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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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语言 | 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 ||
秘书长 | 潘基文(2007年1月1日上任) | ||
成立于 | 1945年10月24日 | ||
成员国 | 192个 | ||
总部所在地 | 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瑞士日內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等 | ||
官方网站 | http://www.un.org/ | ||
联合国(阿拉伯語:الأمم المتحد;英語:United Nations;法語:Nations unies;俄語:Организа́ция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西班牙語:Naciones Unidas)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后,联合国于1945年10月25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成立。但是第一次会员国大会直到1946年1月10日才举行,当时有51个国家出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到2006年12月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目录 |
[编辑] 历史沿革
建立联合国的想法是在1943年由战时同盟国在莫斯科和德黑兰的会议中明确声明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建议使用“联合国”的名称,并在1942年1月1日在联合国宣言中正式使用。在二战中,盟国使用“联合国”代指它们的盟友。从1944年8月到10月,美国、英国、法国、苏联和中華民國的代表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达成了协议。这些和稍后的谈话勾勒了这个组织的轮廓、会员资格、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方式以及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这些提议在全球的国家政府和公民间都进行了讨论。
1945年4月25日,在舊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除了政府组织外,一系列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国际狮子会(Lions Clubs International)都被邀请来参与《联合国宪章》的起草。两个月后的6月26日,50个国家代表出席签署了《联合国宪章》。没有出席的波兰,因为她是最初的签字国,加上她后,最初签署国一共有51个。1945年10月24日,当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员国(中國、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其它46个签字国的大多数成员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后,联合国作为实体组织正式成立。
美国参议院于1945年7月28日,以89对2票通过確認联合国宪章。在1945年12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要求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1949年,美国的提议被采纳,并于1950年,联合国总部大楼在美国的纽约市完工。总部使用了来自约翰·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八百五十万美元捐款。总部于1951年1月9日开始运作。现在这个地方被认为是国际区域,并通过和美国的特殊协议赢得了一些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但是总的来说,纽约市、纽约州及美国的法律仍然适用。
20世纪60年代,会员大会和秘书处建筑在纽约建立。目前,联合国总部及安理会设在美国纽约,同时,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和其它地方还设有许多重要机构。[來源請求]
[编辑] 組織與經費
[编辑] 主要機構
联合国有六个组成部分:
联合国的正式语言共有6种,包括4种创始国的语言:汉语、英语、法语、俄语,以及后来加上的使用广泛的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联合国的所有会议都有这些语言的口译,所有的官方文件都会印刷或在网上出版这些语言的翻译版本。不过,秘书处仅将英语和法语这两种语言确定为工作语言。[3]
[编辑] 经费
联合国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经费:成员国的会费与捐款。联合国及其机构两年一度的财政预算来自各成员国的会费。联合国大会审查联合国的经费,并确定各国应付的会费款额。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会费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庭费用三部分组成。
联合国大会确立的原则是,联合国不应该在经费上过度倚赖任何国家。为此每财政年度联合国的会费设有“封顶”价格,规定各成员国所付会费的最高价。2000年协议的部分规定,单个会员国的会费占经常性财政预算最高额度从原先的25%降低到22%,目前这是美国承担的经费额度,而其他所有成员国的会费则更低,下限为0.001%。会费分摊每3年调整一次。
根据2000年~2003年的比例,其他联合国经常性预算的主要承担国有日本(19.63%)、德国(9.82%)、法国(6.50%)、英国(5.57%)、意大利(5.09%)、加拿大(2.57%)和西班牙(2.53%)。
2004年-2006年,日本19.46%,常任理事国分别为英国6. 1%,法国6%,中華人民共和國2.05%,俄罗斯1.1%。2005年,联合国预算经费总额为18.28亿美元。
维和费用分摊情况有些类似,但是各常任理事国比例更高。
联合国的特别项目不在常规经费预算之内,这些项目是通过成员国的捐款来运作的。捐款的很大部分是为所需要国家提供农产品,但主要还是资金的支援。
[编辑] 聯合國的任務
[编辑] 裁军与军控
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裁军与维持和平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但是在宪章签署后仅几个星期,核武器就被开发出来,从而改变了旧有的裁军与军控概念。事实上,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会议(1946年1月24日召开)所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是有关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军会议是国际社会为多边谈判军控与裁军协议的唯一论坛。裁军会议目前有66个成员国,包括五个主要核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俄罗斯、英国以及美国)。虽然裁军会议并不是联合国的正式机构,联合国秘书长向裁军会议派出私人代表,这名代表是裁军会议的秘书长。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往往要求裁军会议讨论特定的裁军议题。而裁军会议每年也向联合国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编辑] 人权
