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有关候选标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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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舊瓶新酒的文?
有個小迷思大家可以想想:如果原本是條非常普通或甚至乏善可陳的小條目或小小條目,可能是在N百年前就已存在於維基上,現在突然來了個有心人很努力的將其大翻修,甚至到完全改寫面貌一新的程度,像這樣的動作是否值得推薦鼓勵呢?舉例來說,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我最近正在撰寫中的三島由紀夫一文,在2005年2月17日之前的狀態,與目前的篇幅根本是天差地遠,投入的心思絕對不下於開一個新條目寫新的東西。基本上我不在乎這文能不能受肯定,因為我是寫自己高興的,但是我有點擔心,新條目的品質鼓勵有了,但相反的也讓所有的人都集中心力在寫新玩意兒,忘了去改善那些既存的、不大夠好的文章,所以想建議是否可以在相同的機制中(或另開推薦管道?雖然我覺得搞太複雜大家會昏頭)提供舊瓶換新酒的文一個被promote的空間?我認為這對版上的永續發展是有幫助的!--泅水大象 14:35 2005年3月20日 (UTC)
- 其實有投票制度是最容易的了,大家見到就去提名嘛。我的建議是把有關規則稍為改一改變成:「5 天內創建的優先考慮。如在最近 5 天有大幅增訂或重訂的亦會在考慮之列。」就可以。但各管理員先生就要辛苦一下,翻查頁面歷史去評選了。 Patrickov 15:23 2005年3月20日 (UTC)
- 确实这是一个问题,对于原有条目的大幅修改确实应该鼓励,这对于维基百科的质量是最有帮助的。但是规则可能还需要讨论一下。因为鉴别起来困难一些。(呵呵,最近我一直在做翻修工作,虽然做得不大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52 2005年3月2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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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好像每次在解決完一個問題之後,馬上又丟了一個新問題來讓大家傷腦筋,但畢竟主要的目的還是希望條目的增添與提升是全面性,可以面面俱到,所以廢話多了些。也煩請大家多多包含,並且熱心參與規劃啦!--泅水大象 07:43 2005年3月21日 (UTC)
- 是否可以考慮這種機制?
- 短期方法:在現有的投票之中,容許提名質量在過去五日舊瓶新酒、渙然一新、化腐朽為神奇的重大提昇的條目。提名時請註明,是誰人在甚麼時候作出重大的改進。(不過我相信大部分情況之下,應該只會有當事人才知道這些舊瓶新酒的提升。不過大家也不用害羞,好文應該共賞。)
- 長期打算: 若果MediaWiki可提供新功能, 就像現在的minor edits 小修改一樣提供反過來的"大修改",過程可以自動化一點。被標籤過"大修改"的提目自動在"大修改"頁內看見(就像新建題目頁),這樣會較為簡單。
- 我覺得維基作為一個版權自由的平台,獎勵最好是不要太過細化;最好傾向對長時間作貢獻的人多加鼓勵。個人覺得維基內,"左"的比較合適,大家多點講集體 (Collective); 財產、產權共有。太過著重個人會出現不協調的毛病。 Peterpan 18:55 2005年3月21日 (UTC)
[编辑] 新條目推薦字數標準
早前我提及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候選條目數量過多的問題,幸得到廣泛關注,實在萬分感激。現在我又有一個問題帶出來,就是新條目推薦字數標準。依照我印象中,新條目推薦字數標準一向是以Special:Newpages中是否超過2000字節。但近來有維基人提出應該將條目內容以文書軟件統計字元數,要字元數達2000才符合標準。由於2000字節與2000字元的差別達到3倍,我認為大家需要有一個共識。由於Special:Newpages本身已有字節統計,所以我原則上反對需要再使用文書軟件統計字數。但是,假如以字節作統計,究竟是需要2000字節,還是需要6000字節(2000字元)較好?當初定立這項規則的原意又究竟是2000字節還是2000字元? -- Kevinhksouth 13:39 2005年12月1日 (UTC)
- 当初2000字节这个限制是我根据统计结果制定的。当初(2005年2、3月间)中文版条目的平均大小就在2000字节左右,因此取用了这个平均值,也就是说,在这个数值以上的条目对于中文版来说已经是比较有内容的了。基本上超过了一般条目的水平。现在的平均字数已经达到了2600左右。或许应该修正一下规则,设定字节数在2500或者3000以上?对于用字元做统计我认为不够方便,除非系统调整,可以统计文章的字元数。--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55 2005年12月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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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倾向2000字节,尤其在编辑量下降如此之多的情况下。