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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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大樓(Edifício do Leal Senado)位於澳門亞美打利比盧大馬路(新馬路)中段,曾為澳門議事公局(又稱議事公局、議事會)的辦公場所,現稱為民政總署大樓。2005年,大樓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歷史建築群之一。
[编辑] 歷史沿革
歷史上民政總署大樓的位置原為一座中式亭樓建築的議事亭,為明朝政府宣讀政府命令和作為中葡官員會面的場所。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澳門議事公局成立後,即計劃向明朝政府購入該亭,以及其後方的華人屋宇。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葡萄牙人用80,000兩白銀購買該地皮,並興建具葡萄牙風格的議事公局大樓,成為葡萄牙人在澳門的地方政治心臟,一切市政事宜,以至葡萄牙的集會和慶典,都會在此舉行。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澳門政府對大樓內外進行裝修,大樓內所有佈置均按照葡萄牙國王若昂五世王朝時代圖案樣式配置。
澳門市政廳大樓曾附設過多個機構,包括賈梅士博物院、書信館、法院和監獄,後均遷出。2002年1月1日,民政總署成立,取代澳門的市政機構,大樓名稱也改為「民政總署大樓」。大樓地下右側是展覽廳,定期舉辦各項藝術展覽;二樓前座是會議廳,歷年的澳門市政議會,以至今天的民政總署公開會議和記者招待會,都會在這裏舉行。二樓西北後座設有一所公共圖書館,屬澳門文化局管轄。另外,大樓的後方有一個葡式花園,有一個渾天儀形狀的花圃,以及葡萄牙詩人賈梅士的半身像。
大樓立面原來的澳門市徽、葡萄牙語Leal Senado及中文「市政廳」等字樣,由於政治因素,在回歸後被遮蓋。換上特區區徽後,區徽與山牆的大小比例亦與原來市徽面積對比頗大,因此被批評為不符合穩重的立面[1]。亦有人批評為過度「政治正確」,而忽略歷史真實。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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