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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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为中国古代帝王、诸侯(包括朝鲜、越南、泰国、日本君主)、大臣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意评价、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根据对西周时期青铜器铭文的研究表明,迟至周穆王前后,给地位较高或较有身份的死者加以谥号的做法已比较多。古代除对帝王可以称呼其“谥号”外,称呼大臣、学者名流的“谥号”也是一种尊重的称呼;有些人的谥号由于经常被后人称呼,几乎成为他们的别名,如岳武穆(岳飞)、陶靖节(陶渊明)等。
赐谥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手中,要取决于“圣裁”。据统计,西汉到清朝末期,历代宗室、百官得谥者共10473人,而明清代两代就有5935人,占总数的57%左右。帝王的谥号一般是由礼官议定经继位的帝王认可后予以宣布,臣下的谥号则由朝廷赐予。
[编辑] 种类
谥法初起时,只有“美谥”、“平谥”,没有“恶谥”。善、恶“谥号”则源自西周共和以后,另外还有“私谥”。谥号的选定根据谥法,谥法规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字,供确定谥号时选择。这些字大致分为下列几类:
- 上谥,即表扬类的谥号,如:“文”,表示具有“经纬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学好问”的品德;“康”表示“安乐抚民”;“平”表示“布纲治纪”。
- 下谥,即批评类的谥号,如:“炀”表示“好内远礼”,“厉”表示“暴慢无亲”、“杀戮无辜”,“荒”表示“好乐怠政”、“外内从乱”、“幽”表示“壅遏不通”、“灵”表示“乱而不损”等。
- 中谥,多为同情类的谥号,如:“愍”表示“在国遭忧”,“在国逢难”;“怀”表示“慈仁短折”。
- 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士大夫死后由其亲戚、门生、故吏为之议定的谥号;“私谥”始于周末,到汉代才盛行起来。
- 徽号,也就是後宮嬪妃和皇太后、太皇太后等,在宮廷中有地位的女性所擁有的尊號,一般妃嬪的徽號約在兩字以內,但仍時有特例。太后和太皇太后則不一定,通常遇到年節時,皇帝都會在太后及太皇太后原有的徽號上再加新字,例如清朝開國皇后孝莊,生前總共被兩位皇帝八次在原有徽號加上新字的紀錄,值得注意的是,女子成為皇后時,並不會有徽號,以清朝的慈禧太后為例,她在初進宮時為懿貴人,懿是她的徽號,貴人則是她在宮中的位階,後來母以子貴而升為太后,被稱為慈禧太后,慈禧是徽號,太后則是她的地位級別,在死後稱為孝欽顯皇后,此時的孝欽顯三字已不是徽號,而是諡號了。也就是說,一名女子入宮時,若是她有幸從嬪妃進而升等成為皇后、太后,甚至是太皇太后,那除了她在當皇后的時間以外,她都是有徽號的,順帶一提的是,後宮女子不論生前地位之高低,在死後的神牌(神位)上的最高身分都只有到皇后而已。
[编辑] 规则
先秦时的谥号以用一个字为常,也有用两三个字的。用一个字的如:秦穆公、晋文公;用两三个字的如魏安釐王、赵孝成王、 卫睿圣武公等。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议定以“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同时因“谥号”的定夺将形成“子议父、臣议君”的局面,故而废除谥法。嬴政自称为始皇帝,后世则以数计,如二世、三世等等。
汉代时期恢复谥法,而且这一时期谥法制度也日趋严密,朝廷中正式设立“大鸿胪”一职,管理王公列侯的谥法。汉代以后,谥号大多为两个汉字:汉文帝刘恒“谥号”全名为孝文帝,萧何谥为文终侯。
唐宋时期为谥法发展时期。谥法一方面成为封建帝王尊大谥以满足其虚荣心的工具,同时也成为驾驭群臣的褒贬手段。从女皇帝武则天开始,打破了皇帝一、二、三字谥号的旧例,她作为皇太后临朝称制时追谥丈夫唐高宗李治为“天皇大帝”,达四字。武则天称帝后,又开皇帝追尊四代祖宗的先例,更开创了皇帝生前叠加谀词上尊号谥美的先例,有的帝王活着的时候可以被奉上好几次尊号。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尊号的累加也影响了谥号的累加,自唐高宗以后,大多数皇帝的谥号都在四个字以上。
皇后之“尊号”即“徽号”。如清代同治皇帝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为“慈禧”。徽号也可每逢庆典累加,那拉氏的徽号最后积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多达16个字,而她的谥号为“孝欽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配天興聖顯皇后”多达二十五个字(见慈禧条)。宋代皇帝谥号比唐时更加谥美,而且也开后代予大臣谥二字的定例。值得一提的是,宋太祖赵匡胤实行重文抑武,因此宋代大臣谥号多以“文”字为荣,终宋之世,谥号为“文”者达一百四十多人,为“武”者仅二十人。
明清时期,谥法内容基本固定下来。首先是各层级人员的谥号字数固定下来。
- 明代皇帝谥号为17字,亲王1字,大臣2字,例如
- 明成祖的谥号为:后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
- 清代皇帝21字或23字,硕亲王1字,大臣2字,例如
清代大臣的謚號規定:一品大臣過世,按例請皇帝決定是否授謚。一品以下官員除非特旨,例不授謚。得謚號者只有曾入翰林,或獲授大學士者才用“文”字。而“文”字的謚號中,又以“文正”最為難得;只能出自特旨,不能由群臣擅議;清朝二百多年只得八人獲謚「文正」(如曾國藩)。文正以下的謚號則有:文忠(如李鴻章),清朝只有約十人得此謚號;再之下者有“文襄”(只限武功成者,如左宗棠)、文恭、文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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