如果以6000字节,并且5天内的新条目,我相信这批更新完了,够资格被推荐的条目量就很满足到目前的更新速度(已经比规定的速度慢了很多了)。据我观察,2000字节以下的条目是新建条目里占的比例最大的(出了带图像或者数学公式生成图像的),因此我认为2000字节是合适的。--瀑布寒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这里暖和) 14:00 2005年12月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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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2000字符(character),可能比较多,可以下降到1500字符;另外如果有图片什么的,可以下降到1000字符。这个只是参考,还可考虑条目本身的趣味性。如果是原来的2000字节(byte),个人感觉内容真的太少了。另外统计字数,用Special:Newpages,并不合理,因为条目新建后,还可能增加内容。--farm (talk) 03:05 2005年12月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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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shizhao的資料,以及平衡想維持不變及大幅提升標準的意見,我覺得標準可以稍為提升至3000字節。至於Special:Newpages的資料,據我觀察所得是會顯示最後更改時的字節數,因此問題不大。 -- Kevinhksouth 03:39 2005年12月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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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現在的共識是否3000字節?需不需要再發起公投確認?還是直接更改這個標準? -- Kevinhksouth 12:37 2005年12月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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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再無新意見,我就直接更改這個標準。 -- Kevinhksouth 06:21 2005年12月6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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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對於「大幅增訂或重訂」的標準
現在列示在「你知道嗎?」規則是:『只有显示在Special:Newpages中5天以内的条目才能列在这裏,除非是最近5天有大幅增訂或重訂。』
對於大幅增訂或重訂後的條目,可否加入一個顯示差異的連結以證明該條目是曾經大幅增訂或重訂過?早前好像這裏的候選條目曾出現大塞車,希望增加此連結可以提高進入「你知道嗎?」的門檻。--Shinjiman ⇔ ♨ 04:55 2005年12月28日 (UTC)
[编辑] 不懂這套遊戲規則
在推薦日之前5日內或以上,創建或進行重大增訂的條目才能獲得推薦。
但是我經常花個十幾二十天慢慢處理新條目,這樣的作法不可能符合條件...維基百科不鼓勵像我這樣的行為嗎?如果確實如此,我會改進。--超限術士 02:13 2006年3月21日 (UTC)
那你在做完之日提交也可以,只要编写的进程是持续进行的就没问题了,一般这种情况只要内容达到标准,大家都会支持的。--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5:19 2006年3月21日 (UTC)
- 收到。--超限術士 06:00 2006年3月21日 (UTC)
[编辑] 大幅改寫的老條目要如何知道字數?
請問大幅改寫的老條目要如何知道字數呢?--Ellery 10:48 2006年3月24日 (UTC)
- 這可以利用「搜尋」功能去查看條目的大小,但這個方法未必一定會是最新的條目大小。--Shinjiman ⇔ ♨ 16:51 2006年3月24日 (UTC)
- 依然不太明白,有連結教學嗎?謝謝!還有是這兩天都好像沒有更新呢? Dracula 21:08 2006年3月25日 (UTC)
- 用Special:Search去搜尋條目,後面的綠色字會顯示它的大小及字數(這是伺服器的紀錄,時間方面會有點延遲)。--Shinjiman ⇔ ♨ 08:38 2006年3月26日 (UTC)
- 依然不太明白,有連結教學嗎?謝謝!還有是這兩天都好像沒有更新呢? Dracula 21:08 2006年3月25日 (UTC)
[编辑] 違反推薦標準?
今天看到這個情況:
你知道嗎?
- 為什麼六國大封相成了激烈吵架的代名詞?
- Hello Kitty跟恐怖謀殺案有什麼關係?
- 誰是二戰期間德國空軍的第三號王牌飛行員?
- 一戰期間,統領德國陸軍的最高階層是什麼?
