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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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
種類 | 普通法院 |
管轄區域 | 南投縣 |
院長 | 葉麗霞 |
上級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所在地 | 南投縣南投市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或投院。
目录 |
[编辑] 沿革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設有法院,1895年10月7日,日本政府以軍事命令發布「台灣總督府法院職制」,依據該命令,臺灣總督府法院設有11座法院支部,臺灣總督府法院埔里社支部是其一,管轄當時的臺灣民政支部埔里社出張所管轄地。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埔里社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9月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台中地方法院接管,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或法院支部之設。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國府接收台灣,今南投地區司法案件仍屬台中地方法院管轄,即使南投縣於稍晚的1950年10月15日自台中縣分出獨立設縣,亦未改變。 後因司法院為落實一縣市一法院之規定,於1990年間籌設本院,1991年取得南投市現址原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興建本院院舍。
同年7月1日,台中地方法院於成立南投普通庭及南投、埔里2個簡易庭。
1994年4月12日本院建築竣工。同年7月1日,本院正式成立。8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
[编辑] 管轄及組織
- 管轄
- 南投縣13個鄉鎮市。
[编辑] 特色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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