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市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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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市政廳(Leal Senado,葡萄牙語:忠誠的議會),為澳葡政府時期,行使澳門市政區行政權力的機關。
根據《市政區法律制度》的規定,澳門地區有兩個市政區,即澳門市政區和海島市政區(包括氹仔和路環)。兩個市政區各自有獨立的管理機構及財產,並享有行政和財政自主權。由此產生澳門和離島可以分別與其他城市結成姐妹城市,而外國傳媒稱執委會主席為「市長」(Mayor)的現象。
市政區的主要職責包括:本身及其管轄範圍內資產的管理,市政發展;城市規劃和建設;公共衛生和基本清潔;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市政區設有兩個管理機關--市政議會和市政執行委員會(俗稱市政廳),依法獨立行使各自的職能。
澳門政權移交後,澳門市政廳過渡為臨時澳門市政局,大致上行使該廳具有政權性質以外的其他權限。而澳門的市政機構,隨著2002年1月民政總署的成立而被撤銷。
前市政廳辦公大樓現稱為民政總署大樓,於2005年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歷史建築群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