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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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使用了其他定理)
證明主要使用邏輯,但通常會包括少量自然語言,自然會產生一些不精確的部分。實際,若證明的大部分內容用文字形式的數學寫成,可以視為非形式化邏輯的應用。在證明論的範疇內,只考慮純形式化的證明,在數學中不完全為形式化的證明會喚作社交證明(social proof)。這個区别导致了对過往到現在的數學实践、數學上的擬經驗論和民间数学(或称大众數學)的大部分检验。數學哲學就關注語言和邏輯在數學證明中的角色,和作為語言的數學。
不需要或無法證明的敘述曾叫數學基本原理。和个人对形式主义的态度无关,证明为真的结果是一个定理;在完全角式化的证明中,它可以是最后一行,完整的证明展示它如何只从公理中得出。所谓数学基础就是那些无法也无需证明的命题,它曾是數學哲學家的基本研究。今日他們更關注數學實際運作。
[编辑] 常見的證明技巧
- 直接證明
- 邏輯地結合公理、定義和之前的定理以成結論
- 間接證明
- 數學歸納法
- 證明了某些基本情況,然後顯示序列(通常是無限)的其他情況也是屬於該本礎情況或建基於基本情況
- 反證法
- 假設某性質為真,則會出現矛盾,所以該性質為假
- 構造法
- 構造一個帶有特定性質的實例,顯示存在該性質的物體存在
- 個案分析
- 將結論分成有限的個案,然後逐個證明
在大部分的公理系統,有些敘述不能被證或推翻,例如連續統假設;見哥德爾不完備定理。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几何术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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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体 | |
点: | 顶点 | 切点 |
线: | 直线 | 平行线 | 曲线 | 切线 | 线段 | 弦 |
面: | 平面 | 曲面 | 边 | 角 |
體: | 立體 |
常見幾何形狀 | |
线 | |
螺线 | 圓錐曲線 | |
平面形狀 | |
正多边形 | 三角形 | 四边形 | 正方形 | 矩形(长方形) | 梯形 | 平行四边形 | 菱形 | 圆形 | 椭圆 | 扇形 | 弓形 | |
立體 | |
正多面体: | 正四面體 | 立方體(正六面體) | 正八面體 | 正十二面體 | 正二十面體 |
星形正多面體: | 小星形十二面體 | 大十二面體 | 大星形十二面體 | 大二十面體 |
其它立體: | 长方体 | 棱锥 | 圆锥 | 球 | 圆球 | 椭球 | 圆台 | 圆柱 |
幾何特徵 | |
長度 | 面积 | 体积 | 表面積 | 周长 | 圆周率 | 歐拉特徵數 | |
基本幾何慨念 | |
相似 | 全等 | 平行 | 垂直 | 距离 | 比例 | |
幾何理論和方法 | |
定理 | 公理 | 證明 | 黄金分割 | 尺规作图 | |
幾何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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