- 誰和哈特曼是二戰時擊落超過300架戰機的德軍飛行員?
- 何種還原酶與糖尿病的併發症有關?
這不是違反了「注意保持中立,盡量避免短時間集中展示同一領域的條目。」的標準嗎? --杰 11:08 2006年6月11日 (UTC)
- 除了第三至五條都是德軍飛行員,第一和第二條同樣都是香港謀殺案。今日這個違反標準的情況認真誇張。 -- Kevinhksouth (Talk) 12:25 2006年6月11日 (UTC)
[编辑] 疑问:"未翻译完成的条目不能获得推荐"
竞技啦啦队被放到首页上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完成。好奇而已。-- Tianxiaozhang 02:34 2006年6月17日 (UTC)
[编辑] 還是"未翻譯完成"的推薦問題
翻譯通常是指由其他語言版本翻譯至中文維基百科。大家翻譯的習慣是整段copy過來,然後再慢慢翻,有的人會把原文直接顯示出來,有的人會用隱藏語法,有的人則不copy過來,翻好一段貼一段。這些都是「未翻譯完成」。直接顯示出來的,當然很直覺得覺得它不應該被推薦,用隱藏語法,但是已翻譯字元數足夠的可能會有一點爭議。翻一段貼一段的,似乎是最符合目前規定的做法(翻譯者不說,又沒有人特地檢查時,就神不知鬼不覺)。我覺得翻譯部分、內容全文中不含其他隱藏外語,且字位元數符合,也可以符合推薦的條件。大家覺得呢?--KJ(悄悄話) 03:04 2006年8月2日 (UTC)
- 我觉得对于翻译条目和小条目的处理应该是一致的(以前有规定小条目不能入选,怎么现在没有了),即不完整的条目不能登上推荐。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翻译条目没有全部完成,但基本框架和内容已经建立而只是欠缺一些细节的,仍可以当选。不过抬头的{{translation}}模板应该去掉,否则有自我引用的问题。--Demos(Talk) 03:24 2006年8月2日 (UTC)
[编辑] 關於5天的推薦標準
現在已改成「5天內」創建/進行重大更新。 即是說,如果新人寫了好條目,但不知有這個推薦計劃,這了期就不能參加?? 我看原本這個推薦計劃的用意不是這樣。 5天準則是要防止有人即時創作即時推舉,要讓條目有至少5天時間讓讀者檢查、修改,讓內容沈澱一下。 所以,小弟認為應該改成「條目非5天內創建/進行重大更新」。--就是要你冷 16:44 2006年8月4日 (UTC)
- 這樣的話,那些條目便不能再叫做『新條目』嗎?此外,如果有些經常推薦條目的用戶,可以幫忙看看有哪些條目可以進行推薦,這可能對很多寫條目的新人很有幫助,從而鼓勵新人為條目進行推薦。另外可看看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新条目推荐现在的更新速度太快了。其實,如果對條目有任何的意見,是建議到條目討論頁中進行。--Shinjiman ⇔ ♨ 17:04 2006年8月4日 (UTC)
- 我覺得這個推薦標準沒有問題,這則規定也是在鼓勵創建者從一開始就對自己寫的東西負起責任。至於擔心新人因為不知道這個規定而喪失機會,不如多去主動關心新人創建的辭條,主動提名新人創建的辭條,或是提醒新人可以再增加某些部分,就能達到被推薦的標準。--KJ(悄悄話) 13:08 2006年8月19日 (UTC)
[编辑] 自薦好像太多了吧?
