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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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英語: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Services Department,EMS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轄下的部門,專責為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提供機械、電子及氣體工程裝備,在部分涉及機電裝置的意外及消費者案件上提供化驗及建議,部分亦需就氣體、電力、升降機及自動梯、纜車及機動遊戲機等制定安全條例。
機電工程署於1948年成立,最初命為「機電處」,隸屬當時的工務司署。初期負責車輛管理、運輸,操作維修機電裝置方面提供簡單的服務。約1997年回歸前後,機電工程署轉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理論上需要自負盈虧,成為是公營部門改革的重點之一,現時需要負責維修醫院、機場及演奏廳等設施,以及在氣體、電力、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和能源效益等方面,執行規管職務,和提供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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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於司長(三司)
十一局下各部門
【公】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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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香港公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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