创立联合国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维护人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讨论并回应有关侵犯人权方面的投诉。
联合国宪章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联合国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是联合国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
[编辑] 联合国的貢獻
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在坚持与贯彻《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联合国为一些过渡到民主政体的国家提供协助,包括监督与协助开展自由公平的选举、提高司法系统的质量、起草宪法、训练人权官员。联合国机构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联合国也支持妇女权益的提高。联合国組織從1985年起開始出現性別主流化的主張,用意之一就是鼓励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
2005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和平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刚刚摆脱战乱的国家避免再度陷入冲突。[1]
2006年3月9日,联合国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中央紧急应对基金,为联合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2]
[编辑] 联合国的局限性
联合国建立的初衷是维护世界和平,并且实行的是大国一致的民主原则。但其中的否决权有可能被滥用。例如在冷战(The Cold War)时期,美国和苏联之间的政治衝突,在雙方否决权的使用上,即表现得十分明显。
[编辑] 沒有強而有力的制裁措施;難以落實和平
冷戰結束之後,聯合國開始在國際安全、維持和平等方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近年來維持和平任務(peace-keeping missions)的派遣頻率以及規模不斷突破歷史新高,相關費用也已成為該組織財務支出的最大宗。然而受限於「國家」仍為國際舞台上最主要行為者的現實環境,聯合國对於強国的行为仍無力約束,一些與強國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事務,也難以動員各國參與落實聯合國的決議。
例如1990年代在盧安達,以及日前蘇丹南部發生的種族屠殺慘案,聯合國均無法做出立即而有效的處置;2003年美国绕开联合国的議事程序,片面決定出兵攻打伊拉克,安理會只能事後追認;2006年以色列軍隊進攻黎巴嫩南部,原駐該地的維和部隊未能發揮作用,安理會通過決議要求停火,亦未能立即落實;對於印度、巴基斯坦、朝鲜等國家進行核武試爆的行為,安理會雖均決議反對,卻都未能提出具體措施加以阻止或懲罰。
[编辑] 联合国改革
近年来改革联合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具体联合国需要改革的地方依然没有获得共识。无论是那些希望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人,还是希望联合国只是提供人道援助的人,都宣称联合国应当“改革”,但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改革实质却是很不同的。
[编辑] 安全理事會改組
联合国机构改革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国的改动。现在的5个常任理事国是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时建立的,反映的是二戰的勝負結果,以及戰後不久的世界权力格局,與今日的世界局勢已有明顯落差。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明确表态共同寻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因各自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反对声音,而未能如願;後來上述各國遂恢復獨力運作爭取的策略。
主要的改革提議,或者強調應透過擴大成員國集團來改善安理會的全球代表性,或者著眼於調整常任理事國結構以反映今日的國際政經實力。前者多主張应让更多位在南半球的發展中国家成为常任理事国,如印度、巴西、某些非洲國家……等;後者有的主張取消英国、法国單獨作為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而由欧盟接任,或者新加入若干「不具備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如日本、德國……等。另一個常被提到的改革建议,是取消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但目前的各常任理事国对此均不赞成。由於安理會改革涉及錯綜複雜的國際關係,並且極可能有損現有常任理事國的既得利益,無論何種方案均有相當程度的反對意見以及窒礙難行之處,至今未達共識。
[编辑] 其他方面的改革
另外也有人要求联合国管理层工作更透明、更有效率。在美国,有人认为这样做可以使联合国更多地鼓励自由经济并减少被认为是反美的行动与政策。
另外一个常提到的建议是使联合国“更民主”。这就触及了联合国的角色与本质的根本性问题。联合国并不是一个世界政府,而是让世界各主权国家讨论议题并采取共同行动的组织。既然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民主国家,那么联合国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一个间接民主的组织——联合国内的大多数成员国(至少在理论上)会按照国内人民的普遍意愿来投票。
某些人认为,为使联合国更为民主,至少有三件事情是联合国需要做的:
- 代表人数应该按人口比例,而不是目前的一国一票制度。某些人认为,只有一万一千人民的吐瓦鲁却与十三亿人口的中華人民共和国握有同样的投票权,是不公平的;
-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应该被取消;
- 联合国应该被赋予一定的权限管辖其成员国,就像政府有一定权力约束其公民一样。换句话说,联合国最终应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世界政府;但这点可能会触发一直希望联合国更能附和自己的美国,或者部份国家如朝鲜、古巴等退出联合国。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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