沒來一陣子,這兒的候選條目幾乎全是自薦了。我們是不是應該多點主動發掘一下其他人動手創作的好條目?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8:21 2006年8月9日 (UTC)
- 覺得大家變得較不關心其他人的動作了,唉...:( --KJ(悄悄話) 13:10 2006年8月19日 (UTC)
- 同意呢,其實有兩個地方可以留意一下的,就是可以從Special:Newpages和Special:Recentchanges中著手。--Shinjiman ⇔ ♨ 15:34 2006年8月19日 (UTC)
- 我有嘗試五、六次去Special:Newpages觀察並試圖推薦,但多數都未及3KB,有幾個及了仔細一看:還在Translation階段(Orz),嗚嗚~~--Danny.umd(對話頁) 10:16 2006年8月21日 (UTC)
- 今天推薦了一個波蘭城市,但有點矛盾:1.五天內才算新條目,所以得在條目建立後的五天內進行推薦,但該作者還有10%-30%不等的內容尚未完成,且已是建立後的第三、第四天,這樣端到推薦台上,恐怕也會被「指點」,不知推薦是害了對方還是幫對方。--Danny.umd(對話頁) 16:13 2006年8月21日 (UTC)
- 同意呢,其實有兩個地方可以留意一下的,就是可以從Special:Newpages和Special:Recentchanges中著手。--Shinjiman ⇔ ♨ 15:34 2006年8月19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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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可以動員一下大家關注別人新增或者是剛剛大幅改寫的條目,鼓勵關注別人的條目以及推薦。我想很多人只是沒有注意到這方面的活動,尤其對閱讀居多的使用者來說,假如害怕或者是沒有時間編輯但是想要參與,推薦條目是一個不會花費很多時間,也不需要編輯太多文字的參與途徑?--cobrachen 13:59 2006年9月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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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關於日本的推薦條目未免太多了吧?
初次留言,多多指教──
繼前陣子5條有3條關於豐臣秀吉後,今次5條有3條關於日本戰國時代筑後立花家:
你知道誰是1999年、2003年和2005年的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嗎?
日本戰國時代誰殺了兩隻老虎,並把自己兩門鐵炮命名為「大虎」、「小虎」?
日本戰國時代哪位武將和十時連久互讓戰功?
目前為止蘋果電腦公司唯一以立方體外型推出的電腦是?
哪種義大利的巧克力醬風靡全球?(圖)
日本戰國時代「立花四天王」當中最年輕的是誰?
希望能夠改善一下多樣性的問題。
--木下秀吉 16:03 2006年9月2日 (UTC)
- 個人覺得,同一個國家的歷史也算了,同一個家族的人物佔了這麼多個問題……難道今天是「立花日」?(笑)--惡德神父 16:29 2006年9月2日 (UTC)
[编辑] 談引用文章
這是Flame在本人討論頁的留言, 我認為應放在這裏讓更多人討論:
看你(指Johnson Lau) 的口氣,你一定不相信維基百科本身的資料,想請問你一下,你是不是希望所以條目強制要求參考資料,這樣的話可能會限制了維基百科的發展,而且會傷害了新手。再問一個問題,假如我手頭上的參考資料只有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的話,你是不是會在新條目推薦的時候作出強烈反對?--Flame 05:15 2006年9月30日 (UTC)
- (:)回應要求可供查證是維基正式方針, 節錄四點如下:
- (節錄完畢)
- 請注意, 維基本身不能作為查證來源, 因為每一篇維基文章都不是原创研究, 所以都應該有外部參考. 如果所謂的參考是ja參考en, zh又參考ja, 但en本身卻沒有可查證來源, 那就所有版本都會變成原創觀點了.我不會認為所有文章都要達到這要求, 但推薦條目必須做到. 這要求是正式方針, 大量不按正式方針編寫的文章方會限制了維基百科的發展. 請想清楚:"非原創研究必定會有資料來源"是一重言句, 既必有資料來源何以不加上? 如警視總監一條本來沒有參考資料, 經提示後就加上了.--Johnson Lau 05:54 2006年9月30日 (UTC)
- (!)意見 最近在這裏看到三篇日譯中作品,發現一個共通點是缺乏參考資料。這引起我的興趣,看了一些日文的特色條目(雖然我不懂日文),但當中如ja:生命の起源竟然只有一份Nature的文獻參考,ja:鉛筆更是一條參考也沒有,其它很多的參考格式也不及格(如ja:天動説,雖然有一些參考書籍,但一個<ref>也沒有用)。坦白講,單從參考資料的質素這些文章絕不能在zh或en成為FA, 以ja:鉛筆而言連在這裏推薦也會有困難. 連FA也是這樣, 一般條目也不難想像, 奉勸一句翻譯ja前要有心理準備, 自己不加上參考資料的話, 文章在zh難以得到好的評價. --Johnson Lau 17:00 2006年9月28日 (UTC)
