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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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馨香(1921年4月3日-1987年11月30日),字欣薌,湖北省應城縣(今改應城市)人,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前司法院大法官。其父范韻珩曾任地方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母熊雲鸞為明末名臣熊廷弼之後裔,范馨香即為二人之長女。其夫為中華民國前監察院院長王作榮。
[编辑] 生平
范馨香於湖北省立第一女子中學畢業後,1938年以第一志願進入國立中央大學法律系就讀,其在校時學業、體育俱佳,中學時曾代表學校出席湖北省運動會的她,也是一名短跑好手。大學時代亦曾代表學校參加大學校際運動會。
1943年大學畢業後,同年即司法官考試及格。1944年4月接受高考及格人員訓練後旋奉派為四川省長壽縣(今重慶市長壽區)地方法院推事(法官),1944年聖誕夜與王作榮結婚,其後在中國大陸時代一度任江蘇鎮江地方法院推事,其後雖亦曾轉任新疆喀什等地之地方法院推事,惟皆留部辦事。
1949年,來台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1955年升台灣高等法院簡任庭長,是中華民國第一位女性簡任庭長;次年又擔任最高法院推事;1970年升任最高法院庭長,這兩次范馨香又是第一位女性到達此一職位。1972年以「曾任最高法院推事 10 年以上而成績卓著」的資格,出任司法院的大法官,是次於張金蘭女士的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後來並於1976年、1985年二次連任該職,至第五屆時已是最年長的大法官。至目前為止,范馨香除了是任職時間最久的女性大法官外,也是唯一連任大法官的女性,甚至就歷屆大法官而言,其任職之久亦僅次於翁岳生、胡伯岳與林紀東三人;而上述有關大法官的諸多紀錄在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大法官不得連任後,除非再次修憲,否則將不會有人超越。
在教學方面,1956年起范馨香曾兼任東吳大學及政治大學教授,教授商事法、物權等課程。在社會活動方面,曾任國際崇她社副會長、國際職業婦女協會會長,並曾多次赴日本、德國及非洲各國考察司法業務及參加國際婦女法學會議。
1987年范馨香在大法官一職任內因肝病於臺北去世。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司法典範楷模」。現有以其名成立之財團法人范馨香法學基金會,由其夫王作榮任董事長。
[编辑] 參考資料
屆次 | 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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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1948-1958 |
燕樹棠 | 黃又昌 | 張式彝 | 李伯申 | 胡伯岳 | 洪文瀾 | 張于潯 | 林彬 | 劉克雋 | 沈家彝 | 翁敬棠 | 葉在均 | 向哲濬 | 魏大同 | 蘇希洵 | 夏勤 | 黃正銘 | 徐步垣 | 王風雄 | 曾劭勳 | 蔡章麟 | 韓俊傑 | 何蔚 |
第二屆 1958-1967 |
林紀東 | 徐步垣 | 胡伯岳 | 黃正銘 | 曾劭勳 | 王之倧 | 洪應灶 | 金世鼎 | 景佐綱 | 曾繁康 | 黃演渥 | 史尚寬 | 胡翰 | 史延程 | 諸葛魯 | 黃亮 | 王昌華 |
第三屆 1967-1976 |
林紀東 | 金世鼎 | 黃亮 | 王之倧 | 李學燈 | 黃正銘 | 管歐 | 張金蘭 | 洪應灶 | 程德光 | 曾繁康 | 黃演渥 | 胡伯岳 | 景佐綱 | 歐陽經宇 | 田炯錦 | 戴炎輝 | 陳樸生 | 范馨香 | 陳世榮 | 翁岳生 |
第四屆 1976-1985 |
陳樸生 | 翁岳生 | 林紀東 | 翟紹先 | 梁恆昌 | 范馨香 | 陳世榮 | 鄭玉波 | 姚瑞光 | 涂懷瑩 | 李潤沂 | 蔣昌煒 | 洪遜欣 | 楊與齡 | 楊日然 | 楊建華 | 李鐘聲 | 馬漢寶 |
第五屆 1985-1994 |
劉鐵錚 | 范馨香 | 馬漢寶 | 楊建華 | 翁岳生 | 李鐘聲 | 吳庚 | 鄭健才 | 瞿紹先 | 楊與齡 | 楊日然 | 史錫恩 | 陳瑞堂 | 李志鵬 | 張承韜 | 張特生 |
第六屆 1994-2003 |
翁岳生 | 劉鐵錚 | 吳庚 | 王和雄 | 王澤鑑 | 林永謀 | 林國賢 | 施文森 | 城仲模 | 孫森焱 | 陳計男 | 曾華松 | 董翔飛 | 楊慧英 | 戴東雄 | 蘇俊雄 | 黃越欽 | 賴英照 | 謝在全 |
第七屆 2003-2011 |
翁岳生 | 城仲模 | 林永謀 | 王和雄 | 謝在全 | 賴英照 | 余雪明 | 曾有田 | 廖義男 | 楊仁壽 | 徐璧湖 | 彭鳳至 | 林子儀 | 許宗力 | 許玉秀 |
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做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第七屆部分大法官任期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