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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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位于中国大陆山东省北部,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东经118度03分至118度23分,北纬36度58分至37度23分。面积约900.7平方千米,南北长45.8千米,东西宽29.5千米,人口约47万多。隶属于滨州市,西、南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桓台县和临淄区毗邻,东与东营市广饶县接壤,北倚滨城区。黄河和小清河流经境内。商周之际为蒲姑氏之地。后多隶属于青州府。相传为汉孝子董永的故乡,有董永和七仙女的民间传说。湖滨镇有古槐,传说曾为董永和七仙女做媒。一说为吕剧发源地,每年有滨州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名胜有位于湖滨镇和桓台县交界处的马踏湖,南北朝时期的丈八佛石造像等。传统手工业有柳编,草编等。兴福镇以厨房设备,白铁加工和明胶制造为主的乡镇企业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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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行政区划
2004年,辖博兴、陈户、曹王、兴福、店子、吕艺(原名闫坊)、庞家、纯化、湖滨、乔庄十个镇。
[编辑] 建制沿革
博兴县历史悠久,远在四千年前已有人类聚居。商代和西周为东夷古国蒲姑氏治所所在地,曾参与武庚和管蔡的三监之乱,周公东征平之。西周时齐国曾一度在此建都。《史记》载:”胡公徙都薄姑,正义括地志云:薄姑城在青州博昌县东北六十里。而当周夷王之时。”“献公元年,尽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临菑。”《史记》亦载,春秋时期,“冬十二月,襄公游姑棼,集解贾逵曰:齐地也。遂猎沛丘。集解杜预曰:乐安博昌县南有地名贝丘。”春秋末期置博昌邑,战国置博昌县。五代后唐时改博昌为博兴至今。
西汉时期,置6县1国,即利县、博昌县、高昌县、乐安县、千乘县、湿沃县、延乡侯国。东汉初年袭西汉制。公元95年(东汉永元七年)为5县地:博昌县、乐安县、千乘县、利县、湿沃县。三国曹魏因之。西晋时,千乘县地并入湿沃县。南北朝北魏时期置乐陵县、阳信县与般县。北齐沿袭北魏制。后周因之。596年(隋开皇十六年)撤乐陵县、阳信县及般县。 600年(隋开皇二十年)另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废,并入博昌县,湿沃县改为蒲台县。619年(唐武德二年),复置乐安县、新河县,连同原博昌县俱属乘州(以千乘、博昌、寿光3县置乘州)。625年(唐武德八年)废乘州,新河县、乐安县并入博昌县。669年(唐总章二年)博昌治所(今寨郝村南)移于乐安故城即今县城,再未迁址。五代时期,后梁沿袭唐代建置,后唐庄宗李存勖为避献祖讳,改博昌县为博兴县。
元朝初年,升博兴县为博兴州。1369年(明洪武二年)改博兴州为博兴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清朝沿袭明制。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惠民专员公署。1956年3月撤蒲台县,其地域并入博兴县。1958年撤桓台县、齐东县,其大部地域并入博兴县。同年11月,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博兴随属之。1961年复置惠民专区,博兴县随属。1978年属惠民地区。1992年3月,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随属之。
2000年,全县辖10镇2乡,42个管理区,6个办事处,448个行政村(442个自然村),总人口46.5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28万人,非农业人口6.29万人。全县共有2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为749人,县城城区面积约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5.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9万人。
2001年,博兴县将原有的10个镇、2个乡调整合并为9个镇、1个乡。调整后,陈户、博兴、曹王、兴福、店子、闫坊、庞家、纯化8个镇,辖区和人口数量不变,寨郝镇与湖滨镇合并,定名为湖滨镇,蔡寨乡与乔庄乡合并,定名为乔庄乡。2002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乔庄乡设立乔庄镇。至此,博兴县行政区划将不再有建制乡,成为滨州市第一个无乡建制的县区。
2002年,全县辖10镇,50个管区,448个行政村,14.16万户,总人口47.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78万人,非农业人口7.3万人。
[编辑] 名胜古迹
博兴县文化璀璨,相传是汉孝子董永的故里。境内有殷商时期的蒲姑城遗址、北魏天平元年雕造的丈八佛石造像、明朝嘉庆年间的王海石桥等一批古迹,其中丈八佛石造像距今已有1500多年。
[编辑] 历史人物
汉孝子。
- 刘之沂
- 顾铎
- 魏儒正
近代名医。
- 孙中新
据说为吕剧创始人。
[编辑]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行政區劃(省會:济南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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