- 還有一點, 引用了別人的觀點/研究而不注明來源, 就是剽竊. 維基百科不容被剽竊, 更不容剽竊他人--Johnson Lau 06:38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不引用外部資料/不當引用資料後果可以很嚴重, 維生素C是我見過最壞的例子, 看過維生素C這篇文章, 曾令我有放棄繼續參與維基的衝動--Johnson Lau 06:42 2006年9月30日 (UTC)
- 我明白對其他原作者不專重是大問題,但是太過苛刻可是傷害了新手,正如母親因為兒子小小的錯事,用盡全力摑了兒子。但是如果真的維基百科原創,例如像維基娘,就是維基百科原創研究。我們應該一步一步將門艦推上去,而不是一次過判他們死刑,我們中文維基在三年後,像英語維基百科一樣,所有條目都要列出參考,但是也可以參考其中一次的回退記錄和en:WP:TIE,應該對你很有幫助。--Flame 07:53 2006年9月30日 (UTC)
- 倒轉想, 為什麼不能加入參考資料呢? 我想到的可能性如下:
- 譯自沒有參考資料的wiki文章 (如果譯自其它自由版權文章, 則那文章就是參考資料)
- 來自個人記憶, 感覺, 印象
- 原創觀點
- 不明白參考資料的意義
- 第1個情況我還未細看你的回應, 容後再談. 但wiki作為一整個計劃, 自我參考實非正規做法.
- 第2及第3個情況是最麻煩的, 大家有不同意見或印象便會出現嚴重問題
- 第4個情況就是實際上可以列出卻沒有這樣做, 這對條目的質素提升非常不利, 因為要提升的人需要從頭開始找資料. 在寫作時順帶列出參考是很容易的, 但事後便會極麻煩. 我在翻譯一些缺乏參考資料的文章時便遇到這問題, 在半數致死量中我無法找到英文版內所述的箭蛙毒的毒性資料(因為英文版本身沒有有關參考), 結果我乾脆刪了不譯那部份.--Johnson Lau 08:16 2006年9月30日 (UTC)
- 看過en:WP:TIE,問題只是要列出翻譯文章來源以合乎GFDL, 但絕非可以用外語wiki來作為參考.--Johnson Lau 08:22 2006年9月30日 (UTC)
- 我本人對參考方針在新條目推薦的重要性無異議,對有人忠於此要求亦沒有異議。我只是想指出一個現象:我們相當喜歡把別的語言版本的條目單純譯過來便算。有趣的是,英文版很多條目都有參考連結了,偏偏中文版很多也沒有,而且是要找也很難找到。我現在準備譯幾個英文版條目,但英文版很歐美本位,所以想找中文參考資料,結果發現不到圖書館的話,就是 Google 也是很難找的。不知是不是我們的圖書館制度不完善,要中文維基人找得到可用的中文參考資料確實不容易。我有印刷本的《史記》在手才敢多寫春秋戰國的條目。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8:29 2006年9月30日 (UTC)
- 沒所謂,但是個人不認為不因沒有資料來源而作為反對新條目,而且根據條目的完成度而決定,所以情況是先翻好,然後再要求引用資料,但當然這可能要等數天,這是我給大家的建議。--Flame 08:44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不說得那麼倔,不過如果不附參考資料,查證會比較困難。長夜兄當初見沒有參考資料的條目便會進行提醒,原因便在此。總不能在一些資料需要查證但又沒有資料來源的情況下隨便投支持票吧。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8:59 2006年9月30日 (UTC)
- 整理參考資料是非常煩鎖的工作, 如果不是寫作時一次過完成, 很難會再有機會完成, 更難得會有人願意為他人做這種事--Johnson Lau 15:50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不說得那麼倔,不過如果不附參考資料,查證會比較困難。長夜兄當初見沒有參考資料的條目便會進行提醒,原因便在此。總不能在一些資料需要查證但又沒有資料來源的情況下隨便投支持票吧。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8:59 2006年9月30日 (UTC)
- 說下去,可以使用Template:Citation Needed,這個會有幫助,如果真的需要拿出參考,拿這個最好。但是個人的看法仍然一樣,除非Jimbo下令所有語言的條目必須這樣。--Flame 09:10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一篇DYK掛個Citation Needed, 還像樣嗎? 掛了Citation Needed已意味文章有爭議了.--Johnson Lau 11:36 2006年9月30日 (UTC)
- 以輕談淺唱不夜天為例, 若不是內容單薄, 若不是有人發現錯誤, 很可能便會把錯誤的資料推薦出去. 我們不能期望每次都有人能指出錯誤, 外部參考資料才是大家都可以公平地查證的來源.--Johnson Lau 11:50 2006年9月30日 (UTC)
[编辑] 再論可供查證
問: 吉米·威爾士有沒有叫我們這樣做?So all--Flame 00:31 2006年10月8日 (UTC)
