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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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地是一國於約定期限內以租借方式,向他國取得管轄權的地區。租借國多憑以武力或不平等條約強占租借地,但出租國仍保有最後的主權,可於約定期滿後將之收回。
现代历史上的租借地很容易与一国在另一国的军事基地混淆。事实上后者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仍归原主权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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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中国的外国租借地
[编辑] 英国
- 新界:根据1898年6月9日《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给英国,为期99年。1997年7月1日收回。
- 威海卫:根据1898年7月1日《订租威海卫专条》租给英国,为期25年。1923年5月31日签订《接收威海卫协商意见书》。1930年10月1日归还中国。
[编辑] 俄国
- 关东州(旅顺及大连):根据1899年8月16日《旅大租地条约》租予俄国,为期25年。1905年《朴次茅斯和约》转让给日本
- 中东铁路附属地:根据1896年《中俄密约》和《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建造东省铁路合同》授予俄国租地权。1905年南满铁路附属地转让给日本。中东铁路其余部分的附属地在1920年9月23日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改称东省特别区。
[编辑] 日本
- 关东州:1905年从俄国手中接收,1945年被中国收回。
- 满铁附属地:1905年从俄国手中接收,1945年被中国收回。
[编辑] 德国
- 胶州湾:根据1898年3月6日《胶澳租界条约》租给德国,为期99年。1914年11月被日本占领。1922年2月4日中日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又于1922年12月1日签订《山东悬案细目协定》,中国于12月10日赎回胶州湾和青岛主权,以及胶济铁路。
[编辑] 法国
- 广州湾:1899年11月16日《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租给法国,为期99年。1943年2月21日,日本与维希法国签订《共同防御广州湾协议》,被日本占领。1945年8月18日根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法国临时政府交接广州湾租借地条约》被中国收回。
[编辑] 越南
[编辑] 其他国家的租借地
[编辑] 英国
[编辑] 芬兰
- 汉科半岛:根据1940年3月6日签订的苏芬战争(冬季战争)停战条款租予苏联,为期30年。苏德战争爆发后被芬兰夺回。由于该半岛过于偏西,不利于在战时敷设横跨芬兰湾的水雷封锁线,因此在1947年芬兰与盟国签订《巴黎和约》时,苏联正式放弃汉科半岛的租借权,代之以波卡拉半岛。
- 波卡拉半岛:根据1944年9月19日苏芬战争(持续战争)停战条款租予苏联,为期50年。1956年提前归还芬兰。
[编辑] 古巴
[编辑] 尼加拉瓜
- 科恩群岛:1914年《布赖恩-查摩罗条约》租予美国,1971年归还。
[编辑] 巴拿马
[编辑] 比利时
- 为修建开罗至开普敦的铁路,英国于1894年5月与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达成协议,将刚果自由邦东部,自爱德华湖南岸至坦噶尼喀湖北岸一块宽25英里的长条地带租予英国,以修建连接罗得西亚与苏丹的铁路。作为交换,英国将苏丹西南部与乌干达西北部、东经30°以西、北纬5°30'以南、尼罗河和阿尔伯特湖以西以北的一片土地(Lado Enclave)租给比利时。租约于利奥波德二世去世后六个月到期。1910年,英国和比利时各自收回畀予对方的租借地。
[编辑] 奥斯曼帝国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 租借地と租界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