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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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892年10月19日 |
出生地區 | 中國廣州 |
逝世日期 | 1946年4月12日 |
逝世地區 | 中國蘇州 |
陳公博(1892年10月19日—1946年4月12日),廣東南海人,中國民國時期政治人物。曾為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大會中央執委。抗戰開始後隨汪精衛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長,是汪政府內第二號人物,亦被視為「漢奸」。汪精衞死後任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流亡日本,最後被捕解回中國,審訊後被槍決。
陳公博生於官宦之家,父親曾為廣西提督,後罷官居於廣州。陳於廣州出生,1917年於廣州法政專校畢業,進入北京大學哲學系。在五四運動時接受各種新思潮。1920年於北大畢業,回廣州後開始接受社會主義,創辦了宣傳新思維、馬克思主義及社會主義的《群報》。1920年陳獨秀受聘到廣州,與陳公博、譚平山等組成共產黨廣州支部。1921年中共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陳公博代表廣州出席。1922年,陳與共產黨關係破裂,宣佈退黨,並出洋到美國留學。
1925年陳公博於哥倫比亞大學碩士畢業後,回到廣州。即被國民黨內左派延攬,加入國民黨。受廖仲愷、汪精衛的重視,先後任黨部書記,國民政府廣東省工農廳長。1926年國民黨第二屆全國大會上黨選中央執行委員,進入國民黨領導核心。北伐開始後,作為蔣介石隨員北上。寧漢分裂時支持武漢的汪精衛。寧漢合流後到廣州,聯合張發奎驅走李濟深,準備迎接汪主事。之後共產黨發動廣州暴動,陳公博等受各方責難,於1927年12月逃到香港。
1928年陳到上海,出版各種書刊提出改組國民黨的各種主張,成為國民黨內改組派的宣導者。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內謀求和解,蔣介石及汪精衛再度合作,汪任行政院長,陳亦任國民政府民眾訓練部、實業部長等職。1936年2月,汪辭去行政院長,陳亦辭職。
1937年抗戰爆發。之後,汪精衛與日本暗中交涉談判,於1940年3月到南京,成立其與日本合作的「國民政府」。陳公博初時對汪的投日有所保留,最後卻選擇追隨,任南京汪政府的首任立法院長,後兼上海市長。1944年汪往日本治病,陳公博任代「國民政府」主席。汪死後,兼任行政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等職。1945年初,日本敗局已定,陳亦開始透過軍統向重慶暗通款曲,故意包庇軍統的行動。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盟國無條件投降。陳公博宣佈解散南京國民政府。最初陳還望能得到重慶接受,但最終逃亡日本,試圖在當地隱姓埋名。中國政府發出對陳公博的通緝令,並在南京受降後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為戰敗國的日本無法保護陳公博,只能將其交出。陳被押回中國,交由軍統看管。1946年4月在蘇州獅子口的江蘇高等法院受審,以通謀敵國罪成立,處以死刑。4月12日行刑槍決,屍體葬於上海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