答: 你在編輯時,看到下面寫著"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必須可供查證。您同意將您的貢獻依GFDL授權釋出。"嗎?為何你只懂"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和GFDL,而不懂可供查證?--Johnson Lau 04:34 2006年10月8日 (UTC)
所以,本人勸你寫一封信給他,所有語言的條目必需至少有一項參考,如果他真的接受的話,本人立即收口以上的說話。--Flame 04:41 2006年10月8日 (UTC)
- 我不會這樣做,維基不是屬於任何個人的,可供查證作為正式方針,以經過很多人討論而來的。除非你看不懂Wikipedia:可供查證內的文字,否則你應知道可供查證是任何一篇好文章的必要條件。--Johnson Lau 04:45 2006年10月8日 (UTC)
- 我倒要問你一個問題,正式方針也可以不守,我們還有什麼要守?--Johnson Lau 04:51 2006年10月8日 (UTC)
- 如果你硬要聽聽Jimmy Wales怎樣說, 這裏有一段[1]。但請你記著,wikipedia雖然由他創立,但其絕大部份內容並不屬於他的;這裏也沒有一個人收了他的錢,不用對他唯命是從的;還有我相信99.9%[來源請求]的維基人都不是因為Jimmy Wales才來寫wikipedia的--Johnson Lau 05:43 2006年10月8日 (UTC)
- 對吧,我不想吵下去,越吵越沒有意義,總有一天,將來會有更成熟的人加入,而我這種廢材將會離開這裡。現正宣佈停止任何討論。--Flame 06:20 2006年10月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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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任何人(包括閣下)在寫作時引用資料遇到困難,我願意協助--Johnson Lau 08:06 2006年10月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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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查證和不要傷害新手之間也是可以作到兩者並存的情況,提醒新手需要加上可供查證的資料同時也可以告訴他們可以找其他有經驗的使用者協助,而不見得非得要他們去尋找。這樣的說明要放在哪裡可以商量,但是這兩件事還不至於水火不容到無法商量的地步吧。大家都有著重的出發點,其實就是在說明這件是影響的層面不只一處,大家多討論出一個折衷的辦法更好,不是嗎?--cobrachen 12:56 2006年10月8日 (UTC)
[编辑] 关于三种等级条目的引用来源
-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移动至。
这个问题之前也讨论过了,因为讨论后的结果会涉及到一些评选标准的改变,所以想慎重的再次提出,请大家再全面的讨论一下。目前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对“列明来源”的要求不一,也出现了倒挂的现象,特色条目对此要求是“尽量提供相关资料来源”(参见Wikipedia:什么是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对此要求是“其必須著明引用來源”(参见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也就是说特色条目只是建议,而优良条目却是必须,特色条目的评选条件还低过优良条目,明显是不合适的。此外,推荐新条目的评选标准里并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引用来源方面的要求。
我想提出的整改方案是,在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的评选标准中都统一列出“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理由是Wikipedia:可供查證是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而Wikipedia:列明来源是Wikipedia:可供查證的一个必要手段,在这方面英文、德文的维基百科远比我们做得好,他们条目的后面往往有一长串的注释和参考文献。
而关于推荐新条目是否也应该要求这么严格,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不列明来源的条目不符合我们Wikipedia:可供查證的方针;第二,一个条目如果在建立的时候不列明来源,以后再去补是一件非常费时费力的事,甚至可能连自己参考过什么资料都查找不出来了,特别是另外一个人接手该条目继续扩写的时候,更不可能去补之前建立者所参考的来源;第三,无论对于新手或者老手来说,有了这项要求会使我们养成更好的习惯。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我之前的一些条目也没注明参考来源,所以最近我开始在补充往日建立的一些条目的来源,单单中山市一个条目,我几乎就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把以前的参考资料全部翻出,一一查对补充重要资料和数据的出处,并详细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而这些事如果是在当初就完成,那根本不用占用这么多的时间,在建立条目的同时,顺手就可以把参考资料补上了。这对于user:snowyowls来说可能是更头痛的一件事,他单单推荐新条目就有将近80条,他现在想补充资料来源都可能有心无力了。所以我觉得让我们每个人都养成随时列明引用来源的习惯是非常有好处的,这对维基百科的品质也更有保证,而不仅仅是量的改变。
