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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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罰,譯自拉丁文Excommunicatio,字面上的意思是「斷絕來往」,俗称“逐出教会”。現在該詞主要被天主教所使用。是該教所有懲罰中最嚴厲的一種。據天主教的教義,被絕罰之人將會下地獄、不會得到救贖。
[编辑] 絕罰的等級
依照天主教的《天主教法典》中之規定,絕罰有兩種等級上的差異,第一個等級為「主教保留」級,意指該絕罰可由各區主教層級(或以上層級)的神職人員取銷之;第二個等級為「教皇保留」級,便是指該絕罰只能由教皇本人取銷。另外,現任教皇可以取銷前任教皇所給予的絕罰,並且沒有任何時間限制。而絕罰有兩種,一種是大絕罰(Major Excommunication),即被逐出教會外並不得領受任何聖事。另一種是小絕罰(Minor Excommunication),受罰者仍是教徒,但不能領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