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參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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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參議會成立於1946年5月1日,廢止於1951年12月。而設於臺北市南海路原台灣教育會館的該參議會實為台灣省議會的前身,也是戰後初期的台灣最高民意機構。
該議會議員原則由台灣每縣市推舉一人所組成,採間接選舉方式選出。經選舉後,第一屆台灣省省參議員為30名,後又於數年內遴選候補與山地參議員數名,不過該議會議員始終維持在三十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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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與法源
1945年8月日本國於二戰戰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且進入中華民國時期。依照南京國民政府規劃,台灣省的最高行政中心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而該省的地方自治制度法源則適用於1944年12月5日於重慶宣佈《省參議員選舉條例》、《省參議會組織條例》與1945年12月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的《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
[编辑] 選舉規則
依照相關法規,台灣省最高民意機關定名為「台灣省參議會」,參議會所屬參議員原則為台灣所屬每一縣市一名,由各縣市參議員備註1間接選舉選出。而依照公民數與縣市劃分後,第一屆台灣省參議會的參議員數額為30名。
而在資格方面,省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為:「中華民國公民年滿二十五歲,在各議省內居住一年以上,省縣公職候選人考試法所定甲種公職候選人試驗或檢覈及格者」。因為資格寬鬆,參與候選人者頗眾。從1946年3月15日開放登記後,共有1180人參選。以30名參議員計算,該次選舉的當選率為百分之二點五四,當選比例於世界民意代表選舉史罕見。
經激烈選舉後,各縣市參議員紛紛以間接選舉方式選出各地區的參議員。其中包含黃朝琴、李萬居、郭國基、林獻堂等台灣仕紳,其中,黃朝琴與李萬居在5月1日則當選為該參議會的議長與副議長。
[编辑] 參議會沿革
該參議會名義上雖說是台灣省最高民意機構,但囿於戰後成立的台灣實際統治機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權力過大,加上時局不靖,國民政府民主觀念不成熟等原因,該參議會並沒發揮其民意制衡行政的功能。不僅於此,該參議會所屬議員還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遭到行政長官公署的迫害,並導致該議會三十名參議員中,兩名失蹤喪生,兩名被補入獄,其他人也多被通緝逃亡或暫退於台灣政壇。也就這樣,該參議會於1947年3月後形同解散。
於法,台灣省參議會的第一屆任期本要在兩年後的1948年5月1日,之後因國共內戰因素延長至1951年12月。不過,該議會旋即於同年被廢止,並由新成立的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取代,而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再於1959年改為台灣省議會。
[编辑] 備註
- 1.縣市參議員亦為間接選舉產生,由各鄉鎮市民代表選出,也是每一鄉鎮一名縣議員,而最基層的鄉鎮市民代表則由台灣公民普選。
- 2.1946年合乎投票年齡的台灣公民數約為240萬人。
- 3.當選人均為男性。
[编辑] 法條參考
[编辑] 第一屆參議員名單
- 黃朝琴
- 李萬居
- 王添燈
- 黃純青
- 李友三
- 林日高
- 林為恭
- 吳鴻森
- 劉闊才
- 馬有岳
- 洪約白
- 劉兼善
- 林壁輝
- 鄭品聰
- 林獻堂
- 洪火煉
- 楊陶
- 丁瑞彬
- 劉明朝
- 殷占魁
- 陳按察
- 高恭
- 韓石泉
- 林連宗
- 劉傳來
- 蘇惟粱
- 郭國基
- 陳文石
- 李崇禮
- 顏欽賢
[编辑] 參見
先前機關: - |
台灣省最高民意機構 1947年5月-1951年12月 |
後繼機關: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