最后希望大家发表一下意见,是否支持在这三种条目的评选标准中都列明“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谢谢大家。--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6:22 2006年9月13日 (UTC)
- 我认为推荐新条目用“建议”就行,多鼓励使用相关的template,毕竟有时候某些条目可能描述大部分都是常识性内容,可能很难全部列明来源。其他的应该“必须”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33 2006年9月13日 (UTC)
- (:)回應,列明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如果条目简单而内容又为大多人所熟知,可以在文后直接注明参考资料即可,而不用注释。而书生说到的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很难列明来源,我认为,如果常识性的内容你参照了相关资料来写,那么就会有参考来源可以列,所以我觉得书生是否想说的是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并不需要参考文献,已经可以写出?对此我认为如果不参考相关的来源,一些被认为是常识性的内容,不经过查证就写进去,很容易就犯错误,我们的维基经常有这样的错误发生。比如昨天发生的一件事,user:Smartneddy在解放区 (消歧义)里把“解放区”定义为“在大陆,把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共产党实际控制的地区称为解放区。同期的国民党政权和现在的台湾也称其为沦陷区。”(参见页面历史 ),她就没有充分的查证过,只在SKYPE里和其它维基人讨论一下就写进去了,然后就出错了。首先这个定义不全面,并非大陆内战时才有解放区的,原来在中文世界里,朝鲜、越南、古巴内战时都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甚至二战时法国也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其二,抗日战争其间,中共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国民党不可能称为沦陷区,因为那时国共合作,只有日本军队的战领区,国民党才称其为沦陷区;其三,整句话都没有中国两字,很显然中国中心了,至少要在“大陆”之前列明“中国大陆”吧。所以用常识来写条目,那怕再熟悉的也可能会犯错,我们要对此特别注意。--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7:15 2006年9月13日 (UTC)
- 支持全部必須提出資料來源。條目如果連基本的方針都不依循,為什麼要值得推薦?希望各位能考慮這種嚴格的結果會是好的、還是壞的。同意長夜無風,這樣有助讓新人和老手都養成良好習慣。-- tonync (talk) 17:23 2006年9月13日 (UTC)
- 支持全部必须提出资料来源。针对特色优良新条目,三种条目,可依查证资料来源全面性的尺度区分。但很麻烦的一点是,翻译自其他语言维基的资料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Ffn 05:03 2006年9月14日 (UTC)
- 如果有相关书籍的话可以查证列出。若无则参考资料注明翻译自那个语言维基条目,并注明日期,甚至可链接相关语言维基的历史版本。--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 其實根據GFDL協議,使用其他GFDL內容時(包括翻譯外語維基),就應該註明最後5名修改者和出處。況且,我一直以為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時候,應該同時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而不是把外語維基本身視作資料來源。因為,維基百科只是個提出可供查證內容的載體而已。我想,沒有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百科條目,其實和沒註明來源的中文條目內容一樣,都不可靠、不能讓人查證;不應該引用之餘,更不應該憑它而獲得推薦褒揚。-- tonync (talk) 18:47 2006年9月14日 (UTC)
