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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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是台灣政府針對天然災害發生後之處理搶救所研擬的法規,冀在天然災害發生時,避免相關人員因通勤、通學、辦公或上課等而造成生命與財產損失。另一方面,也是公務人員或學生因災害而無法正常辦公上課的休假救濟標準。辦法最常適用時機是每年颱風季節,而引用此辦法所放的全薪事假或休假,一般稱為颱風假。
雖然辦法明確指出適用機構為:中華民國轄區內公務機關、各級學校、銀行、公用事業、生產事業、郵電、公共交通。不過於實際運作上,台灣絕大多數私人機關在颱風來襲時以依據此辦法決定是否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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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颱風是侵犯台灣最頻繁的天然災害。1897年-1948年,颱風暴風圈侵襲台灣陸地者共有189個。而1949年-1996年共有218個,百年平均下來,有案可查且侵犯台灣地區的颱風約有4.07個,就此看颱風可說是侵犯台灣最頻仍的天然災害。
1970年代之前,台灣人事通報權責劃分相當紊亂,颱風假並無一定規範。1977年人事行政局成立後,停止辦公上課事宜,由該局宣告,不過一般而言,全國性放假的此種通報,仍由行政院長,甚至總統決定。1993年,人事行政局組織法制化後,決定天然災害是否停止辦公改由人事行政局實質主導,並且參酌各地縣市政府意見與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資料。除此重大變革外,實質放假做法,也漸趨將全國性放假規定取消,改由颱風侵犯區域為主,產生了局部地區放假的情形。
[编辑] 訂定
2000年7月,為了考量訂定統一颱風及其他災害放假標準、明定作業處理方式、規定放假與否權責機關、方便各地區之公教人員及學生適時連繫查詢是否放假等因素。台灣政府特地就各機關相關單行法規及其他法令整合成統一作業辦法,而其辦法正命名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而該作業辦法則是中華民國政府明定所轄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地區發生天然災害時,公務機關辦公人員與學生是否上班或上課的通報規範。
[编辑] 法令大意
就字彙上定義,天然災害本來定義係指「自然界發生足以危害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之現象,凡自然環境變動所產生災禍」,不過根據該作業辦法之第二條明確指出,此間指稱的天然災害,為颱風、地震與洪水,其中,又以颱風為最主要適用情形。簡言之,此辦法主要用途是規範當颱風侵犯台灣時,台灣公務人員與學生是否上課的標準。也因此,根據此作業辦法公務人員所放的全薪假日或者學生停課情況,台灣人統稱為颱風假。
其辦法除了部分後續說明外,法規主文約略分成三部份:
[编辑] 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
作業辦法首要部分,確定了天然災害的放假標準。在颱風方面,為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預期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即可停止辦公及上課。除了颱風外,地震及洪水則視機關學校之房舍或公教員工所居住之房屋,已達全倒、半倒之標準,或有倒塌危險。除此,該辦法也授權通報機關視颱風、地震或洪水所毀壞的交通設施情況予以宣佈放假與否。
[编辑] 通報作業權責
就是否放假決定權來說,該作業辦法原則規定:含台北市、高雄市、金馬地區的台灣所有縣市,停止辦公及上課決定與通報權皆歸直轄市市長,省轄市市長與縣長權限,也就是各地方首長皆可決定所管轄轄區內是否可因天然災害而予以放假。不過該辦法仍彈性規定,特殊情形者,可由天然災害受害機關首長或學校校長自行決定。而通報後,主官人事的人事行政局仍必須將其全國性的統籌宣告。而此停止上課上班通報後,台灣各媒體電視台均會以快報或跑馬燈方式播報,方便通知相關人員因應,另外,人事行政局及各機關也均設專線應詢。
[编辑] 通報時機
當颱風來襲時,首長決定「全天或上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其通報時機,並須於前一天晚間10點30分前通知傳播機構並由傳播機構於晚間11時前播放。而此通報,必須由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為主要參酌資料。除此,如遇到無法及時決定,最遲不得於颱風假放假日當天上午五時後播報之。
另外由於網路日趨發達,人事行政局首頁(http://www.cpa.gov.tw)於颱風期間亦會改為「各縣市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情形」特別頁面,主要媒體及入口網站皆會提供連結供查閱。
[编辑] 適用機關
雖然該辦法第十五條明確指出,此作業辦法適用機構為:中華民國轄區內公務機關、各級學校、銀行、公用事業、生產事業、郵電機關、公共交通。不過於實際情形,台灣絕大多數私人機關亦以此辦法作為面臨來襲颱風時是否放假的基準準則。例如台北市宣佈公務人員停止辦公,通常台北市所在地之私人公司也會比照辦理。除此之外,通常只要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所在地台北市宣佈放假,台灣股市亦休市一天。
[编辑] 其他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所稱颱風假放假通報地區,可指包含上班地點與居住地點。例如,如果台灣台北市宣佈放假,無論是住所於台北市或辦公上課地點於台北市者皆可比照放假。而特殊機構場所,如警察、消防員、交通等公務人員,若因應變等事宜必須強制上班者,其機構必須予以補發加班費或補休。另外在停止上課考量上,地方首長宣佈是否放假時,也會視學校性質考量。例如雖未達停課標準,但是高中職以下學校仍停止上課,不過以上者,如大學仍必須照常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