主要任務之軍事委員會。該委員會原有國民黨轄下軍委會為主,以蔣介石、汪精衛、譚延闓為常務委員,汪精衛為兼任軍委會主席。在此委員會的通令下,國民黨取消轄下各地方部隊名稱,統一稱作國民革命軍,計畫北伐。此時,在國民政府指導與監督下,軍事委員會統率國民政府所轄境內海、陸軍、航空隊及一切關於軍事各機關,並擁有軍事動員、國防政策、軍制改革、軍官任免、移防、預算、決算等有關事項。另外,該委員會轄下還設有政治部、參謀、軍需、兵工、等旁支單位等。除此,該委員會其編制與領導方式則沿用黨軍委會之習慣,所有決議,須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通過方爲有效,並規定,如多數委員不在軍委會所在地時,主席與委員一人有決定處置之權。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佔領武漢三鎮、1927年,北伐軍攻下上海與南京,軍事委員會均隨國民政府遷徙而移駐。1927年4月18日以蔣中正為主的國民黨黨員於南京成立南京國民政府。之後,軍委會主席一度由胡漢民擔任。不過,翌年1月4日蔣中正復職後,胡漢民即辭去該職。1928年2月2日,國民政府更通過「軍事委員會隸屬國民政府,爲國民政府軍政最高機關,凡屬國民革命軍之陸海空軍,均歸其節制指揮」的相關法律。也就是說,此時軍事委員會主席兼總司令成為中國的國家實際領導者,而軍事強人蔣中正隨後並當選了該職務。[6]
1928年6月,因戰況順利,國民革命軍進佔北京[7],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獲得國際承認。同年10月8日,蔣中正獲選南京國民政府主席,實際掌握軍政所有權力。為了對中國內外,表明中國自始進入民主訓政時期,三軍總司令蔣中正特別明令軍事委員會停止運行。不過事實上,軍委會權力仍相同移轉至蔣中正身上。
[编辑] 第一階段國共內戰(1932年-1937年)
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變爆發。為了抵抗日軍軍事行動,國民政府決定恢復設置軍事委員會。在新修訂之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上,規定軍事委員會直隸國民政府,爲全國最高軍事機關,其職掌包括統率、軍費、軍隊編遣之最高決定及少將以上將官任免之權利。之後更通過軍事委員為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張學良、李宗仁、陳銘樞、李烈鈞、陳濟棠、汪精衛、朱培德、何應欽、唐生智、陳紹寬、陳調元等委員。其中,汪精衛之後六人為國民政府官員兼任之當然委員。就成員及執掌而言,1932年-1937年之間,軍事委員會委員均為數人至十數人之間,而任務均為擔任軍事行動之最高決策機關。
雖說此階段軍事委員會是為了抵抗日軍而設置,不過就事實上,至1937年二次國共合作之前,該委員會最大任務乃是應對第一階段之國共內戰。也就是說,在蔣中正的「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下,軍委會主導了執行了五次對共產黨軍隊的重大戰役,而在統一軍權的國民革命軍全力攻擊下,共產黨軍隊造成重大損失。而這等情形,直至西安事變與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為之改觀。
[编辑] 中日戰爭(1937年-1945年)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啟動了全面的中日戰爭。同年,8月27日,國民黨中常會授權蔣介石組織中華民國之戰時政府,將行政權歸於戰時軍事組織下。9月17日,國民黨中常會第51次會議中決議: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使陸海空軍最高統帥權,並授權該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為中國戰時政府之最高統領,並擁有中國行政,立法,甚至司法權。
在此委任下,軍事委員會職權與組織大肆擴張,馴至外界有認為軍事委員會為「第二政府」,成為戰時中國實際政治中心。除了配合首長制將原本合議制的常務委員編制取消外,也設立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幕僚人員。另外,更在軍委會組織第一部至第六部。期間,軍事委員會職權範圍隨蔣中正權力擴張或縮小而有所變化,但蔣能在軍務倥傯之際,依舊日理萬機,乃是因蔣設置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在旁襄助之故,侍從室亦為蔣軍事權威建立期間,最為核心的組織。總的來說,從南京、武漢一路遷移,最後駐於重慶市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實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國的最高政權統馭機構,而軍事委員長為中國最高元首。相對地,名義上的中國最高領導人-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8]則成為虛位元首。
1941年12月,日軍突襲珍珠港,中國躍為同盟國之一,並與英美[9]等國為作戰夥伴。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蘇等26國在美國華盛頓簽訂反侵略共同宣言,蔣委員長受推舉為同盟國「中國戰區最高統帥」,指揮中、泰、越等地區的同盟國軍隊作戰。
1941年-1945年的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雖然蔣介石在中國推行的的軍事委員會戰時政府與西方民主有很大差距,但是由於同為同盟國盟友,當時西方世界﹔尤其美國政府、國會、一般民眾對於蔣介石頗有好感。也因此不但中國民眾普遍尊稱蔣中正為委員長,而說英語的外國人﹔特別是美國人,自此都稱為蔣中正為「Gimo」。而此稱呼,其實就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Generalissimo)的英語簡寫。另外,中國國內外大部分學者與民眾也普遍認為軍事委員會或蔣委員長實為中日戰爭期間,中國不致於落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编辑] 裁撤(1945年-1946年)
1945年8月,中日戰爭結束,軍委會領導的中華民國獲得最後勝利。從同年9月25日開始,軍委會逐漸縮編。除了陸續關閉位於天水、桂林、漢中、昆明等地的委員長行營,也將防備共產黨軍隊功能的太原、廣西、滇黔、川陝鄂、晉陝綏等綏靖公署移交國民政府軍政部。1946年5月31日,國民政府於宣佈中國即將實施憲政後,終於裁撤了自1925年成立,期間長達22年之久的軍事委員會,並將其所有職能改歸國民政府國防部。而事實上,許多學者亦認為,軍委會裁撤與之後國民革命軍於國共內戰節節敗退,亦有絕對關係。
[编辑] 參考文獻
- 張朋園、沈懷玉合編,《國民政府職官年表》,1987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郭廷以,《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84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编辑] 注釋
- ↑ 張朋園、沈懷玉合編,《國民政府職官年表》,1987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 1928年,為訓政中國之起始,也為軍政中國之結束
- ↑ 1939年開始,蔣中正亦為行政院院長,1943年,蔣中正再兼國民政府主席
- ↑ 即雲南-唐繼堯,廣西-陸榮廷,江西-李烈鈞,廣東-陳炯明主導的軍隊,其中陳炯明本為孫中山軍事武力依歸,不過亦於隨後叛變
- ↑ 共產黨史均強調黃埔軍校或該軍事委員會為國共合作後的最佳象徵,其實就委員會而言,除了蘇俄籍之高和羅夫外,並無任何一位共產黨黨員
- ↑ 國民政府主席為林森
- ↑ 1930年,改北京為北平。
- ↑ 1937年-1943年由林森擔任,林森歿後,再由蔣中正兼任
- ↑ 主要國家尚有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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