- 贊成翻譯自沒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條目不可推薦褒揚。理論上翻譯時應“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確實最好(我不清楚你所說“引用”的意思是“找出資料來源然後引用”還是“翻譯引用外語條目所列明的資料來源”)。但問題是在實際操作時﹐外語維基人引用的那些資料﹐中文維基人可能根本接觸不到,就算列出也很難引用查證。其實就算是中文資料來源﹐有些也是很冷門,難以查證的。與其翻譯不清楚的外語資料來源﹐不如列明翻譯自那個時期的外語頁面更好﹐當然是裡面有資料來源的外語頁面﹐最好是兩者一並列明。--真實事求是(☎) 11:41 2006年9月15日 (UTC)
- 赞同user:tonync的看法。--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9:12 2006年9月14日 (UTC)
- 其實根據GFDL協議,使用其他GFDL內容時(包括翻譯外語維基),就應該註明最後5名修改者和出處。況且,我一直以為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時候,應該同時引用外語條目的資料來源;而不是把外語維基本身視作資料來源。因為,維基百科只是個提出可供查證內容的載體而已。我想,沒有註明資料來源的外語維基百科條目,其實和沒註明來源的中文條目內容一樣,都不可靠、不能讓人查證;不應該引用之餘,更不應該憑它而獲得推薦褒揚。-- tonync (talk) 18:47 2006年9月14日 (UTC)
- 如果有相关书籍的话可以查证列出。若无则参考资料注明翻译自那个语言维基条目,并注明日期,甚至可链接相关语言维基的历史版本。--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 赞成全部必须注明来源,包括推荐新条目,可让新手培养良好习惯。而一些依本身知识写出的条目,可以在参考资料列明相关书籍。常识性的知识要列出参考资料并不困难。--真實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我贊同真實事求是所說:「不如列明翻譯自那個時期的外語頁面更好」。其實,我一直覺得,翻譯外語維基條目時,把該條目的參考資料照搬過來列為中文條目的參考資料是一件有點奇怪的事情。所謂的參考資料,指的不是「可以參考的」資料,指的應該是「在創作該則條目時所參考到的」資料。如果是這樣的話,翻譯自外語維基的中文條目在創作時,根本沒有用的的資料就不該列出,該列出的資料只有翻譯來源一項。當然,如果在翻譯外語維基的條目,確實有去把原參考資料找出來讀一讀,就是另當別論。--mingwangx (talk) 15:16 2006年9月16日 (UTC)- 我想mingwangx兄可能稍稍不太了解譯作規則,據個人所知,翻譯著作的常規,與你所言似乎有著很大距離的相左。--winertai 14:25 2006年9月17日 (UTC)
- mingwangx是把翻译文章和创作文章混淆了,翻译的文章应该保留原有的参考文献,而且参考文献不需要翻译,保留原有文献的语种。--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5:03 2006年9月17日 (UTC)
- 感謝Winertai兄和长夜无风兄的指正。由於我對一般翻譯工作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有先前的那個想法。我修正我的想法,所以把前面的發言劃線劃掉。不過,剛才為了弄懂這個問題,在方針和指引裡頭找了很久,沒有找到直接的規定,卻在閱讀方針中讓我對這件事有了非常不同的思考。這個思頗極端(我竟然開始認為,各語言版本之間的翻譯工作是完全不應該進行的),顯然是思考的過程中哪裡有了問題。等我緩一緩,把思路釐清了,再與各位討論。--mingwangx (talk) 17:32 2006年9月17日 (UTC)
- 长夜无风兄可否说出翻译文章的规定所在,我也找不到。我提的意见或与维基规则相左,但这些其他语种的参考资料,很多难以查证确是实情。因此我认为连接历史页面是必须的,而且“参考资料与历史页面并列最好”。现有的规则,未必就是最好的规则。--真實事求是(☎) 13:45 2006年9月19日 (UTC)
- 暂时的讨论结果:”
- 对于特色条目:大家的看法基本一致,都认为应该由“尽量提供相关资料来源”改为“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来源”,因为达到了共识,所以我已对特色条目的评选条件做了修改。
- 对于推荐新条目:五个人(包括user:长夜无风、user:tonync、User:真實事求是、User:Ffn、User:mingwangx)认为“必须注明引用来源”,user:Shizhao认为“建议注明引用来源”,user:Mukdener不支持“必须注明引用来源”。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我将在两个星期后,也就是10月10日在推荐新条目的评选条件里加上“必须注明引用来源”,不知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00 2006年9月2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