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禁食是有意識地停止進食,甚至飲料。禁食亦包括禁止食用某些特定食物 (例如肉類)。
禁食行為在很多宗教都有,作為信仰的準則,以準備節慶,反省自身,或教導信徒節制貪慾,進求更高層次的生活(通常被稱为齋戒)。有些宗教禁止教徒使用特定的食品,例如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禁止教徒食猪肉、狗肉、无鳞鱼类和动物的血,佛教某些教派禁止教徒食肉。此外还有短期的宗教禁食,例如穆斯林在斋月的白天不准禁止,基督教在大斋节期间禁止教徒食肉等等。
禁食行為也是一種政治意志的表達方式(参见絕食)。也有醫療因素而進行的禁食(即忌口,粵語稱此為戒口)。
基督教組織世界宣明會亦以禁食(香港稱饑饉30、台灣稱饑餓30,澳洲稱饑饉40)籌款。
[编辑] 禁食的生理效果
當人停止進食,身體會以其他方式維生,例如由肝臟抽取肝醣轉化為葡萄糖,或者從脂肪中抽取脂肪酸,甚至動用蛋白質組織。由於腦部及神經系統需要葡萄糖,如果葡萄糖大量流失,身體會產生酮。但腦部某些組織仍然只需要葡萄糖,故繼續需要蛋白質。蛋白質繼續流失的結果會導致死亡。在禁食約三日後,飢餓感會減少甚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