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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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走廊是德国在1919年根据凡尔赛条约割让予波兰的一塊狹長领土,现在是波兰的领土。当时领土分配是基于三项考虑:
- 历史原因。该地区在15世纪至18世纪曾经是波兰王国的一部分 (1453年/1466年至1772年),直至波兰被普鲁士瓜分。
- 种族原因。波兰人占地区人口的大部分,尤其在維斯瓦河西岸、但泽附近。但同时那里也有不少德籍的居民。
- 政经原因。波兰人认为,如果新独立的波兰没有延伸至波罗的海的海岸线,她便会在经济、以至政治上依赖德国。英国与法国都希望借着波兰来制衡德国,故此这种论调获得支持。
让波兰拥有海岸线也正是美国总统伍德羅·威爾遜的理论之一。他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发表了著名的十四點和平原則,其中第十三点就是:
- 应该让波兰独立—她的领土将会包括住着波兰人的领地;要确保她拥有自由、安全的海岸线。在国际公约之下,波兰将可享政治、经济上的独立。
重要海港但泽 (格但斯克) 的居民大多是德国人,但国际联盟在没有准许公投之下,把该港变为受它保护的但泽自由市。为了减少对但泽的依赖,波兰在附近建立了新的海港格丁尼亚。
波兰走廊是狭长的领土,属于当时波兰的波美拉尼亚省。它把东普鲁士与德国其他领土分开。在北部地区,走廊的宽度仅仅有40公里长。由于德国领土被一分为二,东普鲁士的经济发展被严重阻碍。1922年,德国运输部为此成立航海服务 (Seedienst Ostpreußen) 连接两地,减少依赖陆路交通。
[编辑] 德国的反应
无容置疑,割让走廊令德国人十分气怒。所有两战前的德国政府,都拒绝根据凡尔赛条约下的德国东部边界。例如:德国领导人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因他对西方国家的友好政策著名,更在1925年签署羅加諾公約,确认德国与法国、比利时接壤的西部边界。但是,他好几次宣称拒绝用同样的方式确认东部边界。
1933年,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夺权成功。希特勒大肆宣扬与波兰修好,促成1934年的德波互不侵犯条约。但德国分别在1938年及39年吞并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后,纳粹势力就对波兰虎视眈眈。
1939年初,德国进一步要求兼并但泽,又想建立连接德国本部与东普鲁士的跨境公路。在担心德国扩张的英法两国支持下,波兰政府在3月拒绝以上要求。9月1日,德国入侵波兰,把以前割让予波兰的一切领土和波兰西部全数吞并。
1945年德国战败。在波茨坦會議上,盟军答应苏联的要求,把被苏军占领的波兰重划边界。奧德河-尼斯河線以东,包括波兰走廊和但泽的德国领土,尽数被割让予波兰。1953年,东部边界由东德确认,再分别在1970年及1990年获得西德与重新统一的德国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