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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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是從1945年(昭和20年)美軍佔領沖繩開始,直到1972年(昭和47年)5月15日轉交日本為止,琉球列島共有27年由美國所治理。所管轄的範圍包括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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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要
[编辑] 軍政的開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1945年3月底美軍開始在沖繩群島進行登陸作戰,並於4月1日登陸沖繩島,與當時負責防衛的日軍展開了沖繩之役。美軍登陸後,便立即在佔領地設立了美國海軍政府。6月,美軍幾乎佔領了沖繩群島全部之區域;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後,美國軍政府設置了由沖繩當地居民所組織的「沖繩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
美軍在佔領沖繩群島後,也先後進入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並恢復原本的宮古支廳及八重山支廳的機能,以維持當地社會運作。1946年(昭和21年)2月,美軍將原屬日本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從日本政府管轄中劃分出來,並放入美國在琉球群島的軍政府管轄下。
美國原本認為,琉球群島與朝鮮半島同樣是被日本的帝國主義所統治的殖民地,因此計畫將琉球群島交由聯合國託管後,由日本分離出並獨立,美國軍政府也是以此為目標來運作。但是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國家興起,進入冷戰時期後,美國意識到如果將琉球群島託管,便不能有效利用琉球群島來與蘇聯對抗,防止共產主義勢力進入太平洋。因此決定撤回以琉球獨立為前提的託管計劃,改認可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以維持以軍隊統治琉球的型態。
為了加強軍備,美軍取得日軍於琉球群島上的舊基地後,便不斷強制的徵收了當地居民的土地,以擴張了演習和補給的用地。被當地人以「用槍、劍和推土機進行的土地徵收」來比喻,成為美軍強權的帶名詞。
[编辑] 與日本本土分離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正式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托管。
1952年(昭和27年)的舊金山和約中,確認了日本在琉球群島的潛在主權,也讓美軍繼續維持控制琉球群島。同時,作為行政治理機關的沖繩諮詢會先後改組為「沖繩中央政府」、「沖繩民政府」,最後在1952年成為「琉球政府」直到歸還日本。
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與論島以北的奄美群島歸還日本,但也使得從奄美來到沖繩本島工作的人成為非琉球政府管理的「日本人」,產生一些社會問題。
[编辑] 經濟
原本沖繩之役造成沖繩的經濟基礎被破壞,經濟上流通的貨幣除了原本的日圓外,也增加了由美軍發行的B型軍票(Type "B" Military Yen),並在1948年到1958年間成為琉球群島上惟一合法的貨幣。不過在1958年後,改以美金為正式貨幣。
雖然與日本本土的經濟圈分離,但因為美軍基地的設置,產生了許多新的工作機會,包括土木建設、運輸、基地週邊的飲食業及風化業。
與日本本土的通行,限制必須持有護照。
[编辑] 美國派駐最高首長
從1957年(昭和32年)起,美國統治琉球群島的最高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員」,由美國國防部長經美國總統同意後指派中將階級之將官擔任。
歷代高等專務員為:
- 詹姆斯·E·摩爾(James Edward Moore)陸軍中將(1957年7月- 1958年4月)
- 唐納德·P·布思(Donald Prentice Booth)陸軍中將(1958年5月- 1961年1月)
- 保羅·W·卡拉威(Paul Wyatt Caraway)陸軍中將(1961年2月- 1964年7月)
- 艾爾伯特·華生二世(Albert Watson II)陸軍中將(1964年8月- 1966年10月)
- 費迪南·T·安格(Ferdinand Thomas Unger)陸軍中將(966年11月- 1969年1月)
- 詹姆斯·B·萊帕特(James Benjamin Lampart)陸軍中將(1969年2月- 1972年5月)
特別是第三任的卡拉威中將治理下,多次使用「琉球」刺激沖繩居民的民族主義,企圖推動與日本分離的主張。
[编辑] 回歸日本
琉球群島於1972年(昭和47年)5月15日回歸日本統治,並恢復設置沖繩縣。
[编辑] 歷史
- 1945年4月1日:在沖繩之役中美軍登陸沖繩本島,並在當日成立美國海軍政府。
- 1945年8月15日:沖繩諮詢會成立。
- 1946年:於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及奄美群島上分別設置宮古支廳、八重山支廳及大島支廳。
- 1946年4月24日:沖繩中央政府成立,12月4日改稱沖繩民政府。
- 1946年7月1日:管理沖繩的權限由美國海軍轉為美國陸軍,因此軍政府也轉移成美國陸軍政府。
- 1946年10月:於奄美群島上設置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 1947年3月21日:於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分別成立宮古民政府和八重山民政府。
-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托管。
- 1950年11月:各群島知民政府及臨時政廳分別改組為沖縄群島政府、宮古群島政府、八重山群島政府,並在奄美群島成立奄美群島政府。以民選方式選出各群島政府的知事和群島議會的議員。
- 1950年12月15日:美國軍政府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由美軍指派政府武官擔任首長,文官擔任副首長。
- 1951年4月1日:由於各群島政府知事逐漸出現要求回歸日本的主張,美國民政府重新成立負責統一管理沖繩、宮古、八重山及奄美群島的琉球臨時中央政府,並削減各群島知事的權限。
- 1952年4月1日:琉球政府成立,並廢除群島政府。
- 1953年12月25日:奄美群島回歸日本。
- 1957年6月5日:美國民政府的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官。
- 1968年:初次進行琉球政府行政主席選舉,由主張回歸日本的屋良朝苗當選。
- 1972年5月14日:沖繩回歸日本,琉球政府廢除,多數組織都直接由沖繩縣廳繼承。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治理機構的變遷 | ||||||
美軍治理機構: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 ||||||
群島分治時期機構 | 統一治理時期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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