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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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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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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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 | |
生物武器 | |
化学武器 | |
放射性武器 | |
擁有的国家与地区 | |
美國、俄羅斯、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國 | |
以色列、英國、 | |
zh-cn:朝鲜;zh-tw:北韓;zh-hk:北韓、印度、 | |
巴基斯坦 | |
可能擁有的国家与地区 | |
保加利亞、白俄羅斯、 | |
智利、古巴、 | |
衣索比亞、埃及、 | |
印尼、伊朗、 | |
哈薩克、寮國、 | |
緬甸、阿爾及利亞 | |
羅馬尼亞、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 | |
南韓、越南、 | |
蘇丹、敘利亞、 | |
泰國、台灣(中華民國) | |
烏克蘭 | |
放棄或無法擁有的国家与地区 | |
利比亞、南非、日本 | |
一般簡稱為WMD(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是用来大规模屠杀人民的武器,一般针对的是平民,但是也可以针对军事人员。一般而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具备实用性,因为一旦使用就会遭到强烈的反弹和灾难性后果。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最早出现于1937年,但是今天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般只指以下三种(總稱為ABC):
[编辑] 历史
1937年德国在西班牙内战中针对非军事目标进行战略轰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就是在这时被提出的,最早只是指这种轰炸行为。在冷战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指的就是核武器。由于核武器的威力要比生物或化学武器都巨大,一些人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该只包括核武器。
第一次将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并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在1991年的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中,该决议提到“因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引起的对和平和安全的威胁”,然后特别指出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提到了三个相关的国际条约:
- 《核不扩散条约》
- 《化学武器公约》
- 《生物武器公约》
[编辑] 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回应
事实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很少被用于战场,因为一旦使用就意味着对方也将以类似的武器回击,最终的后果是无可设想的,伤害规模之大足以摧毁整个人类文明。冷战中这就被称为“确保相互毁灭”(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也是为何冷战最终没有演变为美国和苏联之间真正的战争的原因。
一般而言,大多数人不欢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担心一旦落入危险的领导人手中所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很多人士都在推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以及对现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毁。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经常成为布什主义“先发制人”打击“流氓国家”的借口,对此各国的意见都不相同。反对者认为,美国是地球上拥有最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而且是唯一曾经在战争中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因此没有资格来指责别国,更无资格以此为由而发动战争。但是支持者就认为,应该防止一些危险的独裁领导人取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确保世界的安全。
[编辑] 各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情况
2000年,美国科学家联盟曾经发布报告,认为以下几个国家应该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美国:到1999年,美国共拥有1万2千枚核武器,2002年美国和俄罗斯同意将核武器数量削减到2200枚;2003年美国拒绝了俄罗斯关于进一步削减核武器数量到1500枚的提议。美国还未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并正致力于开发小型核武器。
美国于1997年4月批准了《化学武器公约》,原本在2004年4月前销毁所有化学武器的承诺并没有兑现,至今只销毁了大约22%的化学武器。美国政府宣称要在2007年前销毁所有化学武器,但因环境原因可能无法实现。美国在1975年3月批准了《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而在两年之前美国就已经销毁所有生物武器。不过美国陆军依然保存少量样本,用于进行对抗生物武器的研究。
尽管如此,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拥有国和使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99年的推测,中国拥有大约500枚核武器,1964年进行首次核试验,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签署国之一,该国否认拥有和发展化学与生物武器,并在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1996年加入《化学武器公约》。
有怀疑称中国于1980年代曾秘密进行生化武器的研发,并拥有少量用作科研和防御对抗的存量。
法国:法国拥有大约500枚核武器,于1997年加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但是在之前一年法国曾进行过一次核试验,遭到国际舆论的抨击。法国否认拥有化学武器,并于1995年加入《化学武器公约》,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
以色列:以色列从未正式承认或否认拥有核武器,但是据一般推测,该国拥有100~200枚核武器,并怀疑拥有化学和生物武器。以色列还未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和《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签署了《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但是还未批准。
朝鲜:朝鲜在2003年宣称已经拥有核武器,美国等世界各国都相信,该国已经拥有少量核武器。2003年朝鲜宣布退出《核不扩散条约》。
俄罗斯:该国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之一(另一个是美国),到2002年,该国拥有1万9千枚核武器,其中大约有8500枚还可使用。到1997年,俄罗斯共拥有4万吨化学武器。根据《化学武器公约》,俄罗斯有义务销毁其所拥有的1%的化学武器,该国已经在2002年期限之前完成此项工作,但是要求经济和技术支援,并请求延长2004年和2007年的销毁期限。
英国:英国据信拥有约200枚核武器,以及大量化学武器——最多时相信多达6万吨。但是其中大部分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已经逐步销毁。到1980年代英国已经完全放弃了化学武器。1975年3月英国签署了《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但是据信英国还在进行生物武器的研发。
其他可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和地区包括:
- 阿尔及利亚
- 保加利亚
- 白俄罗斯
- 智利
- 古巴
- 埃塞俄比亚
- 埃及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哈萨克斯坦
- 老挝
- 利比亚
- 缅甸
- 巴基斯坦
- 罗马尼亚
- 塞尔维亚和黑山
- 南非
- 韩国
- 苏丹
- 叙利亚
- 台湾
- 泰国
- 乌克兰
- 越南
利比亚在2004年宣布放弃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研发项目,伊朗也宣布放弃该国的核计划。2003年美国指责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以次为理由发动美伊战争,但是至今未能找到该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