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議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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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議事會(或稱澳門議事公局,葡文稱忠貞議會)是葡萄牙在澳門地區成立的自治機構,此機構現已不復存在。昔日澳門議事會主要管理澳門葡萄牙人社區的事務,後來轉變成市政機構。自19世紀40年代,澳門議事會改名為澳門市政廳。澳門議事會的辦公大樓現已成為澳門歷史城區之一部分。
[编辑] 歷史沿革
自葡萄牙人居留澳門後,在澳的葡萄牙人經耶穌會會士的鼓勵,便於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自行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的自治管理。當時成立的澳門議事會,是未經明朝政府同意的。但其後於1586年,澳門議事會卻獲印葡總督所確認。
在葡萄牙與西班牙合併的時期內,澳門的葡萄牙人按照規定向西班牙國王宣誓效忠,但議事會則按協議懸掛葡萄牙國旗。在葡萄牙光復後,約翰四世賜給澳門“無比忠貞”(não há outra mais leal)的稱號。
在1623年澳門總督到澳門到任就職時,澳門總督亦只負責澳門防務事宜。直至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一世的名義發佈《王室制誥》後,澳門議事會的權力逐漸削弱,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大。到1933年,葡萄牙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頒佈《海外行政改革法》。此時,澳門議事會的權限受到更大的制約,及後澳門市政廳在市政委員會管轄下,只管理澳門之市政事務。
[编辑] 辦公大樓
詳見主條目民政總署大樓
據《澳门纪略》之绘图,澳門市政廳的前身是議事亭,乃一座中式亭楼建筑,為昔日明朝、清朝官员与葡萄牙人辦理居留、貿易洽談的地方。其後在1783年,葡萄牙人以80,000兩白銀購買議事亭地皮,並興建具葡萄牙建築風格的澳門議事會大樓為辦公之用。現在,昔日澳門議事會的辦公大樓已稱為民政總署大樓,為澳門歷史城區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