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條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羅馬條約(英語:Treaty of Rome),又名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於1951年簽訂,這是為了實現西歐經濟同盟基礎的奠定。
由於煤鋼聯營的成功,各成員國決定把煤鋼聯營推廣到其他方面,並成立共同市場。1957年3月25日,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訂《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聯營條約》(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起生效;同日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歐洲經濟共同體成立。
[编辑] 簽署成員國
[编辑] 內容
- 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的主要內容有:
- 建立工業品關稅同盟;
- 實現共同體內部工業品、勞動力和資本的自由流通;
- 規定成員國共同的農業政策,籌組農業共同市場;
- 制訂共同競爭規則,消除各種限制和歧視競爭的協定和制度,設置一整套具有一定許可權的共同體機構;
等等。
欧盟 - 条约、结构、历史 | ||||||
---|---|---|---|---|---|---|
1952年 | 1958年 | 1967年 | 1993年 | 1999年 | 2003年 | ? |
欧洲共同体-欧洲委员会... | 欧 洲 联 盟 | |||||
歐洲煤鋼共同體 | ||||||
歐洲經濟共同體 | 歐洲共同體 |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 ||||||
...欧洲委员会: 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1993年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 司法和内政事务部门 | |||||
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 | ||||||
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 | ||||||
巴黎条约 | 罗马条约 | 布魯塞爾條約 | 馬斯特裏赫特 條約 |
阿姆斯特丹 条约 |
尼斯条约 | 欧盟宪法 |
欧盟三支柱 - 歐洲共同體,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政事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