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大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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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建設指的是台灣在第七期經建計畫期間除十大建設外,展開的12項重大建設。兩者都是以基本建設為主,但十大建設較重視重化工業的發展,十二項建設則加入農業、文化、區域發展等方面的計畫。建設期間涵蓋1980年至1985年。 十二大建設內容共有:
- 興建南迴線以及拓寬臺東線,完成臺灣環島鐵路。
- 新建新的東西橫貫公路三條,分別為玉山至花蓮玉里、嘉義(以上即台18線公路)以及玉山至南投水裡(台21線公路的一部份)。
- 改善高雄屏東一帶公路交通(拓寬台1線、台17線、181線及185線公路)。
- 進行中鋼公司第一期第二階段工程(第一期第一階段屬十大建設)。
- 繼續興建核能發電二、三兩廠(核能發電一廠屬十大建設)。
- 完成台中港第一階段第二、三期工程(第一階段第一期屬十大建設)(十二大建設順帶興建台中漁港)。
- 開發新市鎮,廣建國民住宅(平均每年2,5000戶)。
- 加速改善重要農田水利系統。
- 修建台灣西岸海堤工程及全島重耍河堤工程。
- 將屏東至鵝鑾鼻道路拓寬為四線高級公路。
- 設置農業機械化基金,促進農業全面機械化。
- 建立每一縣市文化中心,包括圖書館、博物館、音樂廳。
[编辑] 評價
十二項建設不能算是全面成功的計劃。據李國鼎先生回憶:「十二項建設大部分只有項目,沒有經過具體研究,也沒有完成期限。而且,它與十大建設如出一轍,宣佈時不知財源何在。」[來源請求]
例如新市鎮開發幾乎完全失敗(如淡水鎮淡海),橫貫公路因環保及效益